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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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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聽過CNN訪談賣槍給槍手的老闆 ?
訪談中有老闆有提到就算是美國公民 買槍前也要先經過FBI作背景調查核准才算數 看來這件事真要追究下來可有的查 昨天半夜看CNN/FOX重播他送去NBC的東西 看了覺得蠻感傷的 一個孩子心理為什麼會有如此的負面 ![]() PS:我有聽到他兩把槍還是其中一把是在外州買的, 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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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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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 兇手不是因為... 這是個開放槍枝的國家,所以我可以買槍; 因為我可以買槍;所以我心情悲憤到極點時...我必需殺人 如果槍枝不能合法買賣...那兇手可以很順利的獲得這麼多彈藥嗎 ![]() 在台灣如果開放槍枝購買的話,應該跟美國一樣的吧.. 在擁有槍枝的背後,是更大的恐懼; 因為你不知道今天有誰心情不好想要殺人,即使是看起來很普通的老弱婦儒亦是 有感而發地純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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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喝黑咖啡,但是冰滴咖啡是例外, 我喜歡這種酸與苦的感覺,因為它的發酵,會讓我想到我們過去的回憶,雖然痛苦卻又令人懷念 有感而發地純路過... 看到這個,我發現我的眼睛又開始在流汗了 ![]() [MAD][至少像那雪一樣][せめて、あの雪のように][Mako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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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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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的父母也在美國..開洗衣店的...姐姐也在美國...全家都在...
老實說 看完他室友的訪問後我個人並不覺得Cho可憐..我真的覺得這是他自身的問題... 八歲就移民到美國..長這麼大了又是主修英文...語文決不是問題.. 如果說因為文化和習慣不同所以跟美國人合不來的話還是有不少亞洲人在美國阿.. 真覺得寂寞孤單想要交朋友的話 韓國教堂很多而且有很多好人很願意跟外國孩子認識的!!! 韓國人在國外超團結真要交朋友不是問題!!! 再不然多多主動打電話回家阿... 一個完全處於被動狀態..甚至當別人主動想接近時居然還假裝沒聽到故意忽略... 久了...誰會想拿熱臉貼冷屁股... 真的很糟糕.. 因為自己不肯走出來不肯接近大家卻又看不慣別人快樂的成群結隊的這種心理狀態.... 我想這種人不管在哪裡都不受歡迎吧 又看不慣有錢人 心中充滿一堆對社會的不滿憤怒 這根本就是嫌犯自己本身問題很大 其實美國人最怕被說種族歧視 職場上我不知道但是學生生活其實還好啦... 可憐..? 我覺得無辜被殺的同學還有教授比較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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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人長篇小說集] I know that somewhere in the Universe exists my perfect soulmate, but looking for him is much more difficult than just staying at home and ordering another piz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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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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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蠻同意你的論點, 台灣法律本身就是個殘廢 該有槍的沒槍不然就是個濫濫的手槍(訓練又不足, 打都打不準)去跟敵方的烏茲/流彈砲衝 不然就是有槍的不敢亂開槍, 最後不是被打死就是半殘 官方出來說幾句放屁的話了事 台灣殘媒也沒有盡到把關的義務, 新聞播個兩三天就又回復腥羶色的本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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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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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這是從台灣人的觀點出發, 如果是美國人的話不知道又是怎麼想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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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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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一樣也是會搶收視率啦,當然沒忘留了份拷貝, 只是NBC還是比較慎重,過了一段時間才公開,可能是在確認法律上沒問題。 聽新聞說警方也很遺憾NBC決定公開這些圖像和影片, 很多民眾也抱怨這樣豈不是幫忙Cho宣傳他那扭曲的英雄主義。 不過我想不公開會有更多人不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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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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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cnn.com/2007/US/04/19/gun.laws/index.html 另一把是在外州買的,不過法律規定在外州買的槍枝先要寄到州內有執照的槍店, 經由該槍店對買家做過背景調查,買主才能且必須親自到店裡取槍。 維州規定21歲以上的美國合法居民一個月內只能購買一支槍, Cho在2月初從外州買了第一支Walther P22,並於2月9號至學校對面的商店取槍, 又在3月12號在附近的鎮上買了另一支槍,Glock 19, 剛好符合一個月的時間規定。 "State police conducted an instant background check that probably took about a minute, the store owner said." 那個背景調查在這電子化時代大概也只要一下子,且維吉尼亞州的法令是最容易買到槍枝的州之一。 另外雖然Cho有法院宣稱他是"mental ill"的紀錄,但因為當時是非強迫性到案(自願接受), 所以他有接受過精神方面治療的記錄並不會主動出現在類似的背景調查中。 總之兩支槍的買賣應該都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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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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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資訊展穿黃衣服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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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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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脾氣不太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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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葉子的故鄉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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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行!我忍不住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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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近三月,往事恨悠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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