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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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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噗,才剛講過你,你也自己承認自己是個會在一般道路上狂飆180km/h~200km/h的累犯/慣犯

難怪怎麼講你都講不聽,你指稱我怎樣開車,有證據嗎?





18~20格是個什麼概念,就是時速表上18~20格,就是180km/h~200km/h,
怪不得你會不斷出言檢討此案中T牌車駕駛,卻對B牌車駕駛輕輕放過,原來你和B牌車駕駛是同路人啊,怪不得啊

台灣除了那個賽道以外,還有哪個地方可以讓你合法跑110km/h以上? 甚至200km/h?
我敢說你自己所言黃色那句絕對不是在賽道上開的,而是在一般道路



在快速道路上開到200km/h合法嗎?
在快速道路上開到200km/h合法嗎?
在快速道路上開到200km/h合法嗎?

在你自己明確違法的情形下,還敢毫無證據的指稱別人如何開車!
犯法的人竟然大言不慚地指責沒有犯法的人,世道真是變了
你和B車駕駛這種開法,出車禍是遲早的事

喔,不合法阿,然後呢?我有說過超速合法?
不過呢,由於我會慎選時間地點,因為我就是知道一般道路多少會有一些
不曉得自己錯在哪的三寶,所以我開車十多年從未肇事
這點你就不用擔心了

但你說的這些,跟本起路權爭議有啥關係?

想必閣下一定從沒超速從沒違規過
行經速限只有20公里的無車路段,也會乖乖遵守
才有資格評論囉?
那你轉彎是否也像T車一樣,這麼標準合法阿?
     
      
舊 2016-03-09, 01:59 P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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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所以不是彎道是......你說了為準!?

法條怎麼寫,我就怎麼寫,有意見去修法啊

在我的國家,我記得彎道會有標示
不然依你看,彎道的定義是?
 
舊 2016-03-09, 02:02 PM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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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n_akemi
其實就因為沒有明文,所以路口等到紅燈再轉通常只有第一與第二輛能過去,剩下的請下次綠燈再說...
當車流量很大的時候,轉彎車根本不能過,不也只能這樣處理?

當然也有那種等不及的駕駛會超到前面去轉,到時候被撞就是另外的事...

無奈就在這邊,遵守路權當然是應該,
但每次燈號變化都只能過個一兩台車,轉彎車又特多時,真的會塞到天荒地老,
這時搶快或叭前車的情形就層出不窮。如果道路狹小,等轉的車輛也會佔住道路空間,
連直行車都影響到。

還有等到紅燈再轉仍是有風險的,也有不少直行車這時會搶過,更加上左右來車攪局,
另外轉彎車仍然沒路權,出事還是算他的.......

個人認為路權規範還是要搭配號誌的改良,讓轉彎車也能有取得優先路權的機會,
不然在沒專用號誌狀況下,轉彎車一直得不到路權,但許多用路人又需要轉彎時,
只會逼大家硬著頭皮搶過。
舊 2016-03-09, 02:20 PM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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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bigDDD
其實有轉彎燈號...
我指的是沒有專用轉彎號誌的路口。
有專用轉彎號誌的就只能等號誌不對嗎?

原本有專用號誌燈是因為該路口車流量大,轉彎車多所以才會設置...
但很多雙向四線道的路口,中間並無繪製等待線,也常有一狗票車在等左轉,卻沒有專用號誌...
大家也只能這樣過。

此文章於 2016-03-09 02:31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6-03-09, 02:21 P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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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rainwens
個人認為路權規範還是要搭配號誌的改良,讓轉彎車也能有取得優先路權的機會
那是個問題,但不是本案例轉彎車可以避責的理由。

很多交通號誌標線的規劃已經不合理,有些交通號誌標線的規劃則是近幾年改成不合理...
但...不合理歸不合理,合不合法又是另一回事。
舊 2016-03-09, 02:24 PM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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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所以說不少人認為本案例超速應該列為主因,而轉彎車頭侵佔直行車道反倒是次因?

由於法條必須適用所有狀況,因此在隔壁車道有車時,直行車無法進行迴避。
而就算可以換車道,但換了車道還會被認定為"不當超車"... (來不及換完?)
(特別是轉彎車無視直行車換車道迴避而直接轉時...)

所以只剩一個選項...就是煞車。

煞得住...什麼都好談,煞不住就只能撞上去,然後再來探討為何煞不住?
這樣有比較好判定問題?對直行車來說有比較公平?

我還是那句話,路口轉彎造成事故應負擔多數肇責...
至於超速造成事故的刑責與賠償應另案起訴審理,不應混在一起談。

此文章於 2016-03-09 02:38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6-03-09, 02:34 PM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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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cdx
*停權中*
 
cd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309/37100723/
【有片】BMW試車撞死婦 另角度畫面曝光

快得像飛彈..............
舊 2016-03-09, 02:34 PM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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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x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以上只在直行車沒超速的情況下才成立,
況且,基於法律的信賴原則,是直行車必須證明轉彎車違規,而不是要轉彎車自證沒違規,
43


信來保護原則是這樣用?
依路權執行優先,所以只要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
都必須由轉彎車自行找出已付出應有的責任後還不法避免碰撞
只要撞上了就是違規,這和後車撞前車是一樣的
舊 2016-03-09, 02:47 P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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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有需要吵到面紅耳赤嗎?
是覺得每次都是自己守法很吃虧嗎?
自己的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上,讓一下會很痛苦嗎? 被人看衰小很痛苦嗎?

任何一方如果有作到交通法規規定的要求就不會發生這件意外了,
不要開太快,就可以煞的住,不會撞到,
轉彎確實作好觀察對向路況,對方開在快也不會撞到。
如果T牌車有先停再開,才有機會免責,
以目前兩個影片,肇責50-50的機會很高,
法官最喜歡各打五十大板了。
然後一邊掛了一個人還是老師,餘命25年,每年算100萬=2500萬,再加上精神撫慰金。
初估2600萬,50%肇責=1300萬,希望年輕人有保險公司會負責,不然兩邊都很慘,因為父親也重傷了還不知道嚴重度,如果殘廢家庭也報銷一半了。

此文章於 2016-03-09 03:00 PM 被 aerocat 編輯.
舊 2016-03-09, 02:56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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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0716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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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220公尺外開到160KM的車跟已經在路口的車講路權.....說真的 真的是住海邊......
難道在市區開到200KM就可以說前方300公尺的路權都是你的嗎??
今天是剛好是"綠燈"
如果是"紅燈" 要看看能夠撞幾台車嗎??
別把沒有道德的危險駕駛無限合理化
如果剛好在變燈的情況下急煞 應該就是前方哪個老神在在的騎士陣亡了

限速40 60的路段在那邊說因為我開到160KM 所以前方220公尺都是我的路權的心態真的是OOXX
__________________
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此文章於 2016-03-09 03:16 PM 被 yoyo0716 編輯.
舊 2016-03-09, 03:12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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