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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eo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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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引用:
作者流金歲月
你真的很呆 這是一定要的阿

您忘了他是「牛」兄嗎?
傻大牛的個性應是名字給予的天賦。
     
      
舊 2008-07-04, 02:50 P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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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eo30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yider
還有男女朋友跟夫妻是有差別的,對於有些人會把這兩件事弄混,個人覺得這也是要...


請 yider 兄解釋一下這兩種對象的差別..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08-07-04, 02:54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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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牛螞蝗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滴郊區
文章: 1,124
我是屬兔的哩


不過我很蠢我承認



我想起來了,我主動幫她提過背包
__________________
窗外忽地放晴,回神卻已滂沱,彷彿誰心中那百轉千迴?
舊 2008-07-04, 03:14 P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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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螞蝗離線中  
流金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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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引用:
作者牛螞蝗
我想起來另一事,第三次的碰面我因為掰咖所以帶了一枝傘,一方面當拐杖一方面打算幫她遮陽。(她皮膚很白曬不黑,是容易得皮膚癌的體質)


一跟她碰面我就把傘扣鬆開,她應該也有看到,但瞬間我有點手足無措,不曉得該不該幫她撐,撐了好像太...太像情侶

於是她用她隨手拿的一本筆記本遮著頭,走在前面,我跟在後面,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沒多少時間考慮要不要幫她撐,就走到速食店了。 雖然日曬時間很短。

但我覺得我是不是真的應該在第一時間把傘打開 ??

看到就看阿...又不是看到你褲擋鬆開 你本來不是就要替她撐傘,幹嘛被看到就卻步不

居然讓一個女生大太陽底下用筆記本遮陽...連身為去死團員的我都看不下去

該位女生OS:這呆頭鵝
舊 2008-07-04, 03:29 PM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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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請 yider 兄解釋一下這兩種對象的差別..

從法律的的規定來看,我們可以看出這個社會對於結婚是有它的定義跟規範
先不看道德層面(就是先不論婚前性行為這些事)

男女朋友跟夫妻,實際的最大差異在於那張證書,要能夠雙方同意簽下證書,則需要一些條件配合
而在心理層面上,男女朋友只能視為為成夫妻的一個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雙方於相處中,去了解對方,認識對方,合則來,不合則去

男女雙方都有權利去選擇對自己最好的對象,在男女朋友階段,出現了第三者
簡單來看,就是可選擇的對象增加,而適不適合,則看競爭者各出什麼招數可以吸引對象

在男女交往的過程中,沒有什麼先來後到的道理存在,只有雙方合不合適的問題要去考慮
所以即使愛慕的對象已有男女朋友了,仍然是可以去追求,去提供另一個機會
而因為對方有男女朋友,決定不去追求,那有二個理由
一個是你自覺比不上對方;另一個是愛對方不想帶給對方痛苦,包含不讓對方為了選擇而苦惱

所以在男女朋友階段,個人是覺得不存在什麼外遇、不忠誠這類事情,因為這時還是可以去選擇更好
沒有任何人可以否定對方這個權利,交往雙方都是人,不是物品,不是進入交往階段就必需放棄權利

而結婚是交往後要作的重大決定,因為結婚不只是雙方的事,不是雙方喜歡就好,不是愛就好
更要考慮到非常多的問題,如一些生活細節、雙方家庭觀念差異、個性衝突、對家庭該負的責任等
這跟交往一開始,只是因為看了喜歡,看了就愛,不需去考慮其他事情完全不同
如果在交往時,雙方沒有好好討論、溝通結婚後會遇到的問題
那結婚後,因為對家庭的定義,對如何相處,如何協調兩人的生活有重大落差時
那最後就會走上離婚這條路

對我而言,結婚證書也是一種契約,所以跟簽其他的契約一樣,是要用心去好好思考該不該簽下去
如果決定對方就是適合自己的對象,那就要對這個決定負責
簽下契約後,雙方就該依雙方同意的事項進行
這張契約的背後有非常多的事情不只相關於雙方,會影響到其他人的生活,包含子女的生活

外遇的發生,我們可以有很多理由,但主要的問題,其實還是在於結婚前沒有作好溝通、了解等工作
沒有好好利用交往階段去充份認識對方,還有認識自己
以為愛就可以維持一切,而忘了理想背後還有現實要去面對

個人覺得成為夫妻後,兩個人才是真正成為一體,成為一個圓,不然我們也不會稱對方是另一半
所要背負的責任跟義務遠比單純的男女朋友還要多
這是社會規範,也是社會大眾認可的正式男女關係

指責男女朋友外遇或背判,其實是沒有道理,因為雙方沒有立下契約,沒有簽下那張證書
也就是還沒正式立下給對方的承諾,我們有什麼立場去指責對方
這時候,雙方都還是在選擇,真心喜歡對方,那就要能夠讓對方認為你是適合的對象,可以簽約的人
不是因為我們比其他人先認識,所以我要限制你,讓你不能接觸其他對象
(其實這只能視為阻礙對方選擇的作法,也就是沒有別的對象,那自己再差也不用怕出局)

結婚證書的重要性在於,那是一個正式的契約,簽定你答應要給對方的承諾
法律會去保障婚姻關係,正是因為那是一份正式契約
契約當事人,同意要依法律履行答應對方的承諾,契約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的神聖也就在這,那紙約定是需要非常慎重去思考去決定,這和戀愛中隨便給的約定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7-04, 04:08 P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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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牛螞蝗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滴郊區
文章: 1,124
沒撐傘我知道我錯大了



下次我用行動證明給諸位和自己


那一幕我自己回想起來都想掐死自己 那有這種白癡?
__________________
窗外忽地放晴,回神卻已滂沱,彷彿誰心中那百轉千迴?
舊 2008-07-04, 04:18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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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螞蝗離線中  
蝦米碗糕
*停權中*
 
蝦米碗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中
文章: 157
不要患得患失了

愛情不是得到

就是學到
舊 2008-07-04, 04:33 P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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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米碗糕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喜歡就追吧

了不起被打槍而己..三心二意要做不做的對方會跑掉喔!

人生路很長,不多累積點經驗值,你以後如何過下去啊?

就是因為在這半年我經過蠻悲慘的歷練,所以現在任何事都看的很開嚕!!

(老婆跑了,孩子沒了,存款被領光嚕,重點我還在當兵被學長凹!被長官玩!顆顆..)

我都活下來了!

你就免驚啦!衝吧 少年耶..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8-07-04, 04:43 P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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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離線中  
jasen_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79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恭喜牛兄

你已經畢業了...

http://tinyurl.com/49x99d


哈哈
這張<好人>證明
真是男人的惡夢


大大
不該四處為禍
才是功德啊

給欄主:
對方己有男友就不要認真
否則到頭來也是一場空
(這種例子多了)
舊 2008-07-04, 04:47 P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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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dvd離線中  
牛螞蝗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滴郊區
文章: 1,124
還有

她一直說我笑起來很好看,上次說掰掰時剛好在一片店家落地玻璃門前,我就看著玻璃笑,看看我笑是啥樣?因為在家自己看不出所以然。

結果她在旁邊冒出一句:嘿!可別被自己迷住嘍!



我超開心的!


不過說真的我覺得我笑起來滿呆的
__________________
窗外忽地放晴,回神卻已滂沱,彷彿誰心中那百轉千迴?
舊 2008-07-04, 04:51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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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螞蝗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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