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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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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卡債族的問題, 討論的很多, 只是這邊看到的例子比較多一些自己不當管理的例子. 2. 銀行的部份討論的太少, 很多人根本已經是任銀行予取予求的想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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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首都
文章: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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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來漸漸理出Roger兄的邏輯與條理.... 目前還有一大問題是, 降到10% 債信從嚴, 這些舊的也就是現在存在的卡奴將面臨全數信用破產的命運, 還沒爆的順勢爆...... --- 我的論點就之前所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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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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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說我並不贊成這次提案不是!? 債信從嚴, 並不表示信用破產, 信用額度限縮不是銀行喊縮了, 已經欠的就要逼著提前償還, 而是要借就不能再借, 換言之, 以卡還卡的作法就不允許, 這是強迫卡債族不能再用以卡還卡的方式, 一直陷入越借越多的循環. 其次是逼銀行把原來應該做的協商機制放寬、效率提高. 如果不是這次立法的爭議, 銀行會願意把原來該做的事情變成五大改善提出來嗎!?連消基會都做不到了, 金管會又是該管的不管, 不該管的卻管的很高興....orz..... 說實話, 站在弱勢的老百姓立場, 用合法的方式逼迫銀行作改變, 我想不出來有什麼可行性比較高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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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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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部份, 不少是行政命令就可以做了 (金管會), 問題是, 在政商運作下, 老百姓能夠置喙的餘地不多. 現在不是有金管會!?該做的這些, 金管會做了嗎!?還是私底下利益輸送搓掉了!? 其次, 立法干涉利率的作法並不是沒有, 而是都有, 只是限制利率到 10% 影響幅度太大了. 民法的限制也是立法限制, 只是他長久延續下來而已, 如果沒有立法限制, 銀行一樣有理由不斷上升利率, 利率能多高就多高, 不會跟你客氣的. 不信可以去看看, 我們民法限制 20%, 銀行就給你衝到 20%, 日本銀行法限制 29.2%, 銀行就給你衝到 29.2%, 照日本銀行的利率, 台灣的消金應該都倒光了!?不是這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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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閒雲野鶴臥龍岡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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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金融體系對於信用卡審核制度與規範並未詳述,且政府對於金融業者濫發金融服務卡項目與還款債務以及持有人審核制度未曾落實執法與名列懲罰規範所致;不切實從體制與制度面著手,光只是限定利息%數,只能說那只會造成更大的金融缺口,且可能危急影響到存款戶與納稅人的心血(打消呆帳與無止盡的消費貸款本金與利息缺口),甚至導致通貨膨脹與經濟衰退....您參考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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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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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call in節目 一樣
感覺這裡跟call in節目一樣,這裡發言的人,有下列之一嗎?
1.經濟學者 2.有銀行實務經驗者(不一定要銀行業者) 3.有在主管機關從事相關業務者 如果沒有,那大家說的一大堆意見究竟是從什麼角度、觀點而提出呢? 我們常在職場聽到批評別人「外行領導內行」,可是我看很多時候,我們自己就是「外行」,卻還大言不慚的提出「該怎麼樣做」,跟call in節目一樣,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意見是對的,請問他自己是那領域的專家嗎? 文章經國之大業,所留下的文章後面的人都看得到,內行的人一看就知道誰有理無理,如果不怕人笑,自然可以繼續狂吠,誰也管不著,悉聽尊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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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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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家只是訓練有素的狗 我很確定的是你也是外行人,你只能接受自己的意見容不下他人的想法 兩方講的都很有道理,我選擇的還是要有限度限制利差,做不下去的自然淘汰 你這人回帖沒水準兼沒衛生,Elos雖跟我持反對意見,我覺得他比你有風度太多了 你不要再丟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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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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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跟RogerShih大也不算持相反意見 而是我們對這件事情的解決方法不同 他認為政府應該直接干預 而我認為需建立其他遊戲機制 來提高銀行的潛在風險 最終都是為了要解決卡奴的問題 不然政府也可以參考一下我之前提出的這個方案 想辦法讓卡奴 銀行 國家 三贏 不過我先承認我不是讀商的 所以這個方法也許在專業人士眼中是很愚蠢的方法 ![]() 引用:
此文章於 2005-12-11 08:47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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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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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妳這些只是窮,你沒遇到意外 當你遇到意外的時候,你才會知道什麼叫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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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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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認為政府應該直接干預, 而是本來就已經直接干預了 ![]() 話說, 聯徵中心跟銀行之間到底有什麼問題!?現在銀行債信應該都跟聯徵中心合作了才對啊, 怎麼還是會出現智障兒被竊取資料代辦多張信用卡現金卡的這種情況出現!? 真是不可思議, 這表示隨便一個人身分資料不小心外流了, 被辦了幾張卡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此文章於 2005-12-11 08:52 PM 被 RogerShi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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