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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您的住址: 總統府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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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該是要處罰壞人 不小心殺了一個人,改過自新,可以的! 當這人之後又殺了第二個人,三個人 這種人有什麼用?只能讓他去投胎囉!?不然哩~ 沒腦充血啦,那麼誇張 最近小弟便祕肛門出血到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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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家住新竹縣... 有事沒事就愛現... 耍寶可比吳宗憲... 每天都吃炒麵線... 水餃吃皮不吃餡... 事業有成人稱羨... 沒想卻被奸人陷... 哭的腫大扁桃腺... 感慨生命真有限... 因此把心PC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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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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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是全世界執行死刑最頻繁的國家之一耶... 台灣這種有死刑的地方我住的下去,上面那種地方我真是住不下去,因為把自己管好還不夠,還要祈禱親友沒有因故意或過失犯個什麼罪的,否則會被社會刻上犯罪者的紋章,這是封建時代搞連坐法啊... 事實上這種情形在任何國家也有可能發生,但是認同並歌頌這種行為實在詭異,根本是把莫須有的罪名安在無辜者的頭上。 而受到排擠及欺負的小孩將來會不會比較容易變成罪犯?對沒有罪責的人進行苛責是否公平?這些似乎並不重要... 對死刑我還不是那麼反對,以上的言論才是我真正反感的地方,所以回其他文時我就不會說的很難聽。 此文章於 2010-03-13 12:43 AM 被 dras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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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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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的技巧學得不錯,閃躲的相當漂亮,兩句話就把我的質問帶過去了,我的舉例還有依據,你的醫療失誤例子是根據什麼生出來的呢? 不要拿自己大腦做出來的數據唬人,不要閃躲不敢回應... 那個「絕對論」到底是什麼鬼啊,有看沒有懂... 有點奇怪的是,如果覺得DPIC的數據不正確,為什麼不舉你覺得比較信服的資料出來當反證?只是耍賴說不信有點無理取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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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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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死刑爭議,我只有一個問題想問支持廢死刑者:
有沒有優良的替代方案?如果沒有,即使講出一億個非常 合理的理由,也照樣都是空談,這麼簡單的道理不需要搞 得那麼複雜。 如果有優良的替代方案,我會支持廢除死刑,但是那 些只會用廢死刑來練習辯論技巧的人,根本就完全沒有花 心思在真正要落實廢死刑的可實行方案上,在這種沒有建 設性的空談充斥的情況下,我認為維持現狀是最佳選擇, 而且我也認為所有人也都理所當然應該做此選擇,而非滿 腦子標新立異譁眾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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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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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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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還不懂我在說啥嗎?我的意思是,光看這串一堆腦充血言論,就知道不該廢死刑,就算會誤判、就算有冤獄,誤判到你、冤獄到我,都一樣不可以廢死刑。 不過,還是沒人有種回答我,誤判錯了、冤錯了人,是不是也該殺人償命?也該冤獄賠人生?那到底誰來償啊? 此文章於 2010-03-13 03:37 AM 被 RogerShi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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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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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我就在等人拿菲律賓出來 ![]() 1. 1981 年 Marcos 才解嚴,戒嚴期間的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台灣也都發生過。不同的是,Marcos 家族自己就幹了一堆嚴重違法的勾當。菲律賓到 1983 年嘗試暗殺 Aquino,1986 年 Marcos 才因為一場革命才逃離菲律賓,這時妳 1987 年就馬上廢除死刑?有如要求一隻獅子馬上只能吃素... 2. 之所以 Aquino 會廢死,事因為戒嚴時間上萬人死於酷刑。 3. 解除死刑後,後來六年的犯罪率是大大增加沒錯。所以造成 1992 年 Rameo 競選總統時政見就是重回死刑,這是事實。 4. 接著就是 1994 年之後的的死刑判定人數:12, 104, 182,97 年更誇張到 520... 死刑真正的開始重新執行是 1999 年二月,到現在菲律賓已經有上千人被判死刑。 5. 從之前沒死刑的六年,到後來從回死刑的幾年中,發現犯罪率不斷增加,不管有否死刑,甚至有死刑時犯罪率還比沒死刑時高。 菲律賓其實是一個最大的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是我們講的)。 當然,沒有死刑也不會減少犯罪(這是你講的)。 簡單來說,菲律賓證明了兩者一點相關性都沒有。 所以他們 2006 年又決定取消死刑。 此文章於 2010-03-13 04:57 AM 被 A級黑豬肉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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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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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有的...KEYWORD 冤獄賠償法 誤判、冤獄,如果因此要說到殺人償命、賠人生 這個說法太過泛感情論,實際上不講理也不講法。 所以這種狀況統一由國家來負責賠償 除非,今天能證明法官在判決時有出於故意或是明顯怠忽職守的過失 不然,錯判、冤獄要當初的承審法官為此負責這種設計 只會造成法官舉棋不定,與其判了罪到時候有問題還得負責 那乾脆就一律無罪最安全. 台灣憑良心講,很粗製濫造,一堆不合時宜過時的該修該改的都沒動 沒錯,再怎麼小心也可能會發生錯誤,就算是鄰居日本也無法避免 但多數的時候這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的問題, 有很多人為非人為的因素可以蒙蔽真相, 這個時候就要回頭過來看有爭議的案子在定讞且不得上訴的判決當中究竟佔多少比例? 以台灣來說這44個人當中又有多少人對於殺人這個行為其實一點感覺跟罪惡感都沒有的? 如果就因為這樣"貿然"廢除死刑制度,這叫做因噎廢食 ![]() 理想上,我也希望有天能夠廢除死刑這種剝奪生命沒有回頭路的做法 但是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而不是什麼準備都沒有卻一股勁的去衝撞民意&制度 我比較贊同終生監禁、終生剝奪人格權、終生勞役、做為重大犯罪預防研究的樣本 如果有越獄行為,國家社會不認同保障他的人格生命, 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加以獵捕殺害都不會受到懲罰, 這樣還會有哪個罪犯會想循正常管道外的方式跟整個國家社會為敵? 說起來跟我這種做法相比,直接給他們一顆子彈還比較痛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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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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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光講犯罪率跟罪刑輕重之間的關聯性再扯上死刑存廢 某種程度來說算是一種誤解,因為你看這件事情的角度是由上往下看 就統治者或是執政者的角度來看,死刑的有無跟犯罪率的高低無關 這只是一個"數字"而已. 對於受害者,跟其家屬來說可不是這麼一回事. 的確,對於那種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殺人者來說,死不死刑一點差別都沒有 但難道說在沒有其他做法的狀況下,真的不需要死刑? 需不需要考慮一下最低限度的公平? 還有其他人民的權益需要加以保障防範受到殺人者的侵害? 不能說反正橫豎那些罪犯就是要殺人,無論如何就是有無辜的人被殺 所以就放縱這些很可能再次侵害他人生命的罪犯重返社會吧? 死刑制度還是要最低限度的公平性跟預防犯罪的用途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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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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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廢除死刑國家......最後一些死刑犯還是會放出來的.......只是年紀比較老了吧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313 美日25國 持續執行死刑 【賴心瑩╱台北報導】廢除死刑的聲浪在全球各地蔓延,但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目前仍有25個國家保有死刑制度並持續執行死刑,其中包括美國、日本以及新加坡等先進國家。台灣儘管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法務部近年仍著手推動修法,逐步朝廢除死刑方向前進。 台4年未執行槍決 根據推動廢除死刑聯盟資料顯示,全球僅剩58個國家仍有死刑,但真正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美國、日本、新加坡、北韓與馬來西亞等25國,其餘33國雖有死刑,但已多年未真正執行。 至於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採行哪些配套措施?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像德、法等廢除死刑多年的國家,幾乎都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並配合加強心理輔導、獄政改革、協助死刑犯學習一技之長及從嚴審查假釋等配套措施,確保這些重刑犯出獄後,能夠重新融入社會。 台灣已長達4年多未執行槍決,從法務部前部長陳定南任內開始著手修法,逐步廢止唯一死刑的罪名,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但至今仍未推出可讓國人普遍接受的具體方案。 25國執行死刑 ●亞洲 阿富汗、中國、巴基斯坦、印尼、新加坡、北韓、日本、馬來西亞、沙烏地阿拉伯、蒙古、孟加拉、巴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敘利亞、越南、伊拉克、伊朗 ●歐洲 白俄羅斯 ●非洲 博茨瓦納、蘇丹、埃及、利比亞、葉門 ●美洲 美國、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 資料來源:台灣推動廢除死刑聯盟(統計至200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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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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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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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誤判錯了、冤錯了人。 你可以去問已經下台的王清風,如果你夠帶種的話。 如果廢死刑,可以保護到被冤獄的人,還ok。 台灣的很多冤獄都是以前的那種屈打成招(如王迎先) 現在已經很難來這一套了,希望目前真的也沒有。 但是死刑就是要針對這一些~ 如陳進興般~ 就是以自己本意去殺人的人,那就不需要客氣了。 你很清楚自己沒有給別人活下去的機會 那為什麼還要給你這樣的機會呢? 別太嚴肅... 這裡是PCDVD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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