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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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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現在有哪個國際棒球協會或是組織....等等的 可以認證這顆蛋能打國際級比賽?? 台灣運動類BOT案比較了不起的, 我只知道大鵬灣 他們至少拿了個FIA的G2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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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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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同意不過了.... 任何真正的檢討, 都是從自己做起.. 不是什麼輸給網軍... 對手某些手段怎樣... 要知道以去年選舉來說, 那是全面潰敗.. 不是什麼單一或小手段因素所致.... 去年選後到現在上任一個月, 最沒作為, 連作秀都作毫無亮點的... 不就是執政黨自己? 回到KP與巨蛋案, 當然要挑柯的毛病有何難? 但不要忽略最重要的意義: 過去除了極少數如陳定南之流... 敢對財團這樣硬幹大小聲, 近三十年來, 這種"代表一般民眾與財團一搏" 的精神早就一點不剩... 連這種精神都沒有.. 還需要講到底下什麼手段怎樣? 最後都像財團大老闆"施捨"給民眾的醜樣! 夠了! 這種醜陋污穢到不堪入目的"政商和諧", 已經支配台灣幾十年了? 該是掃進垃圾桶去了... 不然別說什改革這種大旗, 連未來一般百姓怎生存都是問題! 這種"和諧關係", 正是一點一滴腐蝕一個正常社會"公平正義"的根基罪魁禍首! 政客跟財團底下好來好去, 酒店三溫暖私下談好, 台面就照"協議"走.. "聯手"排除所有"不照規矩"的因素或障礙... 這就是"良好的政商關係""不反商" 的真義嗎? 難道隔壁的菲律賓是台灣未來的借鏡? 它們不是台灣現在"政商關係"的"升級版".. 直接貪污給你看, 無所不貪, 無人不貪的行政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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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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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問題來啦 要求把合約中不合理的部分改掉 或復原 譬如說監院所說的 復原「甲方或指派第三人進駐瞭解乙方營運之權」 復原「甲方認為必要時,乙方應送交與協力廠商以外第三人簽訂契約副本備查」 乙方會有什麼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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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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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 這就是現在市府"照正常來說"很難過的主因. 如果今天是連公子當市長, 絕不可能拿趙董一點皮條... 別說你有沒直接拿他的錢, 光是遠雄的關係網就讓你什麼也動不了! 契約都寫好想更動雙方要同意才可.. 市長你又能怎樣? 這只是表面狀況, 實際上"民不與官鬥", 趙應該很清楚鬥下去後果.. 官字兩張口, 在台灣拿來收拾"異己""刁民"當然是得心應手.. 但要反過來收拾奸商惡人, 也是大佔上風, 因為現在不但車輪黨實力大減.. KP現在也算密月期民氣大大可用... "依法"狠狠捅遠雄一刀一點也不難... 就像稅務人員可以幾百次檢舉不動連家, "有人"告柯家就把柯家鬧個雞飛狗跳.. 行政手段就是這麼邪惡可怕 可以說卑鄙無恥到家... 怎會有人幻想台北市政府真的拿遠雄沒皮條? "認真驗收""依法行政"... 認真玩下去, 世大運辦完你都還過不了關一點也不難... 世大運本來就不是非遠雄不可, 商借其他場地, 甚至移師其他縣市支援一點也不難.. 那巨蛋案大家可以認真耗一耗... 讓你幾百億資金凍在這... KP對十大惡人卑鄙無恥一下, 想必民眾支持的還是遠多於反對不是嗎? 在法律許可甚至走游法律邊緣 用"卑鄙無恥"行政手段去收拾萬惡財團... 是絕對合情合理, 大快人心的事, 不做才是傻瓜, KP只要沒吃人嘴軟,, 拿人手短, 或給人抓住啥人情或把柄, 這應該對他言是小菜一碟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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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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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P 是累積已久的民怨發洩口, 說實在的 他現在這樣還是發洩不了 積怨已久的民怨, 到是想再看看 接下來 KP 還能如何利用這股民氣 來作對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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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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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擔心遠雄只是先低頭,一切要等修約確定成功才算成功 接下來更難對付的是鴻海,鴻海的市場在大陸,台灣這邊只是他統戰的地方 除非柯P當總統能命令銀行對鴻海收銀根,否則郭董還是會繼續囂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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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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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議可以去看看對岸拍的[北平無戰事]... 小蔣成立[鐵血救國會]要改革反貪腐.. 結果軍方.中統.軍統.CC系.中央黨部.夫人幫等個個扯後腿使手段 老共還沒出手自己人就先搞垮自己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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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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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遠雄可能不會低頭... 因為郝龍彬開始反擊了 前市府之前給了遠雄這麼多方便 現在同意改約等於打郝龍彬的臉 你看遠雄後續發言已經跟柯P一方有些不同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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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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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有沒有損失 還是要乙方同意修改合約.. 乙方不爽改約,那就只能中止合約 喔!!簽約的那位對遠雄很好 真的很怕他虧錢 所以有太上條款 市政府必須買回這個大巨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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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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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姐 郝龍兄的 聯手打造全世界最醜的巨蛋
經不起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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