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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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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230那篇之後有點小後悔,
我想了一下發現, 事情完全照著女孩子的意思走。 其實樓主的女朋友早就把樓主的個性摸的很清楚, 都敢直接嗆分手, 這女孩子最起碼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樓主會跳出來一起扛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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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台灣
文章: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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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沒用的,因為女方若是要幫它的家人,就算辦理夫妻財產分離制,到時女方也會希方男方拿錢出來,若女方沒想通也沒用…我有一位朋友的老婆也是這樣,它弟弟在外賭欠了幾百萬,沒錢最後它姐姐,也就是我朋友的太太偷偷扛下了它的債務,最後洞實在太大告訴了我朋友,我朋友聽了快昏倒,跟我說若不是小孩,真不想活了… 所以若是您女友沒想通,沒考慮自己,而只顧那不長進的傢伙,那我告訴您,您會死的很慘,因為我那位朋友現在一天上三個班18小時,且沒假日,而它太太的弟弟現在卻是閒閒沒事,不知儉討… 想開點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放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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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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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感覺男方已經只挑自己想看的文章回...
他會作什麼決定,大概也可想而知了~祝你們幸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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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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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阻止不了,拯救你自己吧,你的能力拯救不了她。 400萬只是一個開始,你有誠心想和女友長遠下去,以後你們的下一代該怎麼 活?你的能力有辦法背著整個娘家嗎? 還是你想試試看,錢還不出來被追債封財產,親友眾叛親離,還在上小學的 子女就要開始打電話騙債主爸媽不在家 ![]() 你的女友窮途末路中沒有拋棄你相當讓人感動,但這種不智的決定,只是 有效率的製造痛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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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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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景美水煎包歸仁店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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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只有1/2效力而已
因為亞洲人講"情" 1.財產分離又怎樣?老婆沒錢一樣是要老公拿出來呀 一哭二鬧三上吊...現在嗆的多明...以後還是要擔賽~前面也有網兄說了 強者朋友A的故事...這是很普遍的現象...並非特例... 親戚倒會錢...一開始也說的天花亂墜 倒的時候一堆債務人去灑冥紙...我們也不想對他們做啥行動 問題是200多萬...只好告上法庭~後來和解只拿會70多萬 ![]() 血肉骨親都會背叛~更何況是對方的父母 2.不敢告訴父母不想讓他們擔心? 樓主怎不帶女朋友回老家請她跟您父母解釋清楚? 前面有網兄說到 結婚是2家的事 她的父母條件是錢 樓主的父母知道了會怎麼想? 您怎麼放蕩少年~女友怎麼無怨無悔 回歸到最起點 父母的付出和真心並不會比您女友少 兩權相害取其輕 是要負心漢還是不孝子? 當負心漢...只有她受傷 當不肖子...我不認為您未來可以讓她好過到哪~還會拖累自己的父母 -------------------------------------------------------- 好吧...我住歸仁...哪村哪間壇講一下 我問村幹事跟村長比較快~~反正在鄉公所上班 ![]() 上面有些網兄說認識條伯伯的 拜託您是對岸的喔 條伯伯都會去摸幾圈收收茶水費的啦... 國大選舉來顧票 還打電話去職棒簽賭咧~~一注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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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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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招不錯,抓到以後大概也貸不了款買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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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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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例子也不是沒看過...
前因: 因為我愛她,不管重重困難,男人都要為愛人扛下一切... ![]() 後果: 對娘家倒是大方的很.. 買車買房外加老弟留學費以及兩老出國散心費通通一肩扛下... 夫妻倆咧?! 買車?! 沒$$ ..每天跟沙丁魚一樣擠公車,每個月猛加班,凡事能省就省,幾乎不花$$$... 最後是男方家長看不下企,跟女方家長攤牌..雙方撕破臉... 結局....... ![]() 想當初,沒一個看好這段婚姻,大家都苦口婆心勸他想清楚... 不過... 有句話說低好: 歡喜愛就得甘願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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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景美水煎包歸仁店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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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阿? 沒說要抓呀 黑白混雜 抓黑的也會扯到白的 我想這件事 眾人的大部分意見已經很明顯了 就看樓主怎麼做了 ![]() 其實我發現很多這些煩惱文 根本發表人心中已有定見 上來講講也就這樣 然後讓別人雙分意見相互攻防 別鬧了吧 去看看情愛搞笑自爆文比較實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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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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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奇怪...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 現在樓主好像還是靠女方養的 好像沒有跟家裡拿錢吧? 不要說得好像 男方已經付出多少一樣 要不要改成 前因: 因為我愛他,不管重重困難,女人都要為愛人扛下一切... ..... 不知道這種例子有看過多少?? 說難聽點 現在男方畢業後還要去當兵 當兵完,以現在的學歷跟薪水的關係 薪水是能多高? 最近新鮮人的薪資又更低了 如果覺得跟家裡拿錢付自已的生活費、雜費不好 那其實,樓主是什麼都沒有了 如果,只是一般的男女朋友的話 那也就算了 此文章於 2005-05-26 12:32 PM 被 noma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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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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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已經大概可以猜到結局會是怎樣了,背負著感情債的人即使明知是場悲劇還是身不由己的走下去
突然想到張學友的歌 "我已經看見,一齣悲劇正上演,劇終沒有喜悅,我仍然躲在你的夢裡面" 有點為你悲傷的感覺,樓主要好自為之... 還有沒有救,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其實是有的, 你們就永遠保持這樣同居的方式不要結婚 你老婆萬一撐不下去就宣告破產 因為你們兩個沒有法律上婚姻的關係所以不會有連帶保證的問題,所以你所賺的錢依然保持自主性可以養她 此文章於 2005-05-26 01:45 PM 被 JamesT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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