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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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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汽機車改裝部品販賣合法,賣家徵營業所得稅 改裝仍屬不合法,所以買家被抓到要吃罰單,不合法也可以抽稅,這就是政府!! 要賣就不要怕抽稅,要買就不要怕被抓.... 除罪我還是認為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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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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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情況大家也都知道, 拿出來比喻也相當合理, 不過您有沒有發現, 這和性交易的情形剛好都相反? 賣改裝品, 合法; 賣春, 非法(而且賣春是賣的人犯法 )改裝, 非法; ****, 合法(含土炮改裝, 要改不見得一定要去買便品來改, 就像****也不一定要用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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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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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舉的那個例子跟我們的狀況不一樣吧,你說要對性工作者要抽也要罰都是同一個賣方 這不但是剝兩次皮,而且你對性工作者抽稅不合稅制,你要抽稅,就要讓它合法,你要罰款,那就是當他是不合法,哪有不分青紅皂白又抽稅又罰款? 你舉改裝車輛的例子,跟性工作不一樣,首先買賣方你就弄混了 而且就法來看,沒有問題 賣方現在可以合法販售,那當然抽稅 但是改裝的買方,現在則是規定違法,抓到當然要罰罰款(不過我同意這是笨法,因為兩者相衝突,政府當然要改) 你要兩者拆開來看,你這個改裝的例子合邏輯,但是你所說的先對性工作者抽稅還要罰款,那不合理 不過呢,你這個例子也很像目前性工作的困境,對買方不公平的是改裝,對賣方不公平的就是性工作 所以假設你也覺得改裝目前的法規不合理,你不覺得與性工作相關的法規也不合理嗎? 你覺得政府應該改善改裝車輛的法規,性工作為啥不用改? 再強調一次,如果現在規定性工作是違法,理所當然抓到罰款,但是你要抽稅,你就要給它合法的地位,不然抽稅不但不合理,也根本沒有法源依據 忘了說,這是我對國家收益的基本認識,不對的地方也請先進指正與解釋 此文章於 2009-04-14 09:39 PM 被 李麥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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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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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賣春買春都犯法,那為何要除罪? 有這必要性?非得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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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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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給性工作者合法的地位,再來抽稅能表達合理性?? 不合理的本質,就需要不合理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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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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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到底是說什麼不合理?性工作者應該繳稅?再來談合法 對啦,現在還是不合法罰款我沒話說啦 可是這現在還是不合法啊,請問怎麼繳稅啦? 你有看過哪個違法的事情,最後法院判要繳稅,而不是罰款嗎?有的話我頭給你 我頭痛了,請哪位很會說明的,把我的話再說簡單一次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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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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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激動了... 我知道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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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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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邏輯不通還來這討論~~不過都有人說過說是個假議題了
這個問題再討論幾年都不會有答案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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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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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稅局查帳,竟意外爆出四年前,胡瓜和吳宗憲打麻將的二百萬元舊帳!胡瓜不滿財政部針對他打麻將所贏的錢要求補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說明,有所得就要課稅,就算是賭博、六合彩等不法所得,也是要課稅;不過,如果民眾賭博輸錢,則不能列為費用扣抵稅額。 反正有留後路 一定要法院判補稅才要把頭給人家。 國稅局找上門的不算 此文章於 2009-04-14 10:28 PM 被 judoy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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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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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邊也不是立法院 討論就只是交換角度與看法 有沒因其他人意見長智慧 是只渡有緣鄉民的功德而已啦 ![]() 在七八區太認真 全盤認真就輸了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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