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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引用:
作者黃金蕃茄
我也覺得走火入魔了

我也不太明白退完上PTT戰果回報的心態是什麼?

公民正義, 是需要讓大家知道的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15-12-14, 02:36 PM #2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carShih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MUS
當時因為油品有疑慮所以銷毀不會有人說浪費.
現在說浪費的人主張是因為食品無虞, 抵制可以用拒買而非強迫拋棄食物.

現在換成ucc咖啡被抵制大概狀況也是一樣, 咖啡本身非頂新製造, 品質應是無虞
而說到ucc 咖啡就又會扯很多知名的餐廳, 這些餐廳應該不像全家可以自己找物流代理ucc 豆子進關.


秒買秒退當然有浪費,但這是被逼出來不得不的結果,若黑心廠商可以無事身退(政府至今仍無有效作為),日後肯定會有更多廠商跟進(到時要付出的社會損耗成本更是難以計算)。

頂新放手味全就可解,但為利益不放手,反要大家不要為難味全,真能有如此好笑的事(在我國還真的是)。
 
舊 2015-12-14, 02:43 PM #2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nsun13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runsun13
光是損耗如此大的社會成本就很難計算,但事主可以無罪判定,難怪很多人無法接受。



法律劇看多了就知道 "無罪判定" 有好幾種情況.

1.真的無罪.
2.其實有罪,但證據不足.
3.其實有罪,但起訴法條不對.

目前的無罪,問題在 2,
檢察官的證據無法說服一審法官,
這方面的討論很多,
但也可能補強後可以說服二審法官.
二審攻防重點的討論也很多.



法律攻防不見得可以顯示真實,
也不一定還得了無罪人的清白,
也不一定定的了有罪人的罪.


但老百姓也不想真的搞清楚,
反正不爽就要做點什麼事.
舊 2015-12-14, 02:44 PM #2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ntech1130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法律劇看多了就知道 "無罪判定" 有好幾種情況.

1.真的無罪.
2.其實有罪,但證據不足.
3.其實有罪,但起訴法條不對.

目前的無罪,問題在 2,
檢察官的證據無法說服一審法官,
這方面的討論很多,
但也可能補強後可以說服二審法官.
二審攻防重點的討論也很多.



法律攻防不見得可以顯示真實,
也不一定還得了無罪人的清白,
也不一定定的了有罪人的罪.


但老百姓也不想真的搞清楚,
反正不爽就要做點什麼事.


3~
刑事訴訟法第300條

2
可以去找找有沒有很多案例有完美證據,極大多數是沒有完美證據,強烈要求證據要多完美就是個問題,當然傾向於完美是正常的~~但要求要真的完美才行就是問題的重點(為什麼被告所提的證據沒有相同的完美要求和驗證)

此文章於 2015-12-14 02:59 PM 被 runsun13 編輯.
舊 2015-12-14, 02:50 PM #2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nsun13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法律劇看多了就知道 "無罪判定" 有好幾種情況.

1.真的無罪.
2.其實有罪,但證據不足.
3.其實有罪,但起訴法條不對.

目前的無罪,問題在 2,
檢察官的證據無法說服一審法官,
這方面的討論很多,
但也可能補強後可以說服二審法官.
二審攻防重點的討論也很多.



法律攻防不見得可以顯示真實,
也不一定還得了無罪人的清白,
也不一定定的了有罪人的罪.


但老百姓也不想真的搞清楚,
反正不爽就要做點什麼事.

啊,你忘啦,還有
4.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碗糕那種情況,或者
5.上頭有人下指令
6.不合法理旦符合恐龍法官思考邏輯
你要列各種假設的時候沒理由排除吧
舊 2015-12-14, 02:58 PM #2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兵.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老兵.
啊,你忘啦,還有
4.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碗糕那種情況,或者
5.上頭有人下指令
6.不合法理旦符合恐龍法官思考邏輯
你要列各種假設的時候沒理由排除吧



這個要列,列不完的,
人有多少種,case 就多少種,

但你列的,除了6之外,
沒有證據,純腦補.

這個可不能在公堂假設一下就可以解決的,
不然你先挖眼割舌家人發配邊疆先.


舊 2015-12-14, 03:12 PM #27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ntech1130離線中  
無責任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平行世界
文章: 656
越來越懷疑 一審法官故意的
這樣反對頂新聲浪更大
舊 2015-12-14, 03:16 PM #2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無責任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runsun13
2
可以去找找有沒有很多案例有完美證據,極大多數是沒有完美證據,強烈要求證據要多完美就是個問題,當然傾向於完美是正常的~~但要求要真的完美才行就是問題的重點(為什麼被告所提的證據沒有相同的完美要求和驗證)



冤獄太多,
法官為了躲避冤獄,常常把"無罪推定","罪疑惟輕"掛在嘴邊,
於是造就恐龍法官,
但恐龍法官也就同時產生新的不公判決,


現在台灣法院傾向加害人(被告)是個事實,
所以檢察官就是得找出定罪率 99.9999% 的證據才行.

我覺得這個死結目前解不開.
舊 2015-12-14, 03:19 PM #2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ntech1130離線中  
Eater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runsun13
秒買秒退當然有浪費,但這是被逼出來不得不的結果,若黑心廠商可以無事身退(政府至今仍無有效作為),日後肯定會有更多廠商跟進(到時要付出的社會損耗成本更是難以計算)。

頂新放手味全就可解,但為利益不放手,反要大家不要為難味全,真能有如此好笑的事(在我國還真的是)。


看起來很難放手
這利益太大了

頂新跟你想的不一樣
舊 2015-12-14, 03:25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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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er2013離線中  
Nubr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0
拒買反頂新+1

也認同秒買秒退,因為可能是目前最有效的方法?

浪費食物的部分...不予置評

不過不認同濫用好事多退貨機制,然後說自己是大正義的心態

更可怕的是你不支持,就會被打成挺頂新、喝毒奶喝到腦殘、甚至9.2?

舊 2015-12-14, 03:26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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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br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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