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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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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怕死朝義憤殺人脫罪 律師:他不是臨時起意.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狠心把前女友殺死的凶嫌張彥文,面對警方問訊時態度異常冷靜,強調他不想殺人,會買刀是想要自殘,但懷疑女方劈腿,一氣之下才會動手,律師認為他意圖脫罪想把預謀殺人導向成義憤殺人,殺人罪最重可被判處死刑,但義憤殺人只要服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者刑度差很大,張嫌才會不斷找理由為自己辯解。 張彥文在雨中當街朝女友林佩真頸部狠狠砍了40多刀,死者的頸動脈都被砍斷,行凶後他沒逃離現場,跪坐在地上拿菜刀亂揮舞,接著開始自殘,張彥文向警方說,是因為懷疑女友劈腿才這麼做,為了脫罪,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律師張雯芳(下圖)表示,「(凶嫌認為)因為女朋友這些行為就是會引起公憤,我就是會對女朋友做出傷害的行為,就是一般人是不會這麼做的,所以他這樣也是卸責。」 張彥文不希望被判死刑,所以把引發殺意的犯罪動機全推給女友,因為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如果臨時起意的義憤殺人罪,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落差很大,但張彥文似乎忘了他學北捷殺人犯鄭捷到超商買刀的模樣全被拍了下來,可見得根本是早有預謀,如今想把預謀殺人導向成義憤殺人,專家認為法官不會採信。 張雯芳指出,「如果說,我是當場(看到)女朋友做了一些是會讓一般人看到都會覺得很生氣到想要殺人的狀況,那才有可能該當那條罪的時候,可是顯然他不是一個臨時起意。」 雖然張彥文就訊時避重就輕,不停強調是被激怒,太愛女友、懷疑女友才會殺人,但這些理由通通不足以讓他脫罪,除非他能被鑑定出有精神異常或智力受損,但看看張彥文,一個台大高材生犯了錯,還能為自己行為辯駁,先耍狠再狡賴,思路如此清晰,即便最終想靠精神鑑定脫罪,恐怕也不會如願。(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原文網址: 張彥文怕死朝義憤殺人脫罪 律師:他不是臨時起意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m#ixzz3EN9W59We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下面這個才是義憤殺人 ![]() 懷疑高職女友劈腿掐死她 男大生平淡談案情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2014.09.26 02:51 am 嘉義縣江姓大學生懷疑就讀高職的鄭姓女友「劈腿」,涉嫌口角後掐死對方,嘉義地檢署昨天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檢警表示,江嫌犯案後看不出悔意,交代發生經過宛如在說故事,表現平淡,沒有明顯的情緒反應。 江嫌昨天移審,檢方認為他符合自首條件,請依法減輕其刑。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江嫌續押。 這起命案發生在今年8月10日晚上9點多,20歲江姓大學生在鄭姓高三女學生位於嘉義市某出租套房內,看到垃圾桶有使用過保險套,懷疑她和其他男性交往並發生性關係,雙方發生口角,江雙手掐住鄭的頸部致嘴唇發紫、口吐白沫等。 江嫌隨後離開鄭女租屋處,晚上11點半向嘉義縣警方供稱殺人,警消人員趕抵破門而入,鄭女已死亡。檢警調查,垃圾桶內的保險套,鄭女現任男友坦誠是他的。 鄭女家人在檢警調查指出,女兒曾表示和江分手3個多月,也歸還所送貴重物品,但對方糾纏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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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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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不構成義憤的條件,就是單純殺人罪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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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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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也未必就是衝動 這是"謀"殺 有的人就是可以很理智地殺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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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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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家房子是爸媽租或買的對吧? 你覺得你爸媽可以自由自在在你DIY的時候進出你房門然後不用敲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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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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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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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刀背砍自己..痛哭道歉..想要導向義憤殺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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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C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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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說這位男士自從認識這位美媚後,花了很多錢去享受浪漫,而且還經常在臉書貼圖文炫耀. 從花錢到殺人一切動機都還在推卸責任,可見死性不改難以教化,應處以極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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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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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畫面 被警察押解時那耷拉著腦袋無力的樣子越看越氣,真是佩服那兩個半抬著他的警員
這個殺人犯明明沒受啥傷還裝成那樣,兩個警員又必須忍著半抬著他 走給媒體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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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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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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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同意您更多,這種人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連死後都要佔有對方的身體 不過現在法界的氛圍,大概不會判死 此文章於 2014-09-26 10:58 AM 被 hsinyic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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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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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想理你是因為夜深了隔天還要上班 有必要為了一介無名嘴夫特地不睡來回 真是好笑 還是網兄是無業中阿? 白天深夜都回個不停符號酸個不停 台大此案大家都是聽新聞給的證據來推測 字打的多回的勤不代表你最神 連警調也不一定能查出真相 你能? 當然蘇建和案被砍是事出有因 你要舉蘇案自己也先去了解一下 不然就 幾次軍警檢筆錄都是指出王先去廚房拿刀 被發覺才砍被害者 另一自白是被害人反抗所以被砍(被發覺怕被報警.指認不是因?) 絕對不是你說的無緣無故被砍 強盜殺人沒聽過 被看到留活口機率有多少 檢警對王文孝的偵訊: 80年8月14日14時 ,警員與王文孝回抵汐止(台北縣警察局汐止分局刑事案件報告書,流水編號80080258)。 80年8月14日14:30,檢察官崔紀鎮進行訊問(勘驗筆錄,相字第234號),王文孝自白如下(除犯罪時間外,大體上同於軍檢的筆錄):一人於24日凌晨四時,由頂樓加蓋部分侵入行竊,先至廚房取菜刀,被發覺後,先砍男,再砍女,洗淨血衣後將之棄於後陽台,將刀放回原處,取走六千元及一串鑰匙。二月時曾以同一方法侵入,當時僅於客廳偷了兩捲錄影帶。 http://www.taedp.org.tw/story/2561 要舉案例先去看完蘇建和案案情 不然被打臉剛好而已 還有這種話題在這邊討論再怎討論都是猜測 別把自己想成神探在那邊酸個不停 此文章於 2014-09-26 11:40 AM 被 pcvhah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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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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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髒先生愛的只是死者的性器官而已吧 否則怎會人都被他砍了,還做一些猥褻的舉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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