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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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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例來說,我故意將兩樣商品重疊或隱藏,讓你以為只有一件商品來結帳 難道我可以說是你自己不看清楚嗎? 廠商能不能取消訂單跟你能不能鑽漏洞是兩回事吧? 如果商品有重大瑕疵,你可以聯合其他消費者去求償啊 這不代表你就可以利用漏洞來謀取自己的利益吧? 為何駭客利用漏洞就不行,消費者就可以? 同樣是漏洞,同樣是一開始沒有發現,同樣事後可以修補 差別只在手段以及適用的法條不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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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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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針對事主的行為,有沒有相關法條可以約束 我覺得詐欺罪很難成立 但不當得利的事實確實存在,請求返還應是沒有問題 如果詐欺罪成立了,那就真的有趣了 此文章於 2019-06-08 09:17 PM 被 Tolu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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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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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所有的法規應該都在裡面 麻煩你找出來 1."一個人買20個同型號耳機"是犯那一條法? 2."買20個同型號耳機來轉賣"又犯那一條法? 承認舉錯例很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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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此文章於 2019-06-08 09:23 PM 被 傳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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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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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應該是pass
因為當事人是〝被動〞利用華碩本身自己的bug 而不是〝主動〞使用駭客手段竄改金額、優惠計算方式等... 看M01的文 華碩也主動提和解 不想把事件提升到司法等級 只是當事人的態度... 如果真的被告我也是不意外 ![]() 有興趣可以估狗『張啟元』 張啟元就是〝主動〞使用駭客手段變更竄改票價 下場就是被以詐欺罪和更改電磁紀錄罪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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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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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的66折也要告,現在3C的毛利有這麼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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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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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是法官 我也不是 到時候就知道了 跟你鬼扯沒用 連貼文章給你看 都可以只看你想看的 被打臉就開始扯法條了是吧 耳機不在優惠卷使用範圍裡面 你好像都沒看到 對吧 ![]() 此文章於 2019-06-08 09:38 PM 被 a090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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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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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做甘願受
喜歡貪就不要出來討拍 被告是剛好而已 人家法務用上班時間跟你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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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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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笑...
例子都你舉的 結果講不出適用的法條就拖法官出來擋 如果法官不會錯 那冤案是怎麼來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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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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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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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耳機不適用優惠卷 耳機不適用優惠卷 耳機不適用優惠卷 很難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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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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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不論優惠卷使用範圍在不在說明裡, 違反使用說明犯了什麼罪? 結帳的時候秀出折價卷,收銀機系統能折就有折扣,不能折扣就沒有折扣。 你用折價卷買了10幾次100件全都獲得66折,沒有漏刷任何一件,價錢全是系統帶出來的,你犯了什麼罪? 商場第一天不知道,讓人買了三個月也不知道。半年後想想不對再去告顧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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