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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and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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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我有說過1.2E這種數字嗎?

看來閣下真是精通"在密室及寬衣解帶.陰陽合體之下,才能頓悟"的修行精神


小弟已了解,甘拜下風......
師父再見
     
      
舊 2012-04-04, 02:49 A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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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andbee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FWD:民團:樂揚沒建照卻強拆 要求郝市長說明....

以下引自中時電子報....

引用:
台北市政府依法拆除士林王家,卻引發王家跟聲援團體不滿,今天(3號)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指出,台北市政府樂揚建設的「拆併建」建照,並沒有包含王家。對此,民團呼籲台北市政府要出面說明,否則要以毀損罪提出告訴。

針對王家房舍被強拆,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表示,台北市政府代拆的行政程序並不完備,質疑台北市政府涉嫌違反營建署的相關規定(台內營字第0950805988號令訂定),更指出樂揚建設「拆併建」的建照中,並沒有包含王家兩戶。

『第二條第五項規定,政府應該取得拆除執照,換句話說,政府在沒有拆除執照,建商也沒有拆除執照的情況下,樂揚建設的怪獸強拆王家兩家合法建物』

前來聲援的律師詹順貴表示,根據樂揚建設的建照來看,能夠拆掉其他三十六戶,但並不包含王家。

『從這份建照執照存根來看,顯然不包含王家這沒有簽同意書的兩戶,那現在貿然把它拆掉了,這已經違反建築法的規定,沒有拆除執照是不可以拆除合法建戶兩戶』

對此,詹順貴希望郝龍斌市長在三天內要出面說明,否則要以毀損罪提出告訴,更要以「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來要求回復王家房舍原狀。


這下子是"民粹理盲"的糗,還是"依法行政"的比較糗啊,如果地方政府連自己發出去的建照長怎樣都搞不清楚,憑啥要求人民無條件的信任其作為啊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2-04-04 11:10 A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2-04-04, 11:05 AM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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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cmwang
以下引自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2040301240.html)....



這下子是"民粹理盲"的糗,還是"依法行政"的比較糗啊,如果地方政府連自己發出去的建照長怎樣都搞不清楚,憑啥要求人民無條件的信任其作為啊 ....


這下建商及台北市政府糗大了,公然違法拆除民宅,原以為有合法程序,結果實際上根本沒有
任何依據。
舊 2012-04-04, 12:20 PM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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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uyfduyjhy
Senior Member
 
uyfduyjh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這下建商及台北市政府糗大了,公然違法拆除民宅,原以為有合法程序,結果實際上根本沒有
任何依據。

關於這點市政府有解釋了:
http://tw.news.yahoo.com/%E9%81%95%...-193000550.html
雖然我看了兩遍還是看不太懂就是了...。
舊 2012-04-04, 12:36 PM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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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fduyjhy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這下建商及台北市政府糗大了,公然違法拆除民宅,原以為有合法程序,結果實際上根本沒有
任何依據。




打臉文....
舊 2012-04-04, 12:37 PM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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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uyfduyjhy
關於這點市政府有解釋了:
http://tw.news.yahoo.com/%E9%81%95%...-193000550.html
雖然我看了兩遍還是看不太懂就是了...。


很簡單,都更受害團體質疑,執照上寫明拆除面積卅六戶,裡面沒有包含王家,而建商說
2009年就已經申請王家的拆照,那就叫建商拿出2009年的拆照,白紙黑字沒有模糊地帶
,拿不出來就是行政瑕疵,違法拆除民宅,台北市政府應該賠償王家。

而建商既然沒有拆照,卻又指揮政府執行拆遷,不知道可以用哪一條去告。

贛! 政府違法侵犯人民權益,但卻又是拿人民的錢來賠償。 

此文章於 2012-04-04 02:20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舊 2012-04-04, 02:17 PM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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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很簡單,都更受害團體質疑,執照上寫明拆除面積卅六戶,裡面沒有包含王家,而建商說
2009年就已經申請王家的拆照,那就叫建商拿出2009年的拆照,白紙黑字沒有模糊地帶
,拿不出來就是行政瑕疵,違法拆除民宅,台北市政府應該給王家賠償。

而建商既然沒有拆照,卻又指揮政府執行拆遷,不知道可以用哪一條去告。

贛! 又是拿人民的錢賠償。 


發照至少市政府有公文, 而且有留文件影本之類的

此文章於 2012-04-04 02:21 PM 被 xxxxxxtsai 編輯.
舊 2012-04-04, 02:20 PM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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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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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發照至少市政府有公文, 而且有留文件影本之類的


新聞底下有人留言,就算2009有申請拆照,到2012年也已經過期了。
舊 2012-04-04, 02:24 PM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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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誰找我
Major Member
 
誰找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歡迎加入THK
文章: 161
發發牢騷, 不是來尋求解決方案

掃墓,有親戚遇到囉, 集合住宅,
樓層圖根本看不懂, 也不知道該選哪層哪戶,要是別人也選一樣的話就要抽籤, 只知道都有車位,
自己未來坪數是有變大(當然是有含公設的變大), 建出來室內多大都還要詳細了解,
建(奸)商權變的數據到底公道否要怎麼得知,
還好還知道是"計劃"就不能去簽同意, 也還沒到審議階段, 只是先看圖參詳,
但是忘了問其他同意有多少了,萬一到時不同意也不行,
真的有挫勒蛋的感覺, 原來以第一人稱所面對的fu, 就是這種茫盲忙...

反正等張金鶚教授那個小組有什麼改善出來再說...
__________________
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舊 2012-04-04, 02:25 PM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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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誰找我
發發牢騷, 不是來尋求解決方案

掃墓,有親戚遇到囉, 集合住宅,
樓層圖根本看不懂, 也不知道該選哪層哪戶,要是別人也選一樣的話就要抽籤, 只知道都有車位,
自己未來坪數是有變大(當然是有含公設的變大), 建出來室內多大都還要詳細了解,
建(奸)商權變的數據到底公道否要怎麼得知,
還好還知道是"計劃"就不能去簽同意, 也還沒到審議階段, 只是先看圖參詳,
但是忘了問其他同意有多少了,萬一到時不同意也不行,
真的有挫勒蛋的感覺, 原來以第一人稱所面對的fu, 就是這種茫盲忙...

反正等張金鶚教授那個小組有什麼改善出來再說...


都更基本上只有同意權而已
當然你不同意,那多數人同意就可以了
這就是為什麼建商敢不給原先的1樓住戶1樓,
因為2樓以上的住戶都還是在2樓以上
權益沒損失,所以他們多數人同意都更
都更完1樓被建商吃了他們也不在意

王家的情形也是一樣,我管你是1樓透天被建商吃掉變成2樓以上住戶
反正我們2樓以上還是住2樓,沒差

建商不需要跟所謂的少數1樓住戶、邊間透天妥協
即使大家都知道你1樓是2樓的3-5倍行情
王家價值上億的房地產被建商吃掉
只換得原先價值1/4的房地產
這樣的情形還不值得同情,唉
告訴我
誰這麼有良心,願意把上億元的資產無條件分給建商3/4
而且建商拿去是進自己口袋
並沒有回饋到所有住戶身上
舊 2012-04-04, 02:44 PM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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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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