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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剛從jo_eblack搬出來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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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先修法無期徒刑不得特赦或假釋~ 等這個階段完成~再來討論其實死刑根本無作用可廢除~異音會少很多 2.將死刑定讞增加審判時辰~增加審判法官人數(例需至高院A判死後再轉B也同判再轉C~三個法官都採同判) 這樣判出死刑的機率就低到一個靠北邊了吧 雖然浪費時間~但也算是對人權的尊重了 我個人真的認為~現在討論廢死刑的那些官~團體根本不在乎人權 在乎的是完成一件事一件"很象徵意義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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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新店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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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是社會維持的共同理念
那些反死刑的言論真是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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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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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判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等來取代死刑就好了的人
看看最近智利大地震的新聞吧 台灣哪一天發生大地震或是監獄某個環節出了問題 關在牢裡那44個亡命之徒(有吃人的, 有分屍的..) 被他們跑出來 你看看這社會在應付災變外,還要額外付出多大的代價 不定時炸彈不趕快拆除,卻要長期永久保管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另外的論點是,憲法保障的理由. 認為即使是政府公權力也不能剝奪人的生命 這就好笑了 如果照這邏輯,政府公權力就可以把人關起來剝奪人的自由嗎? 理由前後矛盾! 國際上有超過半數國家不執行死刑? 那我請問一下他們實驗幾年了? 執行死刑的國家又實驗幾年了? (至少中國跟很多回教國家都執行幾千年了) 不成熟沒實施幾年的東西也要拿來當例證 若最後結果是錯的誰要來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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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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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親情不講邏輯,這就是詭辯了 不講邏輯就是不講道理,也就代表非理性 既然無理性可言,卻又嘗試以理性的論述去說服他人 要他人認同自己的非理性? 非理性就是如你所述只信奉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到最後就是強權霸者即為真理,弱勢的一方永遠只能淪為刀俎 不要說這不是你的本意,人類就是會這樣擴大解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如此,跟你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我跟你在對行為做出評價的價值觀方面 有著最根本不能互容的蹉齬 ![]() 最後,到目前為止人類社會制度其運作仍然需要很大程度上的邏輯與理性 不理性就沒辦法講到法律與制度,很多時候法律的觀點就是站在冷酷的角度衡量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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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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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就因為尊重生命,所以才更應保留死刑.
要不要犯罪,是由個人決定,別人無法強迫你作出十大惡極的事. 人死不能復生,所以殺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惡劣的事,也是最不可 原諒的行為. 就因為尊重生命,所以法律訂下死刑來告訴所有人,如果你珍惜 自己的生命,那同樣也要重視別人的生命,不要去傷害別人.但如 果你違法殺人,只好付出你自己的生命,來讓你瞭解生命的可貴. 你既然選擇違法殺人,國法有言在先,那就怨不得別人,一切的決 定權在於自己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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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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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沒死如果受冤至少還能補償,即使你還不了青春、還不了時間、還不了尊嚴,但至少讓你還有一個安慰自己的藉口。冤死的,就目前看到的態度,就是迴避、漠視、假裝不會發生、或者不干我的事。 其實還是沒人回答我,殺人償命既然如此天經地義,如果殺錯人怎麼辦?還是沒人敢出來說我判我負責?當初說該死的,是不是也該償命? 對,沒幾個人敢這麼說,所以這種問題,就變成了不能說的秘密,這種問題也表示人類社會,尤其是華人,絕對不存在公平跟正義,因為你我心裡都有鬼。 這裡先想想,為什麼要有犯罪心理學?以往法律更嚴、牽扯更多的株連多得是,照我們崇尚的以牙還牙邏輯,應該可以阻止犯罪吧?為什麼法律越嚴的時候,犯罪反而更高? 每個朝代中末期,不都有這種現象不是? 華人思考上一直存在盲點,就是以己心度人,不要說犯罪者,就連自己家人心裡想什麼都不一定知道,等到發生什麼事情之後,補救的了的,也許好一點,但沒過多久又再來一次,補救不了的,就變成了以牙還牙式的報復。 這種社會,這種思考水準,廢死刑?做夢比較快。 其實這些討論還存在更多矛盾,當一個社會都是這種以牙還牙,基於情緒式的反應,那麼,作為判定人命的法律體系人員,又能有多少理性去判斷誰是不是冤?誰是不是該永世隔絕? 這種社會,敢說自己冤案會比人家少?敢說自己公平正義?敢說自己比較文明? 對,這又是不能說得秘密,可笑的說這就是共業,任誰也逃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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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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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面沒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 你的問題,已經回答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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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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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廢話一堆,刪. 此文章於 2010-03-14 03:42 AM 被 pcb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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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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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並不贊成廢死刑,以我個性不能親手報仇,我還可能私刑。 可是你的回答也太輕描淡寫了吧?你的回答我就正中我所說的,把殺錯人的責任推給國家,而這國家不就是百姓?所以就是擺明大家錯所以還是對。 再者,這種風氣下,我是很懷疑,你是如何確定冤的很少?這些年要不是有所謂的人權爭議,死刑就死刑了,還需要討論什麼冤不冤?誰關心?難不成是像我這種、或是樓上這些腦充血的鄉民會去關心?還是鬧到自己頭上的時候,才關心? 百年前誰關係死刑的冤還是不冤?30年前誰又關心?以牙還牙式的立論,扯國家作後盾,所以判錯了也沒事,冤了也不怎樣,反正賠錢嘛。 那這樣我被冤的話,我豈不是只能祈求最好別被冤到死刑?沒被冤到死刑還得慶幸? 你要如何回答我,我們這種以牙還牙的思考邏輯,比較不會冤枉別人?比較不會產生誤判? 樓上那個,最好你跟我一樣喜歡以牙還牙,你那種回話法,我也會十倍回敬,垃圾,這就是你要得,別怪我。 此文章於 2010-03-14 04:01 AM 被 RogerShi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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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巨無霸卡車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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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個例子在戒嚴前跟解嚴後環境應該有很大的差別吧
戒嚴時的死刑犯人被抓進去可能不分青紅皂白會被百般凌虐 解嚴後開始慢慢對犯人講人權了,無論怎麼殘忍虐殺無辜 反正被抓到只要等槍決就好了,跟被害人比起來多好死,廢死後更是連死亡的恐惧都免了 還有幾會在獄中重新做人,犯罪率當然還是只有上升,就算後來再重回死刑 環境就已經跟戒嚴那時差太多了,罪犯要附出的代價變輕了 說到底,罪犯都是在考慮代價問題,什麼冤案冤判只是被拿來當救命草的工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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