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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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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見得,願聞其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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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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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回頭看清楚,贊成我的意見和反對我的意見的人都有,這不就是和大家討論嗎? 每個人各自表述,只要不牽扯無謂的謾罵,就是良性的討論.... 當然,討論過後,或許大家達成共識....這是最好的結果... 也或許大家仍各執己見,但是,透過討論的互動,至少每個人都了解了,對方會堅持己見的原因... 引用:
一葉知秋啊~ 引用:
你有這種想法很好,但是你的這次發言內容,卻暴露出你的做法和想法背道而馳的事實.... 為什麼我會說這些人犯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毛病呢? 你不先看前因,只看後果,就說我亂扣別人帽子,這不正與你所言矛盾,用非常主觀價值判斷我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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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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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題有點相關
前天到7-11拿國家寶藏的時候 有一位女仕問店員(一男一女),紅色和藍色抽起來有什麼不同? 那和麻撥有什麼不一樣 女店員看起來有點抓狂 男店員說~等你買回家都抽抽看作比較~但是我們都不抽煙 好尷尬 是不是抽煙的人都以為全天下的人也都抽啊 ((__))我有被問過會不會用鼻子吐煙~我比較想吐在他身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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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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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強迫人,你說為什麼不全面禁菸。你在傳達大家,吸菸是可恥的觀念,全面禁菸才是正確的,但你卻沒有夠力的說詞說服人。 但可恥的是害人吸二手菸,不是吸菸。從頭到尾你都搞錯,簡單一句話,你的行為就好像在吸菸區,宣導大家,吸菸是不應該的一樣,你不被人圍歐就不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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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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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並沒有枉顧,我們討論的是菸能不能用意志力來禁吧? 今天你說的這些東西,只能證明古柯鹼也可以用自由意志來戒掉 並不能證明菸不能用意志力來戒不是嗎? 引用:
是的,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有菸害防治法,來解決二手菸的問題 同理可證,污染也會有相對應的法律還有環保團體來對付它 二手菸的問題並不應該用全面禁菸來解決,這是因噎廢食 就好像因為廢氣就全面禁止工廠跟車嗎? 至於是不是廢氣污染能讓全世界的人能享有好處,那完全無關。 並不是因為污染讓很多文明人共同享受好處,所以就可以睜隻眼閉隻眼了,否則為何有環保團體的存在。 此文章於 2005-05-14 06:01 A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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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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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次跟你講哥德爾, 你不是說至少高中數學的...... 所以推論.你應該是從事教職.而且,我有加好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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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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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這樣說,那雞同鴨講的應該是你吧,你不願意正視毒品跟菸對社會損害的差異性,忽略了法律為何會把毒品定義為毒品,但菸卻不會的原因,這世上會令人上隱的東西難道還少了?只憑這點就要禁,試問能有多大的說服力? 引用:
並不是這樣的,我沒有說你不能質疑法律,法律也不是萬能的,法律也不是一定是正確的,你可以質疑法律,就好像我能質疑為什麼要當兵一樣,這是你的自由,但你要質疑之前,你要確定你有夠力的說詞,但很明顯你目前沒有。 引用:
我已經說了,我回答吃飽了,那是因為我自認我的話能回答你的問題,至於你聽不懂,那難道是我的錯嗎? 引用:
所以我才說難怪你會覺得我雞同鴨講呀,不要拘泥字面上的意義 你說了我就要聽你的嗎?一直提法律對你不利 你當然不希望我提呀,我不聽你的就說我逃避? 是我的回答不符合你的期望,讓你無法回答,你才這樣說吧 一直要我不要拘泥字面上的意義, 我到還想請你不要一直否定菸存在的價值好唄 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定義菸不是毒品,這是事實,而你要質疑他不反對,我應該沒有反對你質疑吧?若有我跟你道歉,法律雖然不完美,但是大部份的法律都是合理的,否則的話豈不天下大亂? 今天如果你認為法律沒有認定菸等同毒品,這不合理,希望能建立起共識,那你要有合理的說詞說服他人才對吧? 引用:
無所謂,我請問垃圾食物有沒有益處?可樂有沒有益處?可樂對身體沒有益處?但是我今天喝了對這身體沒有益處的可樂,我可以滿足我想喝可樂的欲望,對我來說他就是有益處,有存在的價值, 如果你要堅持益處這個名詞也無妨,我可以說沒有益處的東西,不代表沒有存在的價值,專家只能證明,菸對人體沒有益處,但他不能證明菸有沒有存在的價值,這不是專家說了算的,這世上沒有益處的東西,難道還少了? 引用:
說的好,就因為殺人跟強姦是不同的罪行,同理可證,毒品跟菸也是不同的罪行,為什麼你老是搞不懂?今天你說你想努力立法,把菸跟毒品視為相同,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立法,殺人跟強姦罪名相同?當然可以呀,做不做的到那是另一回事,可是你要求立法,你要說夠力的說詞與理由呀。 你認為毒品跟菸等同於**殺跟謀殺,你說了算?那為什麼菸沒有被認定為毒品? 引用:
菸有害身體,但不會傷害人體,請搞清楚法律對傷害的定義 請你搞清楚有害跟傷害程度上有沒有差別? 你硬要說有害等於傷害,你的國文老師應該會被你氣死吧 引用:
既然沒有證據證明,菸能否影響壽命,那所謂殺人幫兇,殺人兇手的說法就不存在,所以你所謂菸會傷害人的說法就不存在 菸會危害健康是無庸置疑的,所以有菸害管制法,來管制二手菸的出現,但這不足以當成全面禁菸的理由。 引用:
要大家有共識,不是你在這裡做做夢就可以達到了,沒有夠力的理由說服人,你要怎樣讓人有共識? 引用:
大錯特錯,菸不會傷害人,請查明法律對『傷害』二字的定義 請證明我對你吐一口二手菸,你可以告我傷害的方法 如果你做的到,代表菸的確會傷害人 否則的話,菸會傷害人的說法不成立 如果菸會傷害人的說法不成立 那後面的也不用多說了 此文章於 2005-05-14 06:54 A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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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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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我們是討論成癮性吧... 如果那些吸毒者沒有因為法律禁毒所以得去勒戒所... 靠"意志力"戒毒....(實際上是"關起來"戒...不是想出去晃就可以出門吧..) 之後繼續吸毒的人數會減少嗎?? 要拿少數的幾個"自行戒斷"的例子來合法化整個行為的話.. 那吸毒也早該開放了... 香菸會影響身體健康已是不爭的事實... 明知道統計數據顯示會縮短生命(還不提每年會縮短另外3000位無辜路人的生命).. 還要說又不見得那個倒楣的人是我... 就像闖紅燈還用"我很小心,跟其他人不一樣"來做合理化的藉口... 附帶一提.....原來流病學統計資料還真的沒人care啊... 那什麼十大死因跟營養需求都是娛樂用的資料了..... 以後去醫院看病就有趣了.... "根據以往的醫學數據...你的症狀跟檢查結果顯示你可能是胃潰瘍" "但是臨床數據統計不見得能夠符合所有的個人狀況..." "所以...請明天下午到腸胃外科...我們要以手術來判斷是不是胃潰瘍" "胃鏡的解析度也是不能完全相信的嘛...所以直接進行手術確認好了" "還有高燒是嗎...雖然就以往的病例看來是有可能因為潰瘍併發的.." "但是因為不見得以往病例能夠一體適用,所以先推去神經外科進行開顱手術檢查腦幹有無腫瘤好了..畢竟CT上面沒異狀不能做個準.." "之後看哪一個外科部門有空就開盤刀作biopsy吧...發燒的可能病因太多了.." "哪裡有空床就去開個刀取個器官切片樣本出來吧..." 而且大家怎麼都選擇性的只看近幾年垃圾食物跟心血管疾病的相關性... 明明抽菸跟肺癌關聯性已經出來不知道二三十年了都自動忽略是怎樣... ![]() 引用:
汽車廢氣的排放是因為交通運輸的必要吧... 當然在可能的情況下當然要減少排放... 但是至少目前交通運輸的益處大太多了所以沒辦法完全禁絕... 沒有人願意買個菜要走到鄉下買,蓋房子要自己去砍樹當建材吧??(因為水泥太重...) 到外地出差要坐馬車找驛站,或坐帆船花半年到美國開會(禁絕會製造污染的內燃機的話..) 晚上抓螢火蟲照明(因為火力發電跟核能發電都會製造污染...) 生活水準回到17世紀... 但是...抽煙這檔事..... 有其他正面的益處嗎??(除了自己抽的爽之外...) 更不用提流行病學上抽煙跟肺癌的相關性高於環境污染與肺癌.... 汽車廢氣排放 ------> 有好處(生活需要)跟壞處(環保).. 抽菸--------------> 除了自己爽之外沒有其他好處,壞處還一大堆(二手菸的致死率還高於環境污染)... 你覺得要禁哪一個?? 不要再拿這個來比較了吧.... 而且之前的榴槤例子更是扯... 大家討論戒菸單純只是為了不喜歡味道嗎?? 感覺這幾個話題已經被回鍋到誇張的地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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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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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喔,我們討論的是禁菸的合理性 今天我們是以個人自由意志決定我要不要抽菸沒錯吧? 試問你憑什麼說這不是個人自由意志? 另外跟本沒有人把自行戒斷的例子來合法化整個行為 只不過,一樣物事是否有成癮性,跟它該不該禁止沒有必要的關聯 這點望您明查 香菸會影響建康是不爭的事實,所以才會有菸害防治法的出現 但菸並不會傷害人這也是事實,所以用來當成禁止的理由沒有正當性 更何況的確沒有『絕對』的證據,證明菸跟建康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如果當真有『絕對必然』的關係,那為何明明就有十幾年的老菸槍,到六七十歲才過世? 今天我拿刀砍你一刀,你當然可以說你受傷跟我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所以我會被控傷害罪。那香菸跟建康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嗎? 至於有人想存著佼倖的心態,認為得肺癌的,應該不會是我,那也是他的個人意志,只要他能為自已的決定負責,又豈是他人能管的著的?否則的話,那大家明知看電視會得近視,為什麼沒人禁電視? 引用:
問題就在於必要性是由誰來決定的?憑什麼由不抽菸的人來替抽菸的人決定? 今天你可以說交通運輸有必要性,那習於步行的人,也可以說車子沒有必要性,所以他不想要因為車子而得益的人所害? 如果說因為坐車對人有益處,所以國家社會對於車子排放的廢氣『完全』不管制,你才有資格說這種話,但事實上既使車子對人有益處,但還是一樣會對車子的廢氣有管制,而不會放任不管,就好像菸對抽煙人來說有存在的價值,但還是會有菸害管制法來管制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禁菸的理由說服不了人的原因呀,如果說為了抽煙而釋放二手煙是害人,而排放廢氣跟其相比就不算害人? 是誰給賦予你權利說你坐車為有益,別人抽煙為無益? 是誰給賦予你權利說你坐車為必需,別人抽煙為不必需? 如果當真能完全的阻斷廢氣對地球的污染 把人的生活水準回到17世紀來當成代價,這又有何不可? 如果你覺得這種方式不能接受,那請將心比心,體會一下,抽煙的人被人要求禁煙的心情。 都已經有菸害管制法,抽煙族的空間已經被打壓了,還想怎樣,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此文章於 2005-05-14 08:36 A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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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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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我覺得比較悲哀的是,贊同禁煙的人都是不抽煙的人 反對禁煙的人,除了抽煙的人之外,還有不抽煙的人也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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