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喔,不合法阿,然後呢?我有說過超速合法? 不過呢,由於我會慎選時間地點,因為我就是知道一般道路多少會有一些 不曉得自己錯在哪的三寶,所以我開車十多年從未肇事 這點你就不用擔心了 ![]() 但你說的這些,跟本起路權爭議有啥關係? 想必閣下一定從沒超速從沒違規過 行經速限只有20公里的無車路段,也會乖乖遵守 才有資格評論囉? 那你轉彎是否也像T車一樣,這麼標準合法阿?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在我的國家,我記得彎道會有標示 不然依你看,彎道的定義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
引用:
無奈就在這邊,遵守路權當然是應該, 但每次燈號變化都只能過個一兩台車,轉彎車又特多時,真的會塞到天荒地老, 這時搶快或叭前車的情形就層出不窮。如果道路狹小,等轉的車輛也會佔住道路空間, 連直行車都影響到。 還有等到紅燈再轉仍是有風險的,也有不少直行車這時會搶過,更加上左右來車攪局, 另外轉彎車仍然沒路權,出事還是算他的....... ![]() 個人認為路權規範還是要搭配號誌的改良,讓轉彎車也能有取得優先路權的機會, 不然在沒專用號誌狀況下,轉彎車一直得不到路權,但許多用路人又需要轉彎時, 只會逼大家硬著頭皮搶過。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有專用轉彎號誌的就只能等號誌不對嗎? 原本有專用號誌燈是因為該路口車流量大,轉彎車多所以才會設置... 但很多雙向四線道的路口,中間並無繪製等待線,也常有一狗票車在等左轉,卻沒有專用號誌... 大家也只能這樣過。 此文章於 2016-03-09 02:31 PM 被 n_akemi 編輯.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很多交通號誌標線的規劃已經不合理,有些交通號誌標線的規劃則是近幾年改成不合理... 但...不合理歸不合理,合不合法又是另一回事。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所以說不少人認為本案例超速應該列為主因,而轉彎車頭侵佔直行車道反倒是次因?
由於法條必須適用所有狀況,因此在隔壁車道有車時,直行車無法進行迴避。 而就算可以換車道,但換了車道還會被認定為"不當超車"... (來不及換完?) (特別是轉彎車無視直行車換車道迴避而直接轉時...) 所以只剩一個選項...就是煞車。 煞得住...什麼都好談,煞不住就只能撞上去,然後再來探討為何煞不住? 這樣有比較好判定問題?對直行車來說有比較公平? 我還是那句話,路口轉彎造成事故應負擔多數肇責... 至於超速造成事故的刑責與賠償應另案起訴審理,不應混在一起談。 此文章於 2016-03-09 02:38 PM 被 n_akemi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
引用:
信來保護原則是這樣用? 依路權執行優先,所以只要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 都必須由轉彎車自行找出已付出應有的責任後還不法避免碰撞 只要撞上了就是違規,這和後車撞前車是一樣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
有需要吵到面紅耳赤嗎?
是覺得每次都是自己守法很吃虧嗎? 自己的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上,讓一下會很痛苦嗎? 被人看衰小很痛苦嗎? 任何一方如果有作到交通法規規定的要求就不會發生這件意外了, 不要開太快,就可以煞的住,不會撞到, 轉彎確實作好觀察對向路況,對方開在快也不會撞到。 如果T牌車有先停再開,才有機會免責, 以目前兩個影片,肇責50-50的機會很高, 法官最喜歡各打五十大板了。 然後一邊掛了一個人還是老師,餘命25年,每年算100萬=2500萬,再加上精神撫慰金。 初估2600萬,50%肇責=1300萬,希望年輕人有保險公司會負責,不然兩邊都很慘,因為父親也重傷了還不知道嚴重度,如果殘廢家庭也報銷一半了。 此文章於 2016-03-09 03:00 PM 被 aerocat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
220公尺外開到160KM的車跟已經在路口的車講路權.....說真的 真的是住海邊......
難道在市區開到200KM就可以說前方300公尺的路權都是你的嗎?? 今天是剛好是"綠燈" 如果是"紅燈" 要看看能夠撞幾台車嗎?? 別把沒有道德的危險駕駛無限合理化 如果剛好在變燈的情況下急煞 應該就是前方哪個老神在在的騎士陣亡了 限速40 60的路段在那邊說因為我開到160KM 所以前方220公尺都是我的路權的心態真的是OOXX
__________________
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此文章於 2016-03-09 03:16 PM 被 yoyo0716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