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51
|
引用:
其實比較快的方法是買完東西後請他們開立發票... 他們一定說要稅外加...這時請他們開收據或估價單即可 拿到估價單或收據之人不要馬上檢舉因為營業稅2個月報一次 若立即檢舉他們是可以補開同等金額之發票息事寧人的 比如說3.4月的估價單請在6-7月以後檢舉這樣不但不能補開而且還一定會罰很多$$$$....(呵呵...若是各位大大買個人都去買條散熱膏....哇....那他們可能真的會倒喔!!罰錢罰到倒....呵呵呵!!!光用想的就大快人心阿)記得一定要蓋店章喔... ![]() 此文章於 2004-06-27 03:44 AM 被 angel2000092000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