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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想說怎麼這串後勁這麼強蓋了這麼多樓

進來一看原來又跟大夥吵架了
     
      
舊 2020-04-21, 04:40 P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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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離線中  
saiz
Golden Member
 
sai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08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有些事情不是討論出結果的, 而是實際上產生.

為何現在會呈現這種狀況, 其實就是答案了; 所以有些人只是要表達他們觀點很高人一等.
而這並不是門檻超高的職業, 有頭腦很會讀書的總不能說考不過法條, 對不對?
有需要按耐自己不要動手的總不能說身體不好 (更何況女警都那麼多了, 鍛鍊鍛鍊就好)
得證不做不是生理問題, 而是心理問題.

站在道德制高點是很爽的, 只是搓破的那一瞬間就拉不下臉而已.
===

我比較坦白去接受 (除去警察開始對無犯罪老百姓出手的情況) 是因為放開心胸去接受.
什麼樣的職業需要什麼樣特性的人, 什麼樣的條件情況需要什麼樣特質的人去處理.

現實就是答案.
===

不過, 這討論是無法共識的, 只能答案統一, 那就是現實為答案.

而且另一個讓他們更拉不下臉的, 就是他們為何敢去屌警察這個職業.


嗯 那你經常上來靠北親友幹嘛
現實就是答案了
你還不是不滿意你收到的答案
你不爽 你上嘛

需要有類似特性的警察
去處理類似特性的人群是沒錯
但不代表警察就能違規
不然警察/犯人的是類似而對立的

像保鏢跟殺手
難道只注重有無槍炮炸彈專業知識
而不是注重是否會保護人

警察可以接受調查 因情從輕放過
而不是一開始連查都不查
 
__________________
良興卡號:0000200412313 盡情使用

推薦好站Android Forum中文討論區
舊 2020-04-21, 05:42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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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那個假菁英老是發一些謬論
又嫌政治不夠清明
卻又支持員警濫權
濫權就是貪腐的溫床
何也?濫權就表示他可以不照規定差別待遇上下其手
整天裝菁英嘴裡說得盡是自相矛盾的蠢話
舊 2020-04-21, 06:35 P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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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01
引用:
作者pcbd
這是一種you can you up的概念嗎?道理講不贏就用這一招耍無賴?

我也很想這樣跟我老闆講,但是我很清楚知道老闆給我的回答一定是
you can't you out.

我在工作上也常受到來自各方面的鳥氣,難道我就能踹對方?今天這個
警察之所以會這樣做只是因為他的身分,我都可以克制怒氣不去踹人,
我相信每個警察也都可以.

這只是一件單純的警察暴力執法,不要去牽拖別的.如果今天容忍警察
濫用暴力,明天就會出現警察濫用槍械.


+1...
保持冷靜不遷怒應該是很多行業共同的職業素養,
但是不對別人暴力相向應該是最起碼的一個底綫。
爲什麽警察執法反而允許出現例外不是很吊詭嗎??
爲什麽四個警察出勤記錄器都沒開那發配備幹嘛??
舊 2020-04-21, 09:58 PM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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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離線中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警察之所以敢踹人是因為他知道他的同事會包庇,
所以他不必負責任.一般老百姓不敢隨便打人是因
為他知道他要承擔後果,因此他必須忍耐.

所以扯甚麼警察工作壓力大情緒不佳根本是胡說,
實情就是因為他知道不必負責任所以他才敢打人.

今天只是倒楣被民眾拍到,白費他們還串通好一起
關掉密錄器,真實警察暴力執法絕對更嚴重.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此文章於 2020-04-21 10:09 PM 被 pcbd 編輯.
舊 2020-04-21, 10:06 P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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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Crazynut
如果"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話,讀法律的學生、講師教授、從事法律相關職業的律師、推事、檢察官。你有聽說過這些人犯了法罪加一等嗎?我沒聽說過。


「這些人」加上個立法委員就知道為什麼了。
舊 2020-04-21, 10:19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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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laifu
New Member
 
lai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1...
保持冷靜不遷怒應該是很多行業共同的職業素養,
但是不對別人暴力相向應該是最起碼的一個底綫。
爲什麽警察執法反而允許出現例外不是很吊詭嗎??
爲什麽四個警察出勤記錄器都沒開那發配備幹嘛??


也許應該立法規定紀錄器在執行公務時必須開啟。

而不開啟紀錄器時引起任何爭議可以在法庭上合理懷疑是有意湮滅證據,因而導出警方的證詞完全不予採信。
舊 2020-04-21, 11:05 P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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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fu離線中  
小屁孩
Basic Member
 
小屁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0
突然想到一部電影 unthinkable 戰略特勤組
還滿好看的

此文章於 2020-04-21 11:51 PM 被 小屁孩 編輯.
舊 2020-04-21, 11:49 P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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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大概技術人員當久了,我對事情的分析會比較偏功能走向,比如這件事,
我會把重點放在警察功能的發揮。警察逮捕無照飆車小屁孩,如果使用暴力,
能增加效率迅速阻卻屁孩搗亂,降低屁孩造成的破壞,這部分我贊成用暴力;
當屁孩已被壓制毫無抵抗可能,警察使用暴力,能讓屁孩變成善良好孩子嗎?
能復原屁孩造成的破壞嗎?看來是不可能,既然無功能,使用暴力就沒必要。
我想了一下,上述情況中唯一能讓暴力發揮功能的方法,就是直接踹死屁孩,
如此便完全避免了屁孩再犯的可能,但屁孩實際上沒被踹死,所以綜上所述,
在此次事件中的「警察壓制屁孩之後狠踹頭部」行為,我是完全無法認同的。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20-04-22, 12:02 A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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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這個回覆格式真有意思,我還花了點時間找看有沒藏頭……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04-22, 12:07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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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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