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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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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慮到他人的吸煙者,我相信是有的,佔極少數(至少在我所處的地區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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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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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你用小偷來比喻吸煙者本來就不倫不類 只證明你對吸菸者有著根本的偏見 引用:
首先,我不抽菸 再來,你的言論裡面充滿了"吸菸者再怎麼禮讓你,都還是對不起你"的意味 可是,以目前在台灣的狀態,就算是有人在你面前哈一根你也不能把他怎麼樣 但是如果他能夠顧及你的感受而克制自己的欲望,那不算是尊重嗎?? 七八區每次遇到有關菸的問題都會吵成一團,常常都是因為兩方都有極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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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Firefox+Stylish調整PCDVD版面 - 2008/12/29更新, 用Stylish解決Firefox顯示過長網頁不完全的問題 - New!!! 簡單化的Yahoo!奇摩字典 - 好用!!! UserStyles for Badongo!! - 2008/12/06更新,吃便當輸入驗證圖不再吃力 讓EvadeFilter變得不礙眼 - 2008/06/30更新,在FF3上正常了! ![]() 以上皆適用於 Firefox 3 + Stylish 0.59 ![]() Stylish 1.0以上的版本已經出了,但我用不習慣,所以以上的UserStyles皆只有在Stylish 0.59上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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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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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什麼叫尊重? 只要你抽菸能把二手菸全部吞到你肚子裡不要洩出來影響他人,那就是尊重,就像你放屁一樣,只要你放的屁不要讓他人聞到一樣,這樣懂了嗎?還有這位仁兄,就算你想幫抽菸者緩頰,也不必用些錯誤的資訊來支持你的論點,如果我是你被人家踢爆自己所提出的資訊是假的,我早就閉上嘴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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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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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這位仁兄,吸菸者所產生的二手菸本來就是對不起不吸煙的人, 我想請問你,當你在很多人的場合裡,會當著你朋友面前放屁給人家聞香嗎? 一般有禮貌,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想放屁的時候都會趕緊去沒人的地方,如果不小心放出來了,都會覺得很羞愧,我想你說你不抽菸,我實在是覺得很有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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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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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努力地看了一半(約10頁的版面),明天再來補完。
首先聲明,我是煙槍,但我自認還算是少數有品的煙槍。 其次想提出一點,就我所接觸過的資料大部份都顯示,空氣污染、氣喘病、…大部份的專家們都同意,最大的罪魁禍首是在於石化燃料。這個論點就此打住,我不想延伸到核能發電、替代能源之類的問題,不過各位有空的話也不妨關心一下、思考一下,這些問題比我們抽的小小的煙來的嚴重許多。 政府對石化產業有依賴性,不敢對他們開刀,對菸草業者帶來的經濟財源也相當的尊重…所以倒楣的通常都是我們這些只拿著一小管煙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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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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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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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流社會當然包含非吸菸者。可是由於非吸菸者多數已經認為吸菸者亂丟煙蒂已經司空見慣時,都然不會特別指出其不當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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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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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我哪一個資訊被人家踢爆是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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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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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香菸包含2手煙必定會影響健康 這是醫學上已經實証的,有問題請先看PAPER 就算有其他因素也會影響他人健康 煙槍們也"沒有資格"要求讓傷害他人變成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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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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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幫他換個比喻好了 流氓(吸煙者)不打人(2手煙)叫做尊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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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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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自以為清高假公正, 抽菸本身就是負面的行為,否則何需立法做相關限制? 它造成的環境與他人健康的影響,你竟視而不見? 在現行菸害防治法所規範的公共場所(不知道還有什麼不叫公共場所了)禁止吸菸, 是「理所當然」!怎麼會吸煙者到了此處忍住煙癮,我們還得感謝他的「尊重」? 什麼叫不能怎麼樣? 在公共場所吸煙是現行犯,任何人都可以制止而不需再請求公權力介入, 你的不能怎麼樣是真的不能還是不願? 吸菸作為被法律限制的行為何時變成一種權利? 權利(right)有兩種意義,一是正當,二是權利。 請問你,吸菸符合「正當」嗎? 侵害別人健康權的權利是可以主張的權利嗎? 此文章於 2006-01-07 08:54 AM 被 wai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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