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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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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混合車道只是個名詞,台中市BRT原中正路段,官方不也稱作混和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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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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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絕大多數開車的駕駛根本不知道機車可以行駛快車道,
很多開車的只要一握上方向盤就認為馬路是我家開的, 機車看到汽車應該要閃邊去, 因為官員從來沒有一個是騎機車上班, 自然認為馬路只有汽車能行駛, 而且誤導人民開汽車的最大。 此文章於 2012-09-26 08:32 AM 被 deer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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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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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回答我的問題 ....
你有沒有駕照 ![]() 對 , 你兒子又再找你了 , 先去陪兒子吧 ! 我20多年前考駕照的時候 , 筆試時只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沒有考 "道路設計規範" . 你有駕照嗎 ? 你有考 "道路設計規範" 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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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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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許多汽車駕駛不是不知道,而是故意逼車要機車讓路,這種人不管遇到甚麼車都一樣會逼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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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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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討論還要看駕照? NPNT? 混合車道只是個名詞,用來表達不同車種或是快慢車共用車道,難道要在道路交通安全 規則上有明文記載才能使用嗎? . 此文章於 2012-09-26 08:40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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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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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只是個口語化的名詞 , 那他能拿來否定我們考照時
的明文規定嗎 ? 你看下面這個傢伙 , 直說我誤導咧 ... 你敢說我有沒有誤導嗎 ? 快車道 , 慢車道 , 未畫分快慢車道是在交通規則中出現的 , 你們口語化的 "混和車道" 在哪裡 ? 所以雞毛黨及其黨羽 , 想拿明朝的劍 , 來斬清朝的官啊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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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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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否定快車道定義,但也不能說混合車道就是錯誤,還是回歸路權討論,名詞只要可以 傳達意思,對方能了解即可,再爭下去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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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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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道路的設計凹說營建署移交給交通及建設部-結果抓包新的"交通及建設部"根本還沒成立 再凹營建署跟交通部的斷面差異-結果法規都寫了~市區道路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現在乾脆就跳去開罰單的~你們越凹越難看耶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7 條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為人,違反本規則之規定 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 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 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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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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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繼續跟我爭有意義嗎 ![]() ![]() ![]() ![]() ![]() 對方說我誤導 , 你認同嗎 ? 你敢回答這個問題嗎 ?? ![]() 你已經閃躲一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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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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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你們繼續,孰是孰非我也很難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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