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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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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引用:
作者Toluba
我講的概念應該比較像是
我不會煮飯,卻還批評別人為什麼不會煮飯
我不懂拍電影,卻還批評別人為什麼不懂拍電影
我考試作弊,卻還批評別人考試為什麼作弊

有了解嗎?


了解
你的意思即是說你沒有參加過八年抗戰保衛國土, 所以你不能批評汪精衛
又或者你想說
曾經貪污的人是不能舉報別人貪污的
又或者說
所有警察都不應拘捕犯人, 因為他們或多或少一生人都一定幹過錯事, 只有聖人才有賌格捉拿犯法的人, 正如耶穌說過, 「沒有犯過錯事的人, 才能用石頭投擲她」
     
      
舊 2013-12-29, 04:22 AM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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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gie離線中  
marines74
*停權中*
 
marines7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1
引用:
作者budgie
了解
你的意思即是說你沒有參加過八年抗戰保衛國土, 所以你不能批評汪精衛
又或者你想說
曾經貪污的人是不能舉報別人貪污的
又或者說
所有警察都不應拘捕犯人, 因為他們或多或少一生人都一定幹過錯事, 只有聖人才有賌格捉拿犯法的人, 正如耶穌說過, 「沒有犯過錯事的人, 才能用石頭投擲她」

我想他的意思是說…為什麼大家都闖紅燈 只有他被抓

引用:
作者Toluba
我想有很多行為都蠻損人尊嚴的
例如抱怨店家東西難吃、批評別人長相等等
請問你有沒有做過類似的行為?
如果有個話,需不需要接受社會公評


其實我看到Toluba這段質疑大家的文時 差點沒從椅子上摔下來。

他自述過他是這樣的人 所以她沒資格批評學生,


我想多數大眾不會因為 抱怨店家東西難吃(個人主觀)、別人長相(個人主觀)等等

去做損人尊嚴的行為。( 如南一中學生柔菜單丟碗內 )

但對他來講是 合情合宜他個人處事風格。所以質問大家 應該都有這樣做過,

大家都沒資格批評學生。


是不是跟案發學生是同個模子的人(因為個人主觀喜惡 所以損人尊嚴舉止 沒什麼大不了 ),

認不認同 大家就自由心證了

講到最後~ 我個人認為 對一個媽寶 講小媽寶(南一中學生)的不是
小媽寶的前輩 著麼會認同勒?
 
舊 2013-12-29, 04:50 AM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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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74離線中  
marines74
*停權中*
 
marines7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1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沒看到影片和照片?結果妳還是堅持影片代表了十分的證據呀?
請問影片中有記錄出源頭起因?
為何學生會回去這樣做?
有嗎?\

明明就是妳自己太偏激,竟然反咬別人說太偏激。
明明就是不管大事小事都要有足夠的證據後再說話,拿到證據後妳講什麼我根本不會說什麼,但是妳就是要先拿到一分證據就當做是全部了。 -> 這麼偏激還敢說別人偏激... 刑法 以下不營養 刪!



大哥呀…刑法不是只有無罪推定論呀~

證據法則中 當證據力不利被告時,法官原則上需採有利被告認定( 無罪推定 )

但被告有"義務" 提出利己無罪之證據力 證明自己無罪

( EX: 常聽過兇殺案不在場證明之類...)

你們只以個人偏好 斷章取義 部分程序來審案的呀 ?

我可不是說南一中學生是被告,

是回應你提的刑法羅輯,

明顯將行為人應自己舉證利己證據力的義務撇除
(光上面這一點 真的刑事庭上 你就準備拿敗訴 )

推托給指責行為人的大眾。( 不負責假設 這邊大眾當檢方 )

觀念上的錯誤,羅輯上當然也跟著錯誤

這種羅輯上法院 檢方早就大贏啦

此文章於 2013-12-29 05:17 AM 被 marines74 編輯.
舊 2013-12-29, 05:09 AM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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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74離線中  
wangjo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沒看到影片和照片?結果妳還是堅持影片代表了十分的證據呀?
請問影片中有記錄出源頭起因?
為何學生會回去這樣做?
有嗎?
沒有就叫做證據充足? 這真的太有才了!!!
這也難怪妳針對我之前殺人的例子一個屁都不敢放,只敢說「那是大事」,不該相提並論。因為其實你知道只要你一同意那個殺人的例子,妳自己的邏輯就不攻自破。

另外,妳的邏輯錯亂的好嚴重
我並沒有無限上綱放大它,我只說不管是大事還是小事,都要證據充足才可下批判,都要追朔更深的原因。這件事是小事,不代表就可以在證據不充足下批判!

明明就是妳自己太偏激,竟然反咬別人說太偏激。
明明就是不管大事小事都要有足夠的證據後再說話,拿到證據後妳講什麼我根本不會說什麼,但是妳就是要先拿到一分證據就當做是全部了。 -> 這麼偏激還敢說別人偏激...

台...

既然你不斷強調"十分證據"
我倒很好奇你口中的"十分證據"
客觀標準要多少? 具體要多少?

要講刑法 那我也很好奇
世界上有多少案子能真的完全收集十分證據 還原百分之百事實

不過我猜照你這種主觀認定的想法
就算有再多證據 只要不是你想要的
都是斷章取義 不足以接受公評 對吧
舊 2013-12-29, 05:16 AM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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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oe離線中  
wangjo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budgie
了解
你的意思即是說你沒有參加過八年抗戰保衛國土, 所以你不能批評汪精衛
又或者你想說
曾經貪污的人是不能舉報別人貪污的
又或者說
所有警察都不應拘捕犯人, 因為他們或多或少一生人都一定幹過錯事, 只有聖人才有賌格捉拿犯法的人, 正如耶穌說過, 「沒有犯過錯事的人, 才能用石頭投擲她」

華生 你突破盲腸了
舊 2013-12-29, 05:28 AM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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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oe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marines74
但被告有"義務" 提出利己無罪之證據力 證明自己無罪


I'll buy your theory.

引用:
作者wangjoe
不過我猜照你這種主觀認定的想法
就算有再多證據 只要不是你想要的
都是斷章取義 不足以接受公評 對吧


妳腦補的很嚴重。
舊 2013-12-29, 07:18 AM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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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那4位學生初始的說法,之後比對店家的影片即可證明學生說法有誤,那麼基本上學生的說法就要打上個問號,至今仍沒看到任何可證明店家說法有誤的證據。
(要把學生和店家各打五十大板的論調也不成立,除非能舉證出店家說法有誤或不利於店家的證據不是嗎?)

而某些要護短的網友,單方面採信學生的說法(即便已證明其說法有誤),而將錯誤轉向受害的店家....
(指服務不周!是怎樣的服務不周?當時並非只有那4位學生在用餐,其它目擊者沒必要幫店家說話不是嗎?)

這事我前面的回應就說了,確實不是什麼大事,但只要4位學生去道個歉(為保護學生可用私下非公開的方式),後續就沒什麼新聞價值了。

會鬧大的原因,不就是死不認錯,加上校方處置不當加上護短的行為,那4位學生連簡單的道歉行為都不願去做造成的。
(初始的原由在這之中變得不是那麼重要了,而是後續處理中的種種失當作為,才演變成大眾所關心的不是嗎?)

如果有不利於店家的證據出現,在這一面倒的情況中,對於媒體而言是有更大的價值,怪乎,怎沒這這類獨家出現。

若連這種小事都無法得到公理正義,那大事就更不用期望了,連小事上的正確與否都無法糾正時,那麼社會與論若對小事上的糾正都起不了作用時~~~


PS:對於不正確的事物,無分事物大小,人人得而誅(罵)之,不要再拿資格論那套來搞笑了。

此文章於 2013-12-29 08:41 AM 被 runsun13 編輯.
舊 2013-12-29, 08:39 A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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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Kimo News

「我也會丟菜單」 南一中師課堂挺學生


TVBS作者: 杜蘊潔 | TVBS – 2013年12月28日 下午6:50



台南一中學生在簡餐店揉菜單事件,外界批評這些學生書唸到哪去了,不過現在一名南一中老師在英文課堂上,也發表看法力挺學生,他說事情並沒有絕對對錯,認為店家將事件特別渲染,是在自斷生路,還說如果是他也會丟菜單,這段影片是學生從課堂上拍下來PO在網路上,雖然網友罵聲四起,但對於老師的力挺學生言論,南一中校方還是表示尊重。



台南一中英文老師洪瑞鴻:「如果說我碰到一個,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家,我也會丟菜單。」

台南一中洪姓老師,在英文課堂上,發表先前南一中學生揉菜單事件的看法,用車禍肇事鑑定,來比喻整起事件,沒有絕對對錯。洪瑞鴻:「就像車禍一樣,沒有那個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經過車禍肇事鑑定出來,不是三七比就是四六比,店家對於台南一中的學生,這種行為的特別渲染,在做生意來講的話他們叫做自斷生路。」

認為網友還有社會輿論,一面倒向簡餐店,說到最後還揹起南一中書包。洪瑞鴻:「看到沒揹著台南一中的書包的,他們還是認為這是台南市,最有水準的學校。」

老師自豪地說即使整起事件,南一中被罵得臭頭,大家依舊認為南一中是,台南市最有水準的學校,不過從這段影片角度,看得出來是學生在課堂上拍下,只是這段影片PO網,卻也引發網友群起撻伐,有人認為拿車禍來比喻不恰當,甚至說什麼老師教出什麼學生。

台南一中主秘林坤宏:「老師上課,我們都尊重他的上課自主權啊。」

對於老師課堂上言論,校方表示尊重老師上課教學,事實上從事情一開始,校方態度低調,也有教官力挺學生,認為店家把監視器畫面公布,反而讓大眾公開批判學生,也傷害到學生,如今揉菜單事件越演越烈,連南一中老師也出面挺學生,後續該如何善了,考驗校方和簡餐店雙方智慧。









以後商業界記得某個學校的名字哦








舊 2013-12-29, 09:28 AM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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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這些師長再這樣護航下去
說不定你很很南一中會變成負面形容詞
舊 2013-12-29, 09:36 AM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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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angel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唸書唸的高又如何?
該有的基本禮貌沒有,
操性0分,
就算將來出社會也好不到那裡?
學校帶學生去店家道歉很難嗎?
擺明就是看不起那些給學生免費加飯的店家?
不要把別人給的恩惠當理所當然,
既然學生把別人的恩惠當隨便
以後學生吃多少算多少?
別客氣。

此文章於 2013-12-29 09:48 AM 被 angelman 編輯.
舊 2013-12-29, 09:43 AM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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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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