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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_yong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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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垃圾場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1094789
先別說酸不酸,

一群對人不對事的酸東西要別人先不要說他們酸?

每一個人都知道家暴是不對的。
每一個人都知道家暴是各種階層的家庭都有可能發生的。
每一個人都知道交往時與結婚後的相處是一定有所不同,每個人在婚前一定有所…假一下。

但只因她的對象是有錢人,因此千錯萬錯都變成受暴者的盲目、犯賤、應該、死好等等等等等,這如果能說不酸,那該如何解釋這些人的心態?

引用:
作者1094789
題外話,要不要成立個受虐先生專線呢?其實台灣飽受語言暴力,甚至是肢體暴力的男性
其實不在少數...


一樣是「113」這支電話。
在討論家暴之前可否先去暸解一下我國家暴法相關的定義呢?(可參考我國家暴法第二條)
不分男女老幼,只要是家庭成員都可能是家暴當中的受害者;
而家暴當中的「暴力」,不僅指枝體而已,精神暴力亦是。


引用:
作者1094789
當初是王小姐自己選擇的路,今天出了事,就自己好好處理,搞個議員、
記者會的不免令人反感,

在台灣,家暴並非只有偶發事件,隱藏在社會角落的家暴事件比比皆是,絕大多數的家暴受害者因為各種原因而常常只能選擇默默忍受。

十多年前因為鄧如雯殺夫案讓人稍稍的注意了一下家庭暴力的可怕,但沒多久眾人又遺忘了。
幾個月的越南藉新娘遭台灣藉丈夫及家人虐待至體重只剩29公斤,沒幾天也被眾人遺忘了。
如果能因此事件而讓人們更加重視,則今次的新聞沒甚麼不好的。(傳播理論當中的議題建構理論?)

另,媒體所指陳的範圍太大(人際溝通時,「人」也是一種媒體。),若僅想表示大眾傳播媒體(Mass media)(您與其它人現在使用的pcdvd也是一種大眾傳播媒體,雖然它是站長私人的。)當中的新聞傳播媒體 ,可否多打幾個字以避免混淆呢?


引用:
作者1094789
尤其現在又是大眾對媒體極度敏感的時代,就好像按鈴控告前
還要先打給記者:然後在眾鏡頭前微微一笑,給他按下去...這是什麼心態?「喂!我等一下要去按鈴囉!」


這問題您應該要去問政客,這些行為是政客常做的。

引用:
作者1094789
不然就是藝人小便前先打給記者:「喂!我等一下要小便喔!」
然後在記者前表演小便全記錄...這是什麼心態?


從沒看過,您要不要自個先這麼做,然後讓大家猜一猜這麼作的心態是甚麼心態?


引用:
作者1094789
女主角是要來個全民公投看是不是要離婚嗎?不免有種極端報復的心態,也和了議員
好事的意,


這樣算是報復?
難不成您比較能夠接受的是女主角默默的私下離婚,男主角再去找一些不識其真面目的女人姞婚,然後讓更多的受害者產生?


引用:
作者1094789
嫌人酸的也不免有種五十笑百的感覺。

可以詳訴哪邊有五十步笑百步的感覺嗎?


引用:
作者1094789
受虐婦女應該站出來,但也要慎選方式,避免對社會及媒體帶來負面影響。

可以講一下哪邊有負面影響嗎?
新聞一直吵嗎?
這會讓人們更加注意「家暴」…說不定能讓更多人脫離家暴的危險,因此是正面的影響。
人們一直開記者會嗎?
一般人是不可能如此的。
今天王小姐就算不開記者會,而只是默默的去警察局、法院進行各種程序,也是會有新聞記者在之後發現到,到時就會更亂…因此她一開始就辨記者會是很正確的。
     
      
舊 2005-07-07, 12:31 PM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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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_yongching離線中  
Moment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
引用:
作者1094789
先別說酸不酸,當初是王小姐自己選擇的路,今天出了事,就自己好好處理,搞個議員、
記者會的不免令人反感,尤其現在又是大眾對媒體極度敏感的時代,就好像按鈴控告前
還要先打給記者:「喂!我等一下要去按鈴囉!」

然後在眾鏡頭前微微一笑,給他按下去...這是什麼心態?

不然就是藝人小便前先打給記者:「喂!我等一下要小便喔!」

然後在記者前表演小便全記錄...這是什麼心態?

女主角是要來個全民公投看是不是要離婚嗎?不免有種極端報復的心態,也和了議員
好事的意,嫌人酸的也不免有種五十笑百的感覺。

受虐婦女應該站出來,但也要慎選方式,避免對社會及媒體帶來負面影響。

題外話,要不要成立個受虐先生專線呢?其實台灣飽受語言暴力,甚至是肢體暴力的男性
其實不在少數...



越南新娘段氏日玲也曾經是家暴的受害者
好像也是有開記者會、也鬧的很久
請問你反感嗎?

看你最後一篇留言,其實大家都在譴責、反對暴力
這其實才是重點不是嗎?
就不要讓嫁豪門、媒體的因素來模糊這個善意的焦點
 

此文章於 2005-07-07 12:50 PM 被 Momento 編輯.
舊 2005-07-07, 12:43 PM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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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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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66
現在我們還不知道誰對誰錯
第一.我們知道老闆娘看到波水3次`也沒看到拿杯子砸她
第二.王小姐嫁給別人當媳婦後`還是一樣老習慣`(如睡到中午)
地三.王小姐家人有一堆債務`後來嫁進後發現是財產分開(所以王小姐一點錢都沒拿到)
在我觀點來看`王小姐根本就是發現豪門一點都不豪門
所以現在要社會壓力還逼牠老公(拿錢嗎!?)

因為我也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你們看誰對誰錯
我有一個朋友跟他女友住一起(吃住都用他的)
後來她用他男友的電話打了1-2千美金
然後她不付(還吵鬧不付)後來他一火大`打了她眼睛
然後她就就警察來抓走他(後來還跟朋友邦他找律師)
然後那個女的趁他再監獄時`把他所有東西都拿走
後來當然那1-2千美金也是沒拿到
後來做完勞還被驅逐出境

外人來看(法官`警察)都當他壞人
可是跟他熟的人才知道那個女的多過分
舊 2005-07-07, 12:48 P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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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離線中  
Justi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99
引用:
作者1094789
抱歉抱歉,我還是離開此討論串好了,不想要鬧得大家不開心。

只是第一,我完全不贊成暴力,第二,確實瞭解別人「有說過什麼」,對於主持正義很重要。

搞不懂...還是說口氣殘暴些比較沒事...


你還是"走"吧

我的耐性也很有限
舊 2005-07-07, 12:55 PM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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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8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6
多謝指教.入浴先生.能不能麻煩您找公然污衊的朋友開刀.不要別人幹完架後跟在後頭
噗一刀.去挑戰強大的惡勢力才是正義啊...

您也來啦?假司丁先生.請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把您的耐心對抗真正的惡勢力吧!
去看看小弟從頭到尾有沒支持暴力?沒干你的事就安靜,隨便你要走去哪裡.

「請從頭至尾看完.找該攻擊的人伸張正義」

可笑的正義...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決定加入會員了!

此文章於 2005-07-07 01:08 PM 被 1094789 編輯.
舊 2005-07-07, 12:59 PM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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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090pq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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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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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500
比較像李連杰 - -b

我個人也任為他比較像李連杰,但他笑起來,我個人認為他很假,沒黃飛鴻那麼燦爛。
舊 2005-07-07, 01:01 PM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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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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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Smokey
現在我們還不知道誰對誰錯
第一.我們知道老闆娘看到波水3次`也沒看到拿杯子砸她
第二.王小姐嫁給別人當媳婦後`還是一樣老習慣`(如睡到中午)
地三.王小姐家人有一堆債務`後來嫁進後發現是財產分開(所以王小姐一點錢都沒拿到)
在我觀點來看`王小姐根本就是發現豪門一點都不豪門
所以現在要社會壓力還逼牠老公(拿錢嗎!?)

我可不可以補充第4點啊∼
4.當天男方開的記者會上是說「他就潑了王靜瑩一杯水........」
對照第2天餐廳老闆娘的說法 好像有點怪怪的...
舊 2005-07-07, 01:05 PM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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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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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66
引用:
作者Elros
我可不可以補充第4點啊∼
4.當天男方開的記者會上是說「他就潑了王靜瑩一杯水........」
對照第2天餐廳老闆娘的說法 好像有點怪怪的...

哎呀`沒聽到
謝謝第4點
舊 2005-07-07, 01:10 PM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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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owl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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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62
引用:
作者Smokey
現在我們還不知道誰對誰錯
第一.我們知道老闆娘看到波水3次`也沒看到拿杯子砸她
第二.王小姐嫁給別人當媳婦後`還是一樣老習慣`(如睡到中午)
地三.王小姐家人有一堆債務`後來嫁進後發現是財產分開(所以王小姐一點錢都沒拿到)
在我觀點來看`王小姐根本就是發現豪門一點都不豪門
所以現在要社會壓力還逼牠老公(拿錢嗎!?)

***恕刪***



昨天好像轉台時有不小心喵到一下
"如果"上述這些都是真的
那麼"很有可能"是這樣的:
王小姐嫁入豪門後發現跟當初預期的有很大的落差
好處都沒得到反而因為$$的事以及其他生活習慣不合而常起口角,過的很不愉快

到底有沒有被打
或是男方有沒有出去偷吃
也許只是附帶的
結果是王小姐不想忍受這種半吊子的豪門的生活
藉這次的機會想趕快結束,轉換跑道再出發

PS 以上純是屬本人幻想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7-07, 01:12 P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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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owl離線中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Smokey
然後她不付(還吵鬧不付)後來他一火大`打了她眼睛
然後她就就警察來抓走他(後來還跟朋友邦他找律師)
然後那個女的趁他再監獄時`把他所有東西都拿走
後來當然那1-2千美金也是沒拿到
後來做完勞還被驅逐出境
外人來看(法官`警察)都當他壞人
可是跟他熟的人才知道那個女的多過分

你朋友真的滿慘的...
不過還是不要把自己的經驗硬套在別人身上.
而且說實話,你朋友會被當壞人是滿正常的...
如果是在先進民主國家,已經一堆法律途徑可以使用,
卻還是選擇使用最原始的肢體行為.
這次不驅逐出境,誰知道下次會不會拔槍殺人...

上面說王小姐自作自受的人...
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反過來說,那個男的明明出身豪門,
明明就知道很多女人都是貪他的錢.
挑老婆卻只看臉蛋,娶回家了管不動就只會動拳頭.
話說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標準的大頭管不住小頭...
不要打人被爆出來才在那邊裝可憐...
全民開講大家都會,但是事實真相沒幾個人知道...=_=a
所以清官難斷家務事...
<<<"""但是""">>>....
就法律面來說,家暴是不被允許的.
更清楚的說...任何人在非自衛情況下對他人施暴都是犯法.
犯法的事就不要硬去把他合理化了吧...
舊 2005-07-07, 01:15 PM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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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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