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4
|
引用:
#171 過半審查委員對「變種病毒保護力」仍存疑 審查委員中一位專家也提到,「本試驗疫苗對部分病毒變異株所產生之中和抗體效價有降低之情形,對Delta株的保護力仍有疑慮, 但中和抗體效價高低能否作為疫苗保護力指標,以現有數據恐不足以支持,有待廠商後續提供更多免疫原性及疫苗保護力資料來釐清。」 #231 2021-08-02 深入解析高端疫苗 EUA 審查會議:臨床數據與公衛措施的中和性決策論點 高端新冠疫苗 MVC-COV1901 於 7 月 19 日通過緊急使用授權(EUA),為臺灣首款通過授權使用的國產新冠疫苗。今天食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公佈授權審查紀錄, 21 名與會專家投票通過者 3 人、有條件通過 15 人、補件再議 1 人、不通過 1 人。 1.需進一步提供 T 細胞免疫反應的相關證據,以接軌國際疫苗核准的關鍵指標。 2.恆河猴的抗體檢測數據有持續到 32 週,應觀察在人類是否有同樣的效應,看時間較長是否依然具有保護力。 3.未來巴拉圭臨床三期試驗應說明相關計畫。 4.第一期臨床試驗實施第三劑追加施打時間隔久且接種人數少,應執行完整的三劑試驗規劃。 5.仿單擬稿的不良反應資訊不明確,有特殊族群 (例如:孕婦) 有明確的使用建議。 6.應針對變種病毒進行攻毒試驗,以佐證該疫苗對不同病毒株的保護效果、以及長期保護力。 7.第一期臨床試驗中觀察到部分受試者有 ANA (antinuclear antibody) 陽性之現象,雖目前處於低濃度且無症狀,仍應持續追蹤這些個案其血中 ANA 後續之數值變化,是否會引發自體免疫反應的副作用。 --------------------------------------------------------- 依高端EUA審查會議紀錄,有15/20 是有條件通過(還是要補上正規三期期中報告),表示專家還是要以保護力資料來為EUA背書; 執政當局理應以科學依據取得世界潮流的EUA方式來為國民的疫苗把關。 如惡大所言、而EA,就相當於我國藥事法48-2條第1項,敝人的認知是以專案讓高端先行施打,後續待補上所需資料(三期期中報告...等)讓專家研判適合背書高端後,再行授權EUA給全體國民。 |
||||||||
![]() |
![]() |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0
|
引用: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所有的緊急授權本來就是暫時性授權,都會有一些限制,並且在施用期間,主管機關也可以就藥物使用狀況決定是否廢止緊急授權。 你所說的先行施打,除非是為進行臨床試驗的施打,否則於法無據。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4
|
引用:
引用:
藥事法-第 48-2 條 第 4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 ,不受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之限制: 一、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 適替代療法。 二、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前項核准,並令申請者限期 處理未使用之藥物,並得公告回收: 一、已有完成查驗登記之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提供前項第一款情事之需 要。 二、緊急公共衛生情事已終結。 三、藥物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估確有安全或醫療效能疑慮。 第一項專案核准之申請條件、審查程序、核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 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2021-06-09 二期就給EUA 陳培哲:國產疫苗會變孤兒 第二個方案為廠商也提出「擴大可近性方案」(expanded access,EA),這是美國FDA以及WHO都准許的架構, 針對臨床試驗中的藥品或疫苗,經過簡單申請,食藥署審查通過,只要醫師及民眾同意,就可以使用,提供給急需的人。 -------------------------------------------------------- 還是陳院士不理解藥事法呢? 被惡大搞混了 48-2條 1項及2項 ,不就是 EA 及 EUA 嗎? 那為何不如惡大所言, EA先專案給有需求之民眾;EUA完成待補正資料、確認保護力足夠後施行全體國民? PS. 不少站友表示惡大是法律業界人士,還多麻煩惡大提供專業意見釋疑以增加站友的常識,感謝!! 此文章於 2021-08-06 09:22 AM 被 polor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對對對
訂了又如何 所以政府不訂是對的 我們就是要買現貨 全世界都白癡都用訂的然後慢慢等 只有我們政府跟覺青側翼最天才只堅持買現貨 不是現貨我們可是不買的喔 ... 所以 我們有買到現貨嗎?? 沒有嘛 至少訂的莫德納還能拖拖拉拉的慢慢持續到貨 你要的現貨呢 有買到嗎? 有這種天才政府 難怪美日看不下去 送疫苗來給台灣人民打 引用:
此文章於 2021-08-06 10:13 AM 被 GOLDHAN 編輯.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688
|
對比起來, 反而要擔心的是聯亞...
中和抗體濃度(相對低很多...) 用下限去比不得低於 AZ... 以及陽轉率問題(可能會限制年齡)... T細胞免疫的部分, 動物實驗上有看到是比較沒問題的Th1偏向... --- 相關報告已經投稿, 不知道會不會有預印版本... ![]()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報導者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 給真的珍惜自己帳號的人: 停權帳號 申請復帳方式。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為IFCN國際事實查核聯盟合作夥伴, 為台灣打擊錯誤訊息。 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使用連串的因果推論,卻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結論。 LGBT人物列表 世界會因為不同的崎見而多樣化, 卻會因為歧視而步向對立。 美研究壓倒性共識:同性戀家庭與異性戀養育的子女並無差異, 發明癌症試紙的同志男孩 [分享]Asrock 939Dual-SATA2 與 BBA X800XL 相容性問題!! 使用 Microsoft TweakUI 關閉 Autorun.inf 死雞 11 SMART BAD 請注意 手上有 死雞 12 的朋友請注意!! 屎雞 韌體更新!! 上映中 Barracuda 7200.12 Firmware Update "CC3E" Amazfit 米動手錶青春版 錶面更換步驟 & 錶面下載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引用:
我一直是有點擔心聯亞這樣的抗體效價跟血清陽轉率 EUA過了該怎麼辦 如果不過又要說偏袒高端 3.4/6=0.56 它的信賴區間下限應該是會碰到0.67 過得了就神奇了 總之聯亞目前的數據完全無法說服我 通過EUA我才覺得不妥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688
|
另外 WHO 有提供血清樣本, 做為比較基礎... 感覺他們要試圖建立一個比較的基礎了~
這部分仍然會有測試平台轉換差異, 不過至少是可以相互轉換比較了... --- 那是廠商要擔心的事, 評議委員只要依據數據評斷就好。 只是已經走到後期有點可惜...
__________________
報導者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 給真的珍惜自己帳號的人: 停權帳號 申請復帳方式。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為IFCN國際事實查核聯盟合作夥伴, 為台灣打擊錯誤訊息。 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使用連串的因果推論,卻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結論。 LGBT人物列表 世界會因為不同的崎見而多樣化, 卻會因為歧視而步向對立。 美研究壓倒性共識:同性戀家庭與異性戀養育的子女並無差異, 發明癌症試紙的同志男孩 [分享]Asrock 939Dual-SATA2 與 BBA X800XL 相容性問題!! 使用 Microsoft TweakUI 關閉 Autorun.inf 死雞 11 SMART BAD 請注意 手上有 死雞 12 的朋友請注意!! 屎雞 韌體更新!! 上映中 Barracuda 7200.12 Firmware Update "CC3E" Amazfit 米動手錶青春版 錶面更換步驟 & 錶面下載 此文章於 2021-08-06 11:32 AM 被 florance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學醫的不懂法律很正常,像另一個現在政客化的也是對藥事法發表近乎無知的意見。 另外美國法律僅供參考,我國終歸是我國,不能直接拿美國法律來用。 目前我國就該條第1項及第2項的結果似乎沒有差別,僅在於申請程序不同,且就疫苗申請本就該依第2項申請,為何要為了特定人個人見解,且依循外國法律而遷就??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
引用:
把會議紀錄拿出來,採購合約拿出來 給所有的立委審查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