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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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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懂的是, 把孩子放在父母的溫室裡,處處保護、處處規範,養的規規矩矩,不受傷害, 然後一出門,外面法規無用、處處危險,左閃右躲,自求多福。 這就是你要給孩子[幸福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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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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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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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讓孩子曉得到處都存在危機 才能讓他早點脫離溫室 就像這例,一次就 game over 那才叫活在溫室裡 隨便你解釋了,你不能適應?那很好奇你是怎麼被帶大的? 總不會天天吃高級餐廳長大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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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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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論責任歸誰,用[game over ]去形容嚴重燙傷的七歲孩子,我還真不能適應。 所以你前面細述燙傷孩子多可憐,不過是為了凸顯家長失責, 害我以為你多關心他,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懷。 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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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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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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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小孩亂跑,我覺得家長要負絕大多數的責任
要不然沒出事是好運 出事也只能說是剛好而已 [YOUTUBE]dpLtpYg3BG4[/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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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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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照lievil的標準肯定100%是救護車的錯 小屁孩肯定是無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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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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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啊 不管是餐廳裡頭的那場嬉鬧,還是往後的人生都 Game over 了 過度寵溺孩子不給予適當的管與教 標準典型的『愛之適足以害之』 這才叫殘忍 引用:
上次我騎的那條街寬度也只有這的一半,小孩也是這樣 90 度衝過來 機車黨的某人還怪我不會騎車 有些人的思維就都是別人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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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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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見我前面花心思寫的文字,你並不懂其中在說什麼, 又或你根本不想看,只是想罵? 想罵人,就盡量罵, 不要害我誤會以為你關心問題、想認真討論, 也就不必花時間精神理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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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4 08:55 PM 被 liev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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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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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孩得到嚴重燙傷 父母得到嚴重自責 你得到教訓小孩的案例,還有道德高度的優越 所以[Game over 了],恭喜你破關了! 問題還在原地,公共安全沒人在乎, 願天下小孩不再嬉鬧。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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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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