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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
New Member
 
加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rogerhsu566
大家都忘了這個事件....

Ml_hOQKr8-w


http://youtu.be/Ml_hOQKr8-w

這事雙方都有錯
一邊是耍流氓看到開槍就縮起來了
一邊是開太多槍了
不管怎麼樣不能去碰觸警察的身體 衣服等
手也別太靠近
     
      
舊 2012-12-04, 12:04 PM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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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離線中  
oversk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Designer
重點是警察已經做了出示證件這個動作, 他已經完成法律規定他要做的事情,\
他就可以繼續行使他的職權包括盤查你的身分

至於你認為閃一下證件不足以表明身分, 你就只能表示異議並請警察製作紀錄交付
然後事後再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在當下你就只能配合盤查, 沒辦法

=================================================。


同樣是閃一下證件,便衣警察是完成表明身分,人民是顯然無法查證身分,
這是什麼道理?

未完成表明身份,便衣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舊 2012-12-04, 12:07 PM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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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回到另一個問題
到底到了外國
大家會不會隨身帶著證件呢
一般不也說要帶著護照或是護照的影本嘛
如果遇到警察 警察跟妳要 妳拿不出來又會如何
舊 2012-12-04, 12:17 PM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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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marinese six
*停權中*
 
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lompt
說真的 不覺得樓主態度良好
這才是爭議的地方不是嗎


有些人是帶梗、對警察原本就不滿,樓主之前就post過
質疑警察取締攤販大小眼的文章(對他有無利益關係就不知了)

我自己遇過 警察幫忙靠電、幫趕小屁孩深夜吵鬧,幫從殺肉廠取車、幫忙協助私人問題

也遇過不客氣的警察1次

總之我覺得大家對事,讓有熱忱的警察有多作多錯少作少錯的立意
倒楣的還是 這個社會
舊 2012-12-04, 12:19 PM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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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混混小屁孩,又非現行犯,巡邏員警當然是不予理會。

至於你喜歡被盤查,那你可以每天到地方分駐所找司法人員進行盤查,最好是24小時都住在那,我想你會高興上了天。

我的意思是--如果因有積極臨檢盤查(如樓主遇到的那2個警察)
而能使我們的環境免於受到深夜不歸聚眾喧嘩混混的困擾,
即使我受到一點不便(受到盤查),也會樂意的.

收音機裡曾聽過一個節目邀請律師談開車臨檢的各種法律問題,
那律師說了很多後,主持人突然問他--
如果你開車遇臨檢被要求檢查行李廂你會怎麼辦
那律師說--給他查.
主持人問他--剛才妳不是說可拒絕嗎?
律師說--法律上是如此,可是配合一下可省不少事,又有助於治安,也沒甚麼不好.

說順民也好,說奴性也罷,如果互相配合又於我無損,也有助於治安的前提下,
我會配合.
舊 2012-12-04, 12:19 PM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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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lompt
财 警察可否任意盤查車輛或行人?
答:警察基於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事件的需要,可在警察分局長以上長官同意後,在指定地點、路段攔停人、車,實施身分查證。若行跡可疑又拒不配合,員警可將民眾帶到勤務處所查證,但應立即向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並通知該民眾所指定的親友或律師到場,且其時間從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

來源: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意.docx
可見這與臨檢是不同的
全部都馬妳再說

另外何謂巡邏何謂臨檢
"臨檢係指臨場檢查,依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及第三款規定:「臨檢,指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根本是兩個不同的事情
巡邏是依...

這個撰文者是誰啊?!

提到警察勤務條例

既然你提了我就來跟你說

1.你中文不好
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這裡已經說了巡邏是指"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
後面的"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是執行巡邏時可順帶執行的情勤而非指巡邏 因為他前面的標點符號可是"分號"

2.檢查、取締、盤詰
這很明顯得就是在說臨檢
不然我們來看看臨檢的定義是啥
臨檢,指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and
那警光那個你怎麼解釋?!
人家內容已經說了警察勤務會依行為而改變歐
(人家可是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所長 你比他專業?!)

在不信還想凹
來這裡有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對於員警盤查的法理依據解釋

http://210.69.115.12/tccgpe/cityfaq...AAA%B0%C8%C3%FE


到底是誰搞錯啊

此文章於 2012-12-04 12:23 P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12-12-04, 12:21 P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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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這例子讓我想到我還沒20歲的時候,上班機車都放在工廠附設的郵局旁邊
有一天突然一個蠻年輕的警察在那邊晃來晃去
我停好車他就問我有的沒的、也順便看我身份證什麼的
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有人放在那邊的機車遭竊
我在想如果每個人都像樓主那樣皮,那可能叫古佃任三郎來都沒用
大半夜的,誰知道是不是那邊有出過什麼事情在加強巡邏?
就算管理員說了是住戶,住戶就一定是好人?管理員不會說謊?
要是倒楣剛好樓主家人晚上出事,大概又開始幹警察無能要求國賠了吧

人性阿~就是這樣,為了自己什麼鳥話都說的出口,拜託趕快通通消滅掉,地球就安靜多了

此文章於 2012-12-04 12:26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2-12-04, 12:23 PM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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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五四三
Major Member
 
五四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93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200...

路過... 太認真了..





踹G佬一腳

愛搶樓


我也遇過臨檢 查車牌號碼 報身分證字號
基本上也不會為難你



每個鄉民說得都有道理
好跟不好 大家解讀不一樣

此文章於 2012-12-04 12:31 PM 被 五四三 編輯.
舊 2012-12-04, 12:25 PM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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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三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lompt
說真的 不覺得樓主態度良好
這才是爭議的地方不是嗎

我不覺得樓主的態度有問題啊
有肢體上的動作嗎?有謾罵嗎?

"我:[你們執勤理當身配證件...那我既非現行犯也無任何可被察覺犯罪企圖,你們可以將我臨檢,豈不是今後走在戶外都要把國民身分證都帶在身上,不然都是不能配合你們的吧!]"

但如果是我應該是用字上會加上
請和謝謝 "請您XXX" "可否XXX" "謝謝"

我就說我支持警察 在這樣的情況下把樓主直接帶回去警局
這樣就符合所有人的期望了........


人也帶回去警局了....這下皆大歡喜不是嗎?

此文章於 2012-12-04 12:37 PM 被 Ming 編輯.
舊 2012-12-04, 12:30 PM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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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solosbye
就算管理員說了是住戶,住戶就一定是好人?管理員不會說謊?

既然是住戶代表那是私人領域..
所以私人領域警察可以在這樣情況下進入搜查?
舊 2012-12-04, 12:34 PM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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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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