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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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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中有兩人都否認有去BLOG留言?!所以到底是誰阿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乾脆PO個圖好了 此文章於 2009-05-13 06:11 PM 被 chiaostyl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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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伊勢佐木町
文章: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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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路過的鄉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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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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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是之前瑞穗國中的效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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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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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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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用綿綿打槍的同學真可憐 沒事也會中槍,無緣無故被抓去開庭(自己在暗處打槍,沒有干擾他人,這樣也會出事) 這樣就不只二度傷害了... 那個"強者我同學"也是很無辜,原本一個茶餘飯後,講過一次就算了的話題 竟然因為這樣要出庭 真是的... ※前提是真的有開庭才行 ![]() ![]() ![]() 對了,先佔位置,如果真的到時鬧大了,說不定會上新聞 先講先贏 媽~我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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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此文章於 2009-05-13 06:21 PM 被 小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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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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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好像是瑞穗國中的成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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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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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改天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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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伊勢佐木町
文章: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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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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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觀念當有趣故事分享得津津有味? 言詞交鋒得理就不饒人 挑釁追打提告才過癮?
po人氣最旺的版是怕其他人不知道開PCDVD提告先例 ? 沒有查證清楚有無找錯對象先砍再說? (真有可能是路過鄉民~) 算了吧~ 這是什麼 公器私用 的 私人恩怨 啊........ ![]() 就算告贏了 也是輸~ 以後來PCDVD混還不是一樣要換個ID重新練過 不然就自己留標籤 網路是還好, 可惜的是真實生活環境可沒得重練, 走過必留痕跡, 搞不好blog都要關掉才不會 哪天又被不知道的誰戳這舊帳...(哇~ 才剛打預覽一下就有人開始做 護貝區 了啊...真快~) 我看走到這, 主動去撤案再來版上回報接受道歉和解 說不定還可能會是 最贏 的下一步, 靠樓主的大智慧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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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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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魯大 我沒有告任何人、您是不是有弄錯什麼? 我只是譴責霸凌他人的故事主角、而且也在樓主說明後第一時間道歉 (但仍難掩內心覺得把這種故事用七個開心符號講的眉飛色舞覺得不妥) 至於這個提告的同學、年輕氣盛、會怒到這種程度我也覺得很訝異 而且他屢次用言語、挑釁跟要脅、搭配上幾個特定ID的隨之起舞才會導致今天的局面 法理上、我瞭解我站得住腳、但我覺得仍不平的是、這裡不就是PCDVD的七八區嗎? 不就是來此嘴砲求開心的?怎麼一個不小心、成了這種局面? 我的風格就是哪裡起事、哪裡了、所以我一一面對樓主的意見、沒有閃也沒有躲 PS、順道再次譴責去人Blog靠邀的人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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