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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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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在枉顧醫學報導了~~ 香菸的成癮性是和古柯鹼是同級的 國內在毒品防治所內並沒有允許使用美沙桐之類的藥物 所以從裡面出來的人通通都是用意志力戒毒的 但是不能單靠意志力戒除的人更多 成癮性有分生理成癮和心理成癮,可以多看看這邊面的報導或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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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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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抽煙只有抽煙者自己有享受到"所謂的利益",不抽煙者卻必須一同承擔傷害,再加上不抽煙者大多無法忍受二手煙的氣味。 人一直都是這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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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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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applo好像職業就是教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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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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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於衣服上有味道...那只能麻煩雙方保持距離囉~~~ 引用:
舉例來說,在河川上游飼養豬隻,並且將排泄物直接讓河水帶走就被定義成污染水源。 同理,當過量的排泄物使土壤中的分解作用無力正常消化代謝時,一樣會使得該場所喪失原有的生物機制,結果跟人為排放污染物差異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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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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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子也不行的,燒出來的煙會飄到空氣中,和水氣一起結成雲,雲又會移到有人住的地方,不小心下起雨, 掉到人的頭上,可能害人禿頭 掉到地上,水蒸發了,煙粒子又變成二手煙,你又害到人了 一起租個太空梭吧,不用去太遠,月球上就行了,反正和地球之間是真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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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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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是徹底限制販售使用持有,一個是徹底隔絕氣味擴散、佔用社會資源,但...這樣似乎不合情理也違反人權吧?雖然小弟個人是不反對這種做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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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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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討論? 和自己討論或眾人? 引用:
我不會認同我不認同的意見, 但我會尊重不認同我的意見, 至少不主觀價值判斷他人。 引用:
他們各自發表的文章不夠多, 我無法知道他們是討論或貫徹自我意志。 引用:
如果你還認為是討論, 是和眾人討論, 不要亂扣帽子, 不要主觀價值判斷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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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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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覺得應該是法令的關係 菸商勢力強大沒錯 所以僅能限縮吸煙者的空間 畢竟抽煙不是什麼好事(個人主觀意見) 其實抽煙真的會影響別人 二手煙、煙蒂污染及抽完煙後伴隨在身體週遭的煙位 尤其開口說話更令人做噁 提供您一些不喜歡煙味的人心中意見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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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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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願正視菸和毒品造成問題的相關性,鑽字面上的牛角尖,故意轉移話題的技倆,騙騙小孩子還差不多,你這就是典型的雞同鴨講....... 不過,你好像漸漸進入狀況,你已經知道問題出在『情理』和『法律』上了...... ![]() 如果只是要依法律規定,那根本就不需要討論.......而討論這個問題,就是希望大家能『重視』菸的問題,早日達到以『法律』來達到禁菸的目的....... 另外,我的例子,如果你能把為什麼回答"吃飽了"的原因交代清楚,才算是理想的答案,你漏掉關鍵的重點沒說,就是很爛的答案,或者,是很理想的『雞同鴨講』....... ![]() 引用:
就已經告訴過你不要拘泥字面上的意義,你怎麼聽不懂?要不要請大法官來釋憲呢? 沒錯,菸有沒有益處不是我說了就算,聽聽專家的說法吧!(請自行查google) 另外,我沒忘,我當然知道菸『現在』沒有被認定為毒品,我只是盡我一己之力,希望大家建立起共識,儘快立法啊~ 引用:
你還是要提強姦犯和殺人犯,我一直不想和你談這部分,是因為你搞不清楚為何它們是不同類的罪行......菸和毒品的關係,跟強姦犯和殺人犯的關係並不相同,我認為,菸和毒品比較類同於**殺和謀殺........檢察官都可求處死刑........只是這個法官(或陪審團),現在沒判菸死刑而已,將來,換個法官(或換陪審團),那就不一定了....... 引用:
絕對?相對?你要跟我談相對論嗎? 你都說了菸有害身體,還管什麼絕對相對.... 不只一次告訴你,不要鑽字面的牛角尖.....唉......真難教...... 菸有害身體嗎?專家們說絕對有!不知道你有何意見,你比專家還專門?那麼,寫論文吧,我樂見其成..... 引用:
正因為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否菸能否影響壽命,所以我用可能.......但菸會危害健康是無庸置疑的...... 其實,你抓到重點了,菸的殺人兇手是誰,無法認定,所有吸菸者都可能是兇手,不認為禁菸是必要的人,都可能是幫兇......因此我主張全面禁菸,禁菸後,吸菸(總是有人會違法)的人少了,兇手就無所遁形了....... 引用:
再說一遍,等到大家都有共識了,就不再需要我去說服人了..... 引用:
錯!!而且大錯特錯!! 菸本身會傷害人,二手菸也會傷害人,所以需禁菸...... 酒本身不會傷害人(適量還有益身體健康),車也不會傷害人,酒後駕車才會傷害人,所以不禁酒,不禁車,但是禁酒後駕車.......懂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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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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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啦~ ![]() 及格的都放假去了,只留下重修的,害得一些老師,假也不能放,陪這些人暑修...... ![]() 還有些同學,以為自己pass了,收到成績單後,陸續又回來報到了...... ![]() (吉他快就位,否則,恐怕重修費要白繳了... ![]() 而那些路過的人,覺得課程精采有趣,也進來旁聽了.......不過,請記得,旁聽是沒有學分的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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