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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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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引用:
作者gdrs
我覺得這篇文章避重就輕
目前真正引起國賠的理由是國家急難救助沒有制度
該篇文章卻一直扯消防隊沒有相對應的專業,消防隊過勞
但目前法規規定山難救助是屬於消防隊的業務範圍
消防隊就應該要有相對應的編組,即使消防隊嚴重缺額
但是目前連編制、救難計畫或相對應文件SOP都沒有
明顯擺爛狀態,當然是有嚴重問題


役男人太多,消防隊人不夠

都送去山上運動好了,又可以健身也不浪費生命
     
      
舊 2015-05-29, 10:46 A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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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老老濕
役男人太多,消防隊人不夠

都送去山上運動好了,又可以健身也不浪費生命


請鏡音王國那位來帶隊訓練好了....
 
舊 2015-05-29, 10:47 AM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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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kdkd0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引用:
作者sclee
不是我認為

我從不登山,怎麼樣才算是高手,我不清楚

是哪個找到他的人黃國昌是這樣認定的,至少他認為能走峽谷的發現他的地點,說他的意志和體力都很好

我只是回應樓上有人說他體力差就去爬山

如果,你還有質疑,請去黃國昌(阿諾)的臉書


我只是回應:爬山,尤其是爬冷門困難度高的百岳,不是光靠體力和意志力就可以的!

真是活鮮鮮的負面教材啊
舊 2015-05-29, 10:50 AM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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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kd001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kdkd001
我只是回應:爬山,尤其是爬冷門困難度高的百岳,不是光靠體力和意志力就可以的!

真是活鮮鮮的負面教材啊

補充一下,應該是我有所誤解了

也許是他體力好太自負,經驗不足沒做好功課就去爬白姑大山

哪位找到他的人,我再看一下,是說可惜失去這麼一位高手(指的應該是有這種體力熱愛爬山,假以時日可以成為登山高山)
舊 2015-05-29, 11:05 A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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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rainwens
個人認為政府政客所規劃的制度問題最大,台灣高山林立,
卻幾十年來沒有設立專門的救難隊與完善法規,
相關教育也付之闕如......

說到這就不得不說小時候漢聲小百科真的教了我不少東西,
是少數課內外讀物有教育台灣高山危險性的書籍,
讓我從小就知道要敬畏高山大海。



沒讀幾個書~

回的有點白化~

政府有問題就是到現在沒成立(專門)登山救援隊....(別叫打火的包山包海好嗎...)

該登山者的問題就是太自負了....

家屬呢...就是千錯萬錯別人錯....

法棺?

我想~以後登山如果沒帶應該帶的裝備的...是否應該檔下(畢竟事前預防比事後補救重要)

要登山真的...該帶的要帶......
舊 2015-05-29, 11:26 AM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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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gdrs
所以以後車禍或火災都要先估價看相關人等願不願意付錢
之後再來滅火或者把卡在車內的人救出


您是在說笑的,還是像樓上說的在玩這種似是而非的老梗類比遊戲?
舊 2015-05-29, 11:43 AM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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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GETTA
Advance Member
 
GETT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kdkd001
怪了,已經到二十七頁了,怎麼還有人在玩這種似是而非的老梗類比遊戲呢?


因為他只是蓮藕, 頭殼裡漏洞百出
舊 2015-05-29, 11:43 AM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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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A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此例一開,往後獨人登山客一律擋下,即使雙人以上設施器材也百般挑剔,務以有絲毫疑慮就擋為最高原則。

將心比心,公務員心態會朝這方向走是顯而易見的,大家說好不好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5-05-29, 11:57 A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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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麻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這種兩百多萬的國賠
賠錢了事的東西最好解決了
拿納稅人的錢去賠就好了
政府根本不痛不癢
怎麼可能夠讓政府好好檢討?
又不是像洪仲秋那樣可以搞幾萬人去圍總統府

賠錢倒楣的是南投那些消防員而已

引用:
作者原野綠
是什麼讓你有這樣的誤會

每次發生山難都是號召警察&消防員上山搜索,台灣根本就沒有公家的高山救難隊,
上次在奇萊遇到一次,警察&消防員身上的配備比我們還差勒,甚至跟我們隊友借用裝備,
裝備不足能期望他們做什麼?

希望能藉由這次的機會讓政府好好檢討,可以成立高山救難隊的話最好,既使以後入山需要提高收費,都是件好事
舊 2015-05-29, 01:26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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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糬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d61s
您是在說笑的,還是像樓上說的在玩這種似是而非的老梗類比遊戲?


都是急難救助,山難如果要自費當然火災車禍也要全部都自費
何況每年山難的總花費還比車禍/火災的花費還少
既然要自費了,沒簽同意書事後誰會認帳?
更何況救災會有貴的方法和便宜的方法,費用可能相差數十倍
一定會演變成要附上估價單然後簽同意書才要救
連自殺要鋪氣墊前也要簽同意書喔

所以救災自費一定是不可行的,頂多用行政罰則罰一定的金額
這時又要分不管對錯都要罰還是責任歸咎於自身才要罰
如果責任歸咎於自身才罰,那就又有一堆官司要打

且到時又會有人說黑心商用塑化劑才罰7萬,為何災難要被罰數十萬
舊 2015-05-29, 01:55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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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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