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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猫丸
耶?!
重機路權不是比照小客車嗎?!
怎麼可以要求尊貴的重機族群自我降級去跟我們一般輕型賤民機車擠那不夠用的機車道呢???


還有,
請閣下嘗試發表關於那位尊貴的重機騎士對受傷倒地小女孩踹那兩腳的看法,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我一直有發表啊
既然你沒看清楚或看不懂,那你覺得他是什麼樣的動物就是囉
     
      
舊 2013-01-21, 03:33 P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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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猫丸
耶?!
重機路權不是比照小客車嗎?!
怎麼可以要求尊貴的重機族群自我降級去跟我們一般輕型賤民機車擠那不夠用的機車道呢???


還有,
請閣下嘗試發表關於那位尊貴的重機騎士對受傷倒地小女孩踹那兩腳的看法,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白線外若是機車道的話 行人只能飛在空中了(即使不過馬路)
這種鄉間小路 白線外就是人行道
 
舊 2013-01-21, 03:44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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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st202
白線外若是機車道的話 行人只能飛在空中了(即使不過馬路)
這種鄉間小路 白線外就是人行道


這讓我想到在人行道上閃機車閃的慢了點還會遭人白眼
舊 2013-01-21, 03:48 P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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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f3346
這讓我想到在人行道上閃機車閃的慢了點還會遭人白眼

嗯,我有問候過這種人,差一點請他下車吃飯
舊 2013-01-21, 03:56 PM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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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慕凡
你講的這個跟之前某個計程車司機告訴我的好像不太一樣勒..

計程車司機是告訴我, 如果行人離附近的斑馬線n公尺之內都算在斑馬線. 也就是你在斑馬線N公尺範圍內還是可以被判關於斑馬線造事的處罰.

不知道是計程車司機講的對還是.. 有沒人能解答一下.


錯誤的喔
穿越道的範圍就法律上見解為
路緣起到停止線為止
若無穿越道與停止線
則從路緣起算三公尺(三公尺是法律保障的人行道寬度最低下限)
若有劃設人行道 則100公尺內禁止任意穿越(舊法為30公尺)
若為路口則依據前述原則
其他路段若無各種禁止穿越(包含分向限制線)則允許穿越
唯 應先注意左右無來車 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本案例比較微妙的是在於該處是路口
且無劃設停止線
若以三公尺為原則
很明顯已經上了雙黃線(分向限制線)的範圍
另外法律只要求最少每200公尺應劃設一個穿越道

最後 路權與打人很明顯是兩回事

香港對於禁止任意穿越的要求為15公尺
而新加坡則為50公尺
之前有個案例是走在91公尺的地方穿越
這是比較悲慘的

此文章於 2013-01-21 04:08 PM 被 lompt 編輯.
舊 2013-01-21, 04:00 P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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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Thumbs up 嗯...

引用:
作者lompt
錯誤的喔
穿越道的範圍就法律上見解為
路緣起到停止線為止
若無穿越道與停止線
則從路緣起算三公尺(三公尺是法律保障的人行道寬度最低下限)
若有劃設人行道 則100公尺內禁止任意穿越(舊法為30公尺)
若為路口則依據前述原則
其他路段若無各種禁止穿越(包含分向限制線)則允許穿越
唯 應先注意左右無來車 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本案例比較微妙的是在於該處是路口
且無劃設停止線
若以三公尺為原則
很明顯已經上了雙黃線(分向限制線)的範圍
另外法律只要求最少每200公尺應劃設一個穿越道


喔喔. 了解. 謝謝解說.
舊 2013-01-21, 04:01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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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  
mtchiao
*停權中*
 
mtchi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
過失傷害...騎士要判賠89萬...退堂....威武.....
舊 2013-01-21, 04:46 P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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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hiao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f3346
這讓我想到在人行道上閃機車閃的慢了點還會遭人白眼


沒被撞飛再踹兩腳 你要感恩
舊 2013-01-21, 07:28 P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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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moneytal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人渣
還有物以類聚
舊 2013-01-21, 07:31 P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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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talk離線中  
oswin08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7
文章: 0
小女孩只要主張 行人無速率
再加上,她離斑馬線不遠
依據公平原則,她是可以這樣穿越馬路

沒遇到過的人,就不要再說是小女孩的錯
舊 2013-01-21, 08:07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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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win0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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