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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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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認為"政府對債權的轉移應作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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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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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我是這樣認為,要保障三點除非銀行高層犧牲自己的利益,而且是很大的利益,可能要燒很多錢! 收攤,說到這個不就違反我那三點要求的保障了嗎?行員工作?存款者權益? 為了大部分錢不知道怎樣花的人,丟工作?換老闆?錢放在銀行內卻不知道銀行何時會倒閉(沒記錯的話中央再保額只有100萬)? 此文章於 2005-12-12 01:10 AM 被 pili910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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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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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針對幾個可笑論點做說明
有人認為卡奴的造成是衝卡造成的,我說明一下:
基本上信用卡這玩意兒跟健保一樣,要有一定數量才能維持固定成本,如果健保只有1個人參加,你想能維持嗎?所以衝卡是必須的,要維持經濟規模,降低成本。那衝卡跟卡奴有關嗎?我不認同,有很多人都有好幾張卡,這是衝卡的結果,但是只要你不去動那循環額度,每期都繳清就不需付20%利息,也不會成為卡奴。而只要大家消費金額夠高,銀行可從消費金額一定比例抽取收入,因此只要消費金額夠大,卡數夠多,光這些收入也很可觀。不是說銀行辦信用卡業務就是一定要賺這20%的高額利息,如果你自己不動用循環額度,它能怎樣呢? 又有人說銀行大作****騙人消費,試問:每天打開電視,哪一個****不是在誘人消費?就拿東森購物台來說,它24小時都在誘人購物,難道買了它的東西後也可以說是它誘你消費,而拒付貨款?當然之前有些銀行****卻有不當(像借錢是高尚行為等等),所以主管機關也都令其停播,並要求其他廣告都要加註警語等等。 至於牽拖到做好債信的部分更是突顯出論者對相關業務的不熟悉及可笑。 試問:在你維持繳付最低繳款金額的同時,銀行有資格請聯徵中心把你的信用加註不良紀錄嗎?這就是遊戲規則,既然當初規定只要繳最低繳款金額即可,銀行就無權給你信用不良。如果它真這麼做,你不去告它才怪,因為如此一來,所有跟你往來的銀行都會要你還款。別懷疑,我遇過太多因銀行不注意致使客戶有信用不良紀錄,被客戶告的例子。 再者,提出這論點的人有查過聯徵嗎?看過出現的資料嗎?如果你維持繳付最低繳款金額,那麼你的信用紀錄根本就沒有任何不良紀錄,唯一可以參考的是你所持有的信用卡數,但那也只能做參考,不能當作你一定會還不出債的依據。當然也有銀行會因你的持有卡數太多而拒發卡給你的,我就曾被某家銀行以此為由拒發卡給我。所以一昧地說銀行審核不嚴,也是失之偏頗,以偏概全,你有去公家行庫或非財團的銀行借過款或辦信用卡嗎?如果有,那你說它們嚴不嚴?如果沒有,那你憑什麼說銀行審核不嚴? 過去幾年,我看過不少人抱怨銀行給他們信用卡額度太低或是拒絕發卡給他們,因而大放厥詞威脅要把存款通通領出來,換一家銀行往來之類的。我也遇過一個某雜誌知名專欄作家,在他的網站上罵銀行瞧不起他,說他每月月薪10萬,申請該銀行金卡卻被拒等等,後來我問他已經有幾張卡,他說有6家銀行的金卡,我說試問每張以15萬核算,15*6=90萬,你月薪10萬如何負擔?銀行不發給你也很正常啊,他才悄悄地把網頁上罵人的話拿掉。 為什麼出了事,都不先檢討自己,都先怪別人呢?不發給你也罵,發給你也罵,自己都沒錯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困難可以找銀行協商啊,只要具體可行,銀行也會接受啊,我早在幾年前就幫2位朋友因積欠卡債,跟2家銀行協商過,一個30萬,一個10萬,銀行也都願意降價配合啊,現在一個已經還清,一個只剩2萬,為什麼有人就是以弱者保護者自居,一昧地說都是銀行的錯呢? 所以我說說這些屁話的人,到底懂多少? 此文章於 2005-12-12 01:42 AM 被 masao.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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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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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收攤不等於倒閉吧....= = 消金是其中一項業務, 不是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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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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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pollo_749: 衝卡的成本在其次, 為了衝卡造成的債信工作沒做好, 才是造成呆帳最重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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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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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賺有賠....並非穩賺不賠 一年半不到,廿萬人倒帳一千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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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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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針對pili910324的第一點 發表一下意見 引用:
老實講很難 政府對於銀行可以收取哪些規費並無太大的限制 哪些服務是有價的 哪些是無價的 這是很難去界定的 就拿現金卡 信用卡來說 民法雖然有20%之上限 可是大多數的銀行還是可以利用其他規費 來向你收取額外的費用 (如:帳戶管理費) 單方面降利息 恐怕會讓銀行把歪腦筋動到其他規費上面 這樣可能不只卡奴受害 連一般的存戶也可能跟著受害... 當然這樣的情況 比較可能發生在各銀行都很有"默契"的時候 (光靠一家是很難自己做 因為會嚇跑客戶) 不過這裡是台灣 誰知道有甚麼事是不可能發生的... 此文章於 2005-12-12 01:22 A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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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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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回這句.. 當我走投無路時..講這句話才有說服力? 今時今日..我苦哈哈的把每月薪水中的大部分存入銀行.. 乖乖的繳交健保勞保及一般保險費.. 刷信用卡前都必須三思有沒有閒錢還..視現金卡如糞土.. 所以我沒有幾百萬的債務..同時也沒有一堆奢侈品滿足我的虛榮.. 沒有"座騎"(XD~~~) 還不就是為了減少進入走投無路的機會.. 如果老天真的這樣賞我好康..賞我一個走投無路的痛快.. 那我可能會考慮借50%..成為那乏人問津的50%少數債務人中的幾位.. 但問題是..一般人努力準備過如何面對困境.. 還是被老天惡整到走投無路的幾率很高嘛? 問題是..欠債初期..信貸擺在那裡.. 為啥就是有人愛給循環利息吸血?? 而不試一試信貸..或是誠實告知家人取得車貸房貸過關?? 多少"走投無路"才敢對家人告知的債民呀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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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燒錢燒不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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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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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care?
引用:
沒有人傾向我,他們只是就事論事,基本上我覺得他們的論點也是外行人說的話,只是比起一些「人」,還是有見地多了。 也許是因為這個論壇根本吸引不了什麼真正此方面的專家來參與討論,也可能是他們看到這種言論根本也懶得回答,因為隨便去做個演講收入就XXXXX了,浪費時間說給外行人聽還要被數落,,大概也沒人這麼笨吧。 至於檢舉我,網路我玩了10幾年,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麼XX的事了,如果版主真要處分我,那也無所謂啊,畢竟這是他的地盤,我說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他這麼做也只是突顯了他的水準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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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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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試問, 當我們國家有 12 萬貧童的時候, 你認為這背後代表了有多少人跟走投無路只差一線之隔!? 照你的推論, 那地下錢莊不應該早就滅絕死絕了!?可是真的是如此嗎!?我住三重, 二胎房貸、車貸、甚至模仿銀行小額信貸的高利貸廣告卻是越來越多....這....能不能解釋你的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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