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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長沙 
					文章: 2
					
				 | 人性的弱点啊···暴露无遗 | |||||||
|  2004-09-14, 02:00 AM
			
			
	#25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引用: 
 您看不懂小弟的論點嗎?並非一定要全世界都要一樣,才叫符合現實生活ok? 而是現實生活中有一群人可以做到,代表這句"與現實生活牴觸"是不成立的好嗎? 引用: 
 引用: 
 小弟是看不懂這句 如果網兄看了聖經二次以上,又不是基督徒又不是慕道友的話,不知網兄是在何動機之下看的,再者小弟覺得因為網兄無法完全看懂聖經所敘述的內容,難免會有誤解的情況,是否請身邊的基督徒帶您讀一次,說不定您另有所領悟。 引用: 
 即然網兄都說內容多處不能符合現代背景,是否能po出是那一個章節呢,如果小弟無法解答 ,小弟會請教屬靈長輩,再跟您答覆 | ||||||
|  2004-09-14, 02:01 AM
			
			
	#25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引用: 
 很簡單哦 在引言的最前面,還有最後面 不是[ QUOTE=XXXX ] XXXXXXX [ /QUOTE] 這兩個東西 只要將它們copy到想要引言的前後就行啦 | |
|  2004-09-14, 02:05 AM
			
			
	#25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 引用: 
 問題是 那也是只與那群人的現實生活沒有牴觸 那其他人呢??其他人的生活就不是"現實生活"嗎??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以這句話為例,是的,我相信基督徒能做到,但是回教徒呢?你假若對要他認知只有耶和華是唯一的神,那是不是和他的現實生活相違背? 現實生活並不只有基督徒的才叫現實生活 每個人認知的現實生活都有差異了 那你又怎麼能說聖經能完全不牴觸現實生活呢 引用: 
 看書需要動機嗎?? 當無聊的時候只要是有文字的東西 包括火車時刻表我都會拿來看 更別說是聖經 我很不喜歡跟基督徒研究這種話題 因為當有人根深蒂固的相信某些教條的時候 他只會強烈的想讓你知道那些教條是對的 而不是和你討論為何你認為那些教條會有問題(這個經驗真的很多 非常多 而且是發生在我認識的不同人身上) 引用: 
 我要是現在手邊有聖經 又有閒暇一句一句挑出來的話 我真的會這樣做 不過我現在想問 我印象中 聖經曾經提到女人應該跟隨他的丈夫 不論到何處 還有一定要有後代 在我的認知裡 這兩點就讓我覺得不合時宜了 此文章於 2004-09-14 02:41 AM 被 aoki_rin 編輯. | |||
|  2004-09-14, 02:36 AM
			
			
	#25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引用: 
 告訴你一個大家都知道的秘密…回教的阿拉 ,跟基督教的耶和華是指同一位神 回教與基督教不同在於救世主的不同,基督教是耶穌基督,回教是穆韓默德 回教的可蘭經是聖經的舊約加上穆韓默德的部份,因此回教的教條更是嚴苛,還在舊約時代的賞善罰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聖經到耶穌基督的新約是以愛為主,用愛來救世人. 引用: 
 這部份真的只是網兄個人的認知罷了,所以這部份我想沒人可改變你的觀念 ,只能說即然網兄這麼認為,那小弟無法跟你說什麼。 此文章於 2004-09-14 10:31 AM 被 ElvisTu 編輯. | ||
|  2004-09-14, 10:22 AM
			
			
	#255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 引用: 
 恩!回教的教條更嚴苛,但是他們好像也還允許男人可以娶多個老婆?這也是對的? 我個人認為,再討論一個問題時,必須要考慮到歷史文化,時代背景,一條規律的產生有他的必然性,但不是絕對性的! 而不是像某人,只會以偏蓋全,斷章取義,拿著鷄毛當令箭,說的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樣子!! | |
|  2004-09-14, 11:50 AM
			
			
	#256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 引用: 
 有處女情結的男人 一般是對自己的******不自信的男人 因爲處女沒有性經歷,自然也就無從挑剔男人的****** 也不會把這個男人和那個男人的******作爲比較 對傳統的受儒家教育的男人來説,被人視為******低下是很嚴重的噩夢 
				__________________ 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 |
|  2004-09-14, 03:10 PM
			
			
	#257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 引用: 
 你的論點有問題,按照目前主流基督教的觀點, 人並不能主動地選擇是否信主,而是神來決定是否讓這個人得到拯救 所以你說的“真正的基督徒是愛、行動來帶人信主的”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 你引用的馬可福音2 :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恰恰説明了這一點:是耶穌來選擇哪些人可以得到救贖,而不是反過來 
				__________________ 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 |
|  2004-09-14, 03:25 PM
			
			
	#258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 引用: 
 這也不能以偏蓋全啦 有的只不過是自己是處男相對的要求另一半是處女罷了 | |
|  2004-09-14, 03:37 PM
			
			
	#259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 引用: 
 這位兄台,您開口閉口就是聖經、神等等 可是您真的有認真讀過聖經?能否告知一下您所屬的教派? 關於安息日的事情 守安息日是舊約時代的事情,到了新約時代,這個規矩就已經過時了 否則,耶穌爲什麽在安息日做工? 還有,讀聖經要全面的讀,不要機械的,割裂的讀 你所引用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 僅僅是一個方面(當然這條被許多天主教國家引用來作爲不允許離婚的法律緣由) 但是請看以下引言,这也是出自圣经哦,不就说明了可以分开吗? 哥林多前書 7 1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爲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衆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爲妙。 10 至于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馀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爲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__________________ 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此文章於 2004-09-14 03:47 PM 被 leaveme 編輯. | |
|  2004-09-14, 03:40 PM
			
			
	#2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