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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mobius797
你希望台灣想盡辦法救他回來還是讓他接受制裁?


哈哈哈∼前面不是有一個人才剛講完 "我們沒提「根本不該救」",就有人馬上打臉
     
      
舊 2012-06-27, 09:56 PM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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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smogul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引用:
作者vircgd
  當局說了你就信?一台DVD機值6000你信不信?
台灣此時該做的,是協助他取得合理合法的訴訟過程,
而不是幫忙做有罪推定。


那是政府要做的事,鄉民只是在挑論他為是不是做出了白目的行為.
 
舊 2012-06-27, 09:56 PM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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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guli現在在線上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vircgd
  當局說了你就信?一台DVD機值6000你信不信?
台灣此時該做的,是協助他取得合理合法的訴訟過程,
而不是幫忙做有罪推定。

那你的意思是當局不可信?
不可信意思是指當局造假或說謊?
也就是你對該疑犯做無罪推定
但對中共當局做有罪推定?

我並沒對該員做有罪推定啊
帶走嫌疑犯協助調查不是正確司法程序嗎?
每個國家合理合法的定義不一樣
如果台灣政府有種去干涉他國內政
我會很欣賞這種勇氣
不過不要說對世界第2強國
似乎對一些東南亞國家
前例都不樂觀
舊 2012-06-27, 09:57 P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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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正方當過了我現在要當反方。

  我說你們法輪功學員有沒有長腦呀,事情本來很單純,
不見得與法輪功有關,結果你們學員跳出來大叫他是法輪功,
說他因為宗教因素被迫害,你們到底是要救他還是害他?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06-27, 10:08 PM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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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中華民國疆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0
Lightbulb 依中華民國憲法 一切依法行政 絕不饒恕從事違法活動及顛覆國家的百姓

依中華民國憲法 一切依法行政 絕不饒恕從事違法活動及顛覆國家的百姓
舊 2012-06-27, 10:21 PM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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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疆域離線中  
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所以罪名是當蓋台特工隊?
舊 2012-06-27, 11:01 PM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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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真的喔!?先暫且不提別人吧...



難道是我會錯您的意思?如果會錯意思,請問為何妳之後又說要這邊持跟你們反對意見的人去中國抗議(媒體逼迫的方法去救)而不是政府出來講?


因為我不想去討論政府該不該去做~因為那不是我能決定的

對我來說~當你有心要幫忙時~該去做你能做到的~而不是整天想著要別人幫(或政府幫)
舊 2012-06-27, 11:14 PM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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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budgie
真的是販毒嗎?
例如薄熙來主政重慶期間, 以唱紅打黑為名, 槍決了近五百人, 現在證明不少人被誣陷, 冤假錯案層出不窮, 薄通過判案後充公對方財產, 在檯面上的數目為數百億元, 檯底下的數目估計有三千億元, 現在己有數萬人為其制造的冤案進行信訪和投訴。


那些在中、菲、印、馬來被當地政府抓去關~

罪名叫「詐騙」的那些人~可能也是冤案吧~是吧?

那為何要引渡時~一堆人都在罵?
舊 2012-06-27, 11:18 PM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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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Pastill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一個國家對本國國民在本國之外犯罪享有管轄權,特別是當事件發生在非民主國家時,基於人權保護,為了保障本國國民在外國接受審判可能會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無論如何該國都會先將該國民銬回母國再以該國法律審判.

如果該當事人已回到母國,該國也斷不可能將明知在外國犯了罪的國民引渡給犯罪地國。

那麼如果像本文主角呢,依照民主國家程序,在外國犯了罪,無論如何台灣政府都該先把人給弄回來,再由台灣法律來決定他的刑責.

不管他是恐怖份子/殺人犯....(恐怖份子比較麻煩,只要是美國要的犯人,不管哪一國大概都會乖乖的送給美國去審,除了南美盛產美女的委內瑞拉國總統查維斯,他是不會鳥美國政府的.)

想知道類似國際案例的人,隨便google就一堆.

台灣政府是民選的對吧,發生這種事政府不吭聲官用媒體報也不報,當沒發生一樣,說的過去嗎?

這不是政府可以選擇的事,先把人弄回來是本來一定就該做的.

那些有投票權的人選出了政府,卻不監督政府,試問你們讓自己給政府管還是管政府?票可是從你們手上出去的.

此文章於 2012-06-28 01:51 AM 被 Pastilles 編輯.
舊 2012-06-28, 01:44 A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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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illes離線中  
zaqwsxds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vircgd
  又是老情況老問題,不就設身處地就能得到答案?
假設你今天去大陸,在機場突然被架走,消失幾天後,
當局說你破壞廣電設備,這時你希望台灣方面提供援助,
還是說你他媽活該?


那先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一般人!!!


像這個法輪功的成員已經太過明顯!!!不管是莫須有的罪名還是怎樣!!!

都不該隨便亂開玩笑去處碰老共的敏感神經!!!自己白目還有話好講???法輪功自己都出來說話了!!!

那不就更打一巴掌給自己證明被抓活該???


引用:
作者vircgd
  當局說了你就信?一台DVD機值6000你信不信?
台灣此時該做的,是協助他取得合理合法的訴訟過程,
而不是幫忙做有罪推定。


新聞說他只是探親啥都沒做你信不信???

此文章於 2012-06-28 02:07 AM 被 zaqwsxdsa 編輯.
舊 2012-06-28, 02:02 AM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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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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