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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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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再稍微講清楚一點好了

你的看法我覺得不通,就是因為看起來很像是:你既要對性工作者罰款,然後剛好逮到了她做黃的,所以他們的營業收入你還要再收一次稅金

這樣是剝兩次皮,不要管那個除罪化了,請問你,這樣合理嗎?

再來如果按照現在的規定,性工作是違法,那好,抓到就是罰款。可是現在規定合法的才收稅啊,性工作不合法請問你收稅的法源依據在哪?

你要抽稅,就要先讓它合法,不合法只能罰款,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讓你了解?

汽機車改裝部品販賣合法,賣家徵營業所得稅
改裝仍屬不合法,所以買家被抓到要吃罰單,不合法也可以抽稅,這就是政府!!
要賣就不要怕抽稅,要買就不要怕被抓....

除罪我還是認為沒必要....
     
      
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好嗎?
舊 2009-04-14, 09:06 P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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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小板離線中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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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引用:
作者勇者小板
汽機車改裝部品販賣合法,賣家徵營業所得稅
改裝仍屬不合法,所以買家被抓到要吃罰單,不合法也可以抽稅,這就是政府!!
要賣就不要怕抽稅,要買就不要怕被抓....

除罪我還是認為沒必要....

這個情況大家也都知道, 拿出來比喻也相當合理, 不過您有沒有發現, 這和性交易的情形剛好都相反?

賣改裝品, 合法; 賣春, 非法(而且賣春是賣的人犯法 )
改裝, 非法; ****, 合法(含土炮改裝, 要改不見得一定要去買便品來改, 就像****也不一定要用買的)
 
舊 2009-04-14, 09:27 PM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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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勇者小板
汽機車改裝部品販賣合法,賣家徵營業所得稅
改裝仍屬不合法,所以買家被抓到要吃罰單,不合法也可以抽稅,這就是政府!!
要賣就不要怕抽稅,要買就不要怕被抓....

除罪我還是認為沒必要....

您舉的那個例子跟我們的狀況不一樣吧,你說要對性工作者要抽也要罰都是同一個賣方
這不但是剝兩次皮,而且你對性工作者抽稅不合稅制,你要抽稅,就要讓它合法,你要罰款,那就是當他是不合法,哪有不分青紅皂白又抽稅又罰款?

你舉改裝車輛的例子,跟性工作不一樣,首先買賣方你就弄混了
而且就法來看,沒有問題
賣方現在可以合法販售,那當然抽稅
但是改裝的買方,現在則是規定違法,抓到當然要罰罰款(不過我同意這是笨法,因為兩者相衝突,政府當然要改)
你要兩者拆開來看,你這個改裝的例子合邏輯,但是你所說的先對性工作者抽稅還要罰款,那不合理

不過呢,你這個例子也很像目前性工作的困境,對買方不公平的是改裝,對賣方不公平的就是性工作
所以假設你也覺得改裝目前的法規不合理,你不覺得與性工作相關的法規也不合理嗎?
你覺得政府應該改善改裝車輛的法規,性工作為啥不用改?

再強調一次,如果現在規定性工作是違法,理所當然抓到罰款,但是你要抽稅,你就要給它合法的地位,不然抽稅不但不合理,也根本沒有法源依據

忘了說,這是我對國家收益的基本認識,不對的地方也請先進指正與解釋

此文章於 2009-04-14 09:39 PM 被 李麥科 編輯.
舊 2009-04-14, 09:31 PM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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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勇者小板
New Member
 
勇者小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PM
這個情況大家也都知道, 拿出來比喻也相當合理, 不過您有沒有發現, 這和性交易的情形剛好都相反?

賣改裝品, 合法; 賣春, 非法(而且賣春是賣的人犯法 )
改裝, 非法; ****, 合法(含土炮改裝, 要改不見得一定要去買便品來改, 就像****也不一定要用買的)


既然賣春買春都犯法,那為何要除罪?
有這必要性?非得除罪?
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好嗎?
舊 2009-04-14, 09:33 P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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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小板離線中  
勇者小板
New Member
 
勇者小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您舉的那個例子跟我們的狀況不一樣吧,你說要抽也要罰都是同一個賣方
我說有問題的地方就是說,現在性交易是違法的,賣方(也就是性工作者)當然是要罰款,而不是抽稅,因為它現在不合法

改裝的例子,賣方現在可以合法販售,那當然抽稅
但是改裝的買方,現在則是規定違法,當然要罰罰款
(不過我同意這是笨法,因為兩者相衝突,政府當然要改)
你要兩者拆開來看,你這個例子合邏輯,但是你所說的先對性工作者抽稅還要罰款,那不合理


再強調一次,如果現在規定性工作是違法,理所當然抓到罰款,但是你要抽稅,你就要給它合法的地位,不然抽稅不但不合理,也根本沒有法源依據

忘了說,這是我對國家收益的基本認識,不對的地方也請先進指正與解釋


所以給性工作者合法的地位,再來抽稅能表達合理性??
不合理的本質,就需要不合理的對待....
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好嗎?
舊 2009-04-14, 09:47 PM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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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小板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勇者小板
所以給性工作者合法的地位,再來抽稅能表達合理性??
不合理的本質,就需要不合理的對待....

你到底是說什麼不合理?性工作者應該繳稅?再來談合法
對啦,現在還是不合法罰款我沒話說啦
可是這現在還是不合法啊,請問怎麼繳稅啦?

你有看過哪個違法的事情,最後法院判要繳稅,而不是罰款嗎?有的話我頭給你


我頭痛了,請哪位很會說明的,把我的話再說簡單一次好了...
舊 2009-04-14, 09:55 PM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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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勇者小板
New Member
 
勇者小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你到底是說什麼不合理?性工作者應該繳稅?再來談合法
對啦,現在還是不合法罰款我沒話說啦
可是這現在還是不合法啊,請問怎麼繳稅啦?

你有看過哪個違法的事情,最後法院判要繳稅,而不是罰款嗎?有的話我頭給你


我頭痛了,請哪位很會說明的,把我的話再說簡單一次好了...


您激動了...
我知道您的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好嗎?
舊 2009-04-14, 09:59 PM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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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小板離線中  
t593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1
一堆人邏輯不通還來這討論~~不過都有人說過說是個假議題了

這個問題再討論幾年都不會有答案出來~~
舊 2009-04-14, 10:20 P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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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937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李麥科
你到底是說什麼不合理?性工作者應該繳稅?再來談合法
對啦,現在還是不合法罰款我沒話說啦
可是這現在還是不合法啊,請問怎麼繳稅啦?

你有看過哪個違法的事情,最後法院判要繳稅,而不是罰款嗎?有的話我頭給你


我頭痛了,請哪位很會說明的,把我的話再說簡單一次好了...


國稅局查帳,竟意外爆出四年前,胡瓜和吳宗憲打麻將的二百萬元舊帳!胡瓜不滿財政部針對他打麻將所贏的錢要求補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說明,有所得就要課稅,就算是賭博、六合彩等不法所得,也是要課稅;不過,如果民眾賭博輸錢,則不能列為費用扣抵稅額。

反正有留後路
一定要法院判補稅才要把頭給人家。
國稅局找上門的不算

此文章於 2009-04-14 10:28 PM 被 judoyang 編輯.
舊 2009-04-14, 10:24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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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  
marinese
*停權中*
 
marine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引用:
作者t5937
一堆人邏輯不通還來這討論~~不過都有人說過說是個假議題了

這個問題再討論幾年都不會有答案出來~~

這邊也不是立法院
討論就只是交換角度與看法

有沒因其他人意見長智慧
是只渡有緣鄉民的功德而已啦

在七八區太認真 全盤認真就輸了呀~
舊 2009-04-14, 10:34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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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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