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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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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唷..303 耶~ 難得看到快砲的人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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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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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種愛玩又皮皮愛鑽漏洞的我有遇過,這種通常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學長學弟很早就明令是不准的東西(但個人覺得有些東西與其靠命令,反而是士跟士,兵跟兵的傳承才有用!). 就找上兵願意揹值星,讓部隊精實一點.(別以為以兵代士是好事.是部隊士官不夠不得以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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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東經:0~180 北緯:0~90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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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若有不公不義,可以透過陳情請願、創制、訴訟、聲請釋憲,甚至訴諸媒體、示威遊行....等等途徑來使其受到重視,但基於整體社會安定秩序的維護,在正式修正或廢止前也只能遵守,除非選擇革命,或移民他國放棄本國國籍,權利義務自然歸於消滅.
此外,個人主義亦不能凌駕於整體利益之上. 國家整體安全的公益也必須由國民來輪流承當,否則國家一但遭逢危難即沒有所謂的個人主義. 至於視目前國安評估所為編制的增減是否會違背公平、正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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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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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發不出物質獎勵沒關係, 輸到連榮譽精神都蕩然無存, 這個部隊可以直接解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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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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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連物質獎勵都沒有, 單靠榮譽可以做到什麼地步? 年輕的人不會想太多還很好騙, 萬一被打死隨便挖個坑埋掉, 然後寄一面[為國XX]的錦旗給家屬, 那也就一了百了. 就怕被打掉一條手,半條腿,一隻眼, 要死不活卻又沒死; 然後在風燭殘年中看著憮恤被逐年削減, 當年流血流汗所捍衛的理想被人踐踏. 除非英雄永遠沒有自己的想法, 不然最好還是讓英雄死在陣地上. 不是我太現實, 就像士兵突擊裡面紅三連的指導員(輔導長)對因公成殘的伍六一所說的: [做人總要務實一點.] 表現傑出的預官士兵能升到預將嗎? 不能的話何必和正期生搶鋒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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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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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佛家有云: [不施霹靂手段, 哪顯菩撒心腸?] 最後關頭還在猶豫考慮, 那是婦人之仁. 對少數人仁慈, 只會害更多人送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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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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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因為這種 [惡法亦法] 的守法精神, 讓我們出了一位手臂外彎的三軍統帥, 還有一位以當日寇為榮的的三軍統帥. 當別人的戰爭英雄進了白宮當三軍統帥; 我們的戰爭英雄卻因為功高震主, 被無能的三軍統帥以莫需有的罪名下令監禁終身. 在這樣的主客觀條件之下, 我贊成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的守法. 搞清楚一點: 人家的統帥是喊著:[follow me] 然後帶頭衝上去, 我們的統帥是喊著: [管你去死! 哪個地方不死人?] 然後坐在後排看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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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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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會改回原本的一年半,甚至兩年???
怎大家都離題 還打嘴砲起來 不太可能改回兩年 走回頭路 官員會被罵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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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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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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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不太可能改. 倒不如想想一年怎麼去精實各兵種兵科的訓練比較實在. 改回一年半或兩年.恐怕一堆人會上街頭抗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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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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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到後面,我突然想到一個人,就是台法雞乖. 他可以實驗一下來帶陸海空各一個實驗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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