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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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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是哪位? ![]() 不會是我吧? 我沒去過政治版,也不敢找人單挑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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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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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講 , 大家不就知道在說誰了嗎
![]() 總不會以為是在說羽量級那位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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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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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我今天跑來鼓吹抽菸多好, 那我有問題, 問題是今天你把你的認為加諸在所有人之上. 試問, 今天抽菸的人是怎樣罪大惡極法?一定要照你講的才對?我有說什麼怎樣才是對的?我只是強調, 自己願意戒菸, 跟被強迫戒菸絕對是兩碼子事. 別人抽菸只要不妨礙我, 那是他的自由, 戒的了戒不了都是他自己的意願, 我有什麼資格強迫他? 我批評人就不怕吃官司, 有問題盡管來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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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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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我的看法,你不認同就不認同啊~誰強迫你了....笑話... 我認為對的,我發表我的看法不行嗎?你有意見就發表,別亂批評人....夜路走多了,總是有可能會碰到鬼喔~ 不怕人告? 匹夫之勇,不足取也... 咦~ ![]() 我應該知道hsingchu兄在說誰了....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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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海底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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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我趕著去無人島抽煙去^^y--oo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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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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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到是說說看,我是那裡雞同鴉講了?你自已都沒有發現嗎? 你對該不該禁菸的訴求是放在『情理』上 但我反對的理由,則是放在你有沒有資格上 在情理上,我當然是支持你的,但那是因為我本身不抽菸 所以在情理上我支持你,但是我不抽菸, 不代表我有資格要求別人不能抽菸。 所以我對於該不該禁菸的訴求是放在『法律』上 我們的訴求重點不同,你當然會認為我是雞同鴨講了 假使,倘若,如果,我天氣不好的時候,就沒有胃口,那你問我天氣好不好,我說我吃的很飽,這何嘗不是一個理想的答案? 引用:
我再強調一次,菸不會傷害人體,請查詢法律對『傷害』二字的定義 另外我要強調,完全無益處的定義,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可樂這種垃圾食物,對人的身體完全沒有任何益處,但我卻天天當水喝,喝到我小肚子都突出來了。但可樂可以滿足我的口腹之慾,那它對我來說,就是有益處,有沒有益處不是你說了算的。 引用:
是的,你說的沒錯,當初鴉片也不是毒品,現在被法律認定為毒品了,這是事實,事實不能改變,日後菸會不會也被定義為毒品,我們不能預知未來,誰也不知道,但是你別忘了,還有另一個事實,就是菸『現在』並沒有被定義為毒品,這也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那請問你是身處在現在,還是不可預知的未來?你在現在問說,為什麼毒品要禁,菸卻只用菸害管制法來管制,這就好像問說,為什麼強姦犯不像殺人犯一樣判死刑?還在牽托為什麼安非他命跟大麻嚴重性不同,卻一樣被認定為毒品,這就好像問說,為什麼先**後殺,比單純殺人罪還重,但是判的罪都一樣是死刑?說你牽托是客氣了,你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至於你說的被歸類為毒品就應該被禁這種天真話,這就明白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是雞同鴨講了,你觀念上就已經認定,菸等同於毒品了,而完全忽略了,法律上現在還沒有這樣的認定,你想要朝這方面努力,要有夠力的說詞才行。 我沒有反對你試圖做這樣的努力,但你的標題跟本就錯了,為什麼不全面禁煙?因為法律認定菸不是毒品,就好像憲法規定人民要當兵一樣,你該質疑的是,為什麼菸沒有被認定為毒品才對。 引用:
事實上,菸有害身體,但的確沒有『絕對』的關係,這是事實 你搞不搞的懂『絕對』二字的意義? 今天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吸了幾十年菸的老菸槍,如果不吸菸,還可以多活幾年嗎? 今天我吸毒,喪失理智,拿刀砍人,檢查官會說,你不吸毒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今天我喝酒開車,撞死人,檢查官會說,你不喝酒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今天有人肺癌而死,檢查官上那找這個,你不抽菸這一切都不會發生的『你』,這個『你』,要如何去把它找出來? 就好像人吸車子的廢氣,檢查官要如何去找這個『放廢氣的殺人兇手』出來? 引用:
所以你才會說我在雞同鴨講呀,你的訴求跟法律無關,但你想要全面禁菸,自然就跟法律有關了。 如果你想勸導人戒菸,那想必會有許多包括我在內的人支持你,但你想要全面禁菸,只能靠法律來強制執行,而你想要法律這樣訂立,你要有夠力的理由去說服別人,這是合理的。但很遺憾你沒有。 二手菸並不會殺人,也並不會傷害人,這是事實。 二手菸對人體有害,所以該禁止的是二手菸,而不是禁止菸的本身 就好像警察該抓的是酒後駕車,而不是酒的本身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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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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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必呀未必,人類可以靠自已的自由意志來戒菸,雖然失敗的例子很多,但成功的也不少,但好像沒有聽說有人能靠自由意志來戒掉毒癮的 照這樣說來的話,我到現在也戒不掉喝可樂的習慣,這也是生理成癮性嗎?那可樂要不要禁止? 引用:
說實在話這個問題我能回答 1.我朋友有抽煙,但他在我家抽煙的時候,都會自動離開我家,跑到無人陽台去抽,我去他家的時候,也從沒有看到他在我面前抽煙,但實際上我跟本不在意吸他的二手菸。但儘量不讓他人吸二手菸,對他來說已經是習慣。車上我就不清楚,因為我坐他的車,他也從未在我面前吸過菸。 2.陽台抽煙已經算是能解決的最好方法了,除非剛好注死,樓上相同位置也有人待在那邊沒有走。但這種或然率接近於零呀。更何況一支煙對人身體的影響,在超過十公尺的距離下,絕對不會大過家庭主婦炒一盤菜來的嚴重。我家公寓不用待在陽台,在家中就可以聞到樓下炒菜的味道,但樓下若有人抽煙,想聞到會滿困難的吧。 此文章於 2005-05-12 01:20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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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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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真正該禁的是會害人的二手菸,而不是禁止人抽菸 就好像警察該抓的是酒後駕車,而不是因此而禁酒一樣 因為兩者無關 不過前面有人說過,酒對人有益處,但菸對人沒任何益處不是嗎? 但同理可證,垃圾食物對人也完全沒有益處不是嗎? 所以就變成無限循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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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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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違法就是違法,應該要分開來談,麻醉藥品主要是因為具有神經毒性,過量會死人的... 所以開立與持有都立法規定以保障生命安全,因此未經許可持有與販售自然就是違法囉~~~ 吸毒者也是非法持有,跟吸食毒品造成的行為偏差而違法沒有關係。 您知道喝咖啡會成癮嗎?您知道吃巧克力也會成癮嗎?所以,成癮跟違法是兩碼子事,請勿混為一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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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立場: 小弟本身不抽煙,但是吸了20幾年的二手煙。 所以小弟不反對吸煙、也不反對全面禁煙,但是不會排擠抽煙。 香煙中所含的有毒物質對於人體的危害到底有多少一直沒有個定論,除了每個人所能承受的劑量不同外,環境的因素也是一直無法排除的;但是大多數研究都偏向於吸二手煙危害大於吸煙者,這點卻是無庸置疑。 小弟對煙味還算敏感,對於直接吸入二手煙無法接受,也不能忍受太差的煙味... 對於開放空氣飄散其實是很難去控制的,那不如一勞永逸徹底禁止來源,問題是可能嗎? 答案應該很明顯,比較折衷的做法就是限制吸煙者的行為,不過呢...總是有許多人不願去顧及其他人的權益,無視於行政規定、法律、道德、輿論,依然妨礙到不抽煙者。 小弟愚昧的認為限制吸煙者的行為、抽煙位置,甚至於抽煙吐煙的方式根本是不可能成功的,至於設置專屬的吸煙空間,除了硬體設備、空調獨立隔絕外,是否也該考量到皮膚、毛髮、服裝上沾染的氣味分子? 吸煙者與不吸煙者的立場、煙商與政府的立場,既扯到人權與情緒,又牽扯到金錢與政治,這應該是個無解的惡性循環吧? 其實,真正好的煙草沒有那麼難聞啦~~~ 此文章於 2005-05-12 04:00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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