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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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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網購的東西我不清楚是否還會經過人工審核,但我認為金流跟出貨可能是分開的 還有,我也不認為詐欺罪可以成立,但不當得利的部分我是覺得事實很明確 如果今天只是一次性的操作導致消費者得利,我認為這非屬故意,廠商應該自行吸收 但這個事主很明顯就是惡意操作來謀取利益了,我完全沒辦法站在他那邊 一次兩次鑽漏洞還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人嘛,總是會貪小便宜 鑽個上百次?就別出來叫委屈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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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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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主怎麼樣被判刑對我來說不是重點,因為我也不會去做這種事情。 但違法的事情就是違法,不能因為只做一次就不違法就情有可原,這才是我覺得重要的。 現實生活中我去便利商店買了 29 元的飲料,銀貨兩訖之後我能說隔壁全連同品項只賣23元而要求便利商店退款嗎 ? 正常人應該都覺得不能,因為這交易盪下雙方都和意才付款取貨。 在這種基本邏輯下,為什麼這明顯金額錯誤的訂單,賣家卻還是同意了? 是買家用了詐術嗎 ? 還是審查的人不留意造成的 ? 巷子口的通訊行 (1) 店員不小心把應該賣25000的手機用 20000賣你了 跟 (2) 店員不小心把應該賣25000的手機用30000賣你了 結果現在(1)例可能客人不當得利(2)怎麼不是店員不當得利 ? (事實上現在所謂的買貴退差價就是商人要避免(2)的發生,表示店家的誠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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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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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沒有在華碩網站買過東西?
不要亂舉例說明。 華碩有自己的說明 卷號是華碩寄出的。可能有活動網頁說明文件,也可能沒有。 一般一個產品限抵一張,而不是寫一張限用一次。 哪有使用者約定? 裡頭只寫說明 引用:
什麼時候開始,違反使用說明要負法律責任?變成違法? 立法院是華碩他家開的? 他說明有沒有寫重複使用優惠卷需負法律責任? 引用:
2.拿提款機做例子。你的邏輯在哪裡? 鈔票不是華碩印的,商品也不會從提款機吐出來。 那台提款機可以複製輸入優惠碼多吐錢?何時何地發生過? 已知案例幾乎都是銀行人員錢箱裝錯幣值鈔票,領小額出大額。 華碩不是商品裝錯,一箱一台變裝兩台。或者滑鼠箱子裝手機之類。 鈔票是法定貨幣,領出來使用,可以變小額,回銀行不可以拒收。可以用七天賞閱期已過不收? 華碩商品可以直接拿到銀行換現金嗎?有匯兌嗎?拿回華碩可以直接換回現金嗎?手機配件分開部分換錢可以嗎? 下單付款後,華碩確認訂單才算數,送貨,收貨。契約完成。 5個月後再反悔告顧客。不知道什麼是契約精神?! 華碩的使用者條款 引用:
雙方都有錯,犯法與否要看審判結果。 視窗剪貼貼上加加減減會變詐欺?! 你以為在變造支票鈔票嗎?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華碩也是。有本事犯錯就要負責。沒本事就不要開店做生意。 客戶端則是看法院。 無罪也被干擾生活變嫌疑犯,他怎麼想我不清楚。為了便宜20萬被警察到家搜索、出庭等等。我做不到。 此文章於 2019-06-08 06:31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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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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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只是巧合導致金額錯誤而得利,主觀上無犯意,我認為連起訴都不會 你要搞清楚,今天不是華碩定價錯誤而導致結帳金額錯誤 而是事主利用特定的操作來導致系統誤判,使得優惠代碼可以同品項重複扣除 甚至該品項不在優惠範圍內,這樣你也認為正常? 如果這種邏輯可以通,那駭客利用漏洞來謀利,應該也不需要被抓 因為是你系統本身有漏洞,不能怪駭客才是 另外,在我的理解,交易行為雖然是銀貨兩訖,但需在善意的前提下 如果是利用詐術使得某一方得利,就會屬於不當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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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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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貼過來也沒用啦...
你舉例的"一個人買20個同型號耳機"究竟犯那條法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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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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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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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駭客利用漏洞來謀利,是已有針對此行為的特別法條來定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1&flno=359 中華民國刑法 引用:
你認為這法律條文內容適用這次案件? 還是有其它適用的法條? 那現在利用特定的操作來導致系統誤判,有針對此行為的特別法律嗎? (以後要不要立法,我目前沒有特別偏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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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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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銀貨兩訖的前提是善意,是付錢的有善意還是出貨的有善意 ?? 我書讀得太少了,我只知道商人都是低買高賣而消費者都不希望多付錢。 我的銀貨兩訖就是 你手上600ml 的可樂賣我2000台幣而我也覺得可以,掏錢買了就不能反悔。生活中太多這種交易了,哪一種交易讓您覺得是善意的前提了 ? 或許您可以用您這銀貨兩訖的前提是善意,解釋一下子龍出任務好了,每一個子龍出任務不就換一台新機給他就好嗎 ? 為什麼還讓客人一直出任務 ? A跟B買了一樣的機器,B買到顯然有瑕疵的也只能不斷地出任務,善意就是讓客人一直出任務升級嗎 ? 是我誤會了您所謂的銀貨兩訖的前提是善意的意思嗎 ? 駭客如果利用的漏洞是廠商無法避免或阻止的,當然不行。 但這交易的訂單在廠商出貨前都是隨時可以取消的,我想這有很大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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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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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舉個例 一個人用不了那麼多耳機 既然你喜歡在字面上做文章 那我就告訴你 檢察官如果進去搜索 發現有20個耳機 再發現有賣耳機的紀錄 你認為20個耳機犯了哪條法律? 況且耳機不在優惠卷的使用範圍內 我再看看你怎麼凹 整篇貼過來給你看了 你只看你想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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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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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還是不一樣的 使用自己的電腦 自己的帳號 無涉"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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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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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看01原文,
引用:
平均一票貨不足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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