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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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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講白一句話... 請親自下來做這種社會運動就知道!!

我自2010年一開始以來, 幾乎一整年的時間, 花了多少時間找資料找數據, 一一跟政府相關單位, 學者溝通... 即便最後他們都反駁不了了, 永遠只會回一句:好的, 我們會再研議~ (然後這一研議, 就是沒下文了, 屢試不爽!)

很多交通官員有其他考量跟主觀意見, 真的完全照這種方式走... 只怕10年過去, 機車路權被欺壓的問題依然不會改善, 甚至會變本加厲! (難道不見這一兩年, 連那些原本沒劃禁行機車的單向二車道都陸續劃上了嗎? 因為其考量是 "盡可能" 不給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 卻不管該道路是幾線道的道路幾何環境, 適不適合)

多少如隨油徵收這類該做的事情, 又如之前台北橋下來, 運研所等學者多次反應應該給機車合理的路權空間... 然後呢? 郝龍斌等其他官員照樣一句話:不可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day-taipei1.htm

提出過多少數據, 也開過公聽會...
金山那條路亂劃禁行機車+取締機車多久了? 反映給新北市幾個月了, 收到的回答就是:地方政府有規劃的權力, 請機車騎士依照標誌標線, 前方有障礙, 請等待障礙通過後再前進或是跟執法單位反應取締!

當政府主觀意識不想開放時, "不作為+拖延戰術" 可以跟你搞個十幾年都不成問題, 因為他們在公家機關內... 咖啡照泡, 錢照領, 冷氣照吹... 完全不想理會! 直到PO往上新聞, 鬧大了, 才願承認規劃有不當, "當天下午" 馬上用最高效率刨除掉... (之前都不承認有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vide...248711718506485


只想很直接跟網上一堆人講, 你們若有真正下去做這類社會運動, 跟官員親自打過交道, 就知道若只會提那些學術派研究之類的... 根本無法成事!!

而且, 社運最好不用花時間... 你們批評要打字需要花時間, 難道小弟跟機車黨一些朋友收集國內外數據, 翻譯, 多次請假去會勘, 公聽會... 都不用花時間?!

現在政府是守城方, 社會運動的機車族是攻城方...
用心點想, 誰會用拖延戰術? 誰會打定主意堅守不開城門不正面迎戰, 來拖到攻城方時間久了彈盡援絕, 氣力耗盡?

如果你們有心也要為機車族目前不平等的路權站出來, 願意花人生數年甚至十多年時間來做到, 那小弟100%贊成也樂觀其成, 畢竟終極目標都是為了廣大機車族好... 不然, 也請反問自己, 除了對人, 對理論有瑕疵部分做批判之外, 又為這個社會對機車族不合理的部分付出了什麼?

又是否願意同樣, 花自己人生數年時間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舊 2011-11-01, 09:05 A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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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原子洨金剛
再者,在台灣高流量的交通下不限定汽車專用道是否

汽車專用道?

引用:
作者原子洨金剛
會對交通有更良好的幫助這是我們都不能預期的,
至少你從未舉證如此取消汽車專用道可以提升多少
交通稼動率以及降低交通意外的事實。

所以汽車駕駛的時間是寶貴的,要讓汽車走的順暢。
機車騎士的時間就不重要,反正是出來吹風的,東繞西繞無所謂。

雖然我們沒有辦法保證路權開放後會不會增加事故率。
但相反地,連官員學者都說他們沒有數據可以證實禁行機車跟兩段轉
是否真的可以降低事故率,不曉得各位是哪來的信心,相信這樣可以保護
機車騎士?
 
舊 2011-11-01, 09:34 A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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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淺草一郎
*停權中*
 
淺草一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小建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全國、全面性地對佔7成私人交通工具駕駛到處劃設『禁行機車』,剝奪機車行駛快車道&內側車道路權;同時間,卻不對汽車有如此地限制... 是非公理,大家看在眼裡!
換一個例子就知道有沒有違憲了。
所以設立紅綠燈應該也違憲...
全國、全面性地對佔9成以上交通工具駕駛到處劃立『紅綠燈』,剝奪汽機車順利穿越十字路口權力;同時間,卻不對火車有如此地限制... 是非公理,大家看在眼裡!

引用:
作者小建
若純粹要對人不對事,覺得小弟不適合帶群眾運動... 無妨,小弟支持您也另外組織另一個團體,號召大家,共同為爭回機車族不合理的路權而努力,小弟樂觀其成。

不要只會批評,快以身作則!!
站出來另組一個社會運動來幫機車族爭回路權,教教小弟怎樣才是正確的群眾領導方式~~~ 快快快~
我決定在此成立機車路權黨,黨費參加報名費1個月9元美金,6個月35元美金,1年55元美金,終生黨費255元美金,為避免把帳號公布在這會被六顆星的盯上,請私下傳訊息給我


引用:
作者小建
拜託, 別再提禁行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一定是保障機車安全的說法了; 而我國機車騎士會鑽, 到底是因為天性還是因為路權不彰造成不得不鑽, 大家也都不知道...
所以在三線道時機車不會鑽?到底是因為天性還是因為路權不彰造成不得不鑽, 大家也都知道...

引用:
作者小建
講白一句話... 請親自下來做這種社會運動就知道!!

我自2010年一開始以來, 幾乎一整年的時間, 花了多少時間找資料找數據, 一一跟政府相關單位, 學者溝通... 即便最後他們都反駁不了了, 永遠只會回一句:好的, 我們會再研議~ (然後這一研議, 就是沒下文了, 屢試不爽!)

很多交通官員有其他考量跟主觀意見, 真的完全照這種方式走... 只怕10年過去, 機車路權被欺壓的問題依然不會改善, 甚至會變本加厲! (難道不見這一兩年, 連那些原本沒劃禁行機車的單向二車道都陸續劃上了嗎? 因為其考量是 "盡可能" 不給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 卻不管該道路是幾線道的道路幾何環境, 適不適合)
你的數據一定是因為沒有3線道時機車不會鑽的證明,三線道時機車在中線道車禍比外側低的證明。
舊 2011-11-01, 09:35 A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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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一郎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a9607
我對主席「舉例」的功力越來越崇拜了…

他舉的例子有什麼問題?
我覺得都是一樣的道理。
都是因為你有可能犯法或是被犯法的人傷害,所以來限制你的權利。
機車騎士有人會違規,所以限制機車騎士能使用的空間。
因為你可能會去性侵女性,所以有女性會出現的地方你都不能去。
或是因為你跟某歹徒有一樣的特徵,認為你有可能會犯罪,所以要抓你去關。
機車騎士因為可能會被汽車撞死,所以限制機車騎士能使用的空間。
因為女性夜晚出門可能會男性性侵,所以禁止女性夜間出門。
舊 2011-11-01, 09:49 AM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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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台灣的路就那麼小條而已
互相禮讓應該不難吧
曾經我因為慢車道有個龜車騎到快車道(約一兩秒再拉回來,雙線道而已)
結果被快車道上後方轎車狂追
兩輪當然比不過四輪
結果我就在約四五百公尺前的轉角被他攔下來
他老兄兇得很一下車就抓我衣領一副要揍我的樣子
我只能連聲道歉
後來旁邊有小黃問講出來幫我緩頰我才脫身
後來該車車主身陷車陣中
我騎在慢車道上比了比我的正前方給他看(有路邊停車的有暫時停車的都塞滿整個慢車道)
我想他應該看得懂我要表達的吧
他整個臉低了下去不敢看我
如果真照他講得你騎摩托車的只能走慢車道那麼那些占用慢車道的汽車又要怎麼說
人就是這樣子
開車開幹騎摩托車的
騎摩托開幹開車的
自古中外皆然
還好我汽摩托車都有
上台北也會搭捷運
幾乎所有交通工具都有在使用
不會有唯"我"獨尊的情況

此文章於 2011-11-01 10:07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11-01, 10:03 A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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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eddieatwork2011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淺草一郎
換一個例子就知道有沒有違憲了。
所以設立紅綠燈應該也違憲...
全國、全面性地對佔9成以上交通工具駕駛到處劃立『紅綠燈』,剝奪汽機車順利穿越十字路口權力;同時間,卻不對火車有如此地限制... 是非公理,大家看在眼裡!

我決定在此成立機車路權黨,黨費參加報名費1個月9元美金,6個月35元美金,1年55元美金,終生黨費255元美金,為避免把帳號公布在這會被六顆星的盯上,請私下傳訊息給我


所以在三線道時機車不會鑽?到底是因為天性還是因為路權不彰造成不得不鑽, 大家也都知道...

你的數據一定是因為沒有3線道時機車不會鑽的證明,三線道時機車在中線道車禍比外側低的證明。

我也很好奇某人所說的黨
到地有多少會員 制度如何 是否有去登記
好像連網站都沒看過

不知道別的論壇是否有類似的文章

是否有人知道?
舊 2011-11-01, 10:08 A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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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atwork2011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a9607
「國情不同」不是事實?
國情一樣的話 我們算是日本還是 日本算是台灣? 講到底還是國情不同不是嗎?
再者, 比較不同國家守法度 通常是拿該國大多數人 來衡量,而不是 抓幾個特例。

日本就先不用講。拿歐美國家來說好了。
不要以為歐美國家的民眾就真的很守法。
人性就是這樣,怎樣方便怎樣對我有利,我就怎麼做。
這些地方因為警察執法確實,你要違規很難討到便宜。
所以久而久之就會變成一種習慣。看看到國外居住的
台灣民眾。一段時間就會跟外國人一樣守法。
那你有看過在台灣常住的外國人在台灣是怎樣開車騎車的嘛?
因為管理鬆散,所以這些外國人到台灣來就會發現太乖的話
吃虧的是自己。所以也會入境隨俗。
不要拿台灣人跟外國人比。就拿台灣民眾自己比。
因為禁行機車跟兩段轉宣導的很勤快而且也抓的很兇,
所以除非真的沒辦法,不然敢走禁行機車道跟直接左轉的人就算少數。
像違規停車因為汽車都是勸離為主,所以汽車違規停車非常嚴重。
人性都是差不多的,一切都看管理當局要不要認真做。
管理單位自己照規定來管理,久了大家就習慣了,根本不用規定的那麼繁雜。
管理單位自己都懶得管了,沒有認真執行,訂出再多的規定都沒有用。
舊 2011-11-01, 10:11 A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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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etherhaha
那到底是因為守法才有合理的法規?還是合理的法規造就守法?
你也沒研究出結果啊?

我自己的看法,
從日本其他方面來看(例如製造業的品質),是守法造就合理的法規..

當然是合理的法規才有辦法遵守。
舊 2011-11-01, 10:20 A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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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notee
台灣的路就那麼小條而已
互相禮讓應該不難吧
曾經我因為慢車道有個龜車騎到快車道(約一兩秒再拉回來,雙線道而已)
結果被快車道上後方轎車狂追
兩輪當然比不過四輪
結果我就在約四五百公尺前的轉角被他攔下來
他老兄兇得很一下車就抓我衣領一副要揍我的樣子
我只能連聲道歉
後來旁邊有小黃問講出來幫我緩頰我才脫身
後來該車車主身陷車陣中
我騎在慢車道上比了比我的正前方給他看(有路邊停車的有暫時停車的都塞滿整個慢車道)
我想他應該看得懂我要表達的吧
他整個臉低了下去不敢看我
如果真照他講得你騎摩托車的只能走慢車道那麼那些占用慢車道的汽車又要怎麼說
人就是這樣子
開車開幹騎摩托車的
騎摩托開幹開車的
自古中外皆然
還好我汽摩托車都有
上台北也會搭捷運
幾乎所有交通工具都有在使用
不會有唯"我"獨尊的情況


如果大家上路多點禮讓少點計較, 這些都不會發生.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1-11-01, 10:20 A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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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a9607
我上次講過了,這次再講一次。

「覺得現行法律違憲,就趕快去釋憲!」

這不是最 簡單、直接、有效率的作法嗎?



已經有人提過類似的釋憲案,也已經收到回覆了。
整段很長,不過大概的意思就是:不甘我們的事。
舊 2011-11-01, 10:28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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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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