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
引用:
我昨天才在餐廳遇到一個小屁孩,坐在椅子上很不安分,左搖右擺發出噪音,不然就是 整場跑來跑去,經過我們這桌的時候,還用手搖我兒子的餐椅,雖然他的長輩有出聲制 止,可是效果顯然非常差,可能是用錯方法教小孩,導致他完全不受控。 要我就抓出餐廳,這餐不准他吃,跟他倆相望不厭,事後再偷吃,玩個幾餐看他還敢不 敢鬧。 此文章於 2012-10-12 08:17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就你舉的例子, 可以明顯發現[意外不只發生在小屁孩]身上, 小女孩嬉鬧了嗎? 就你所述,很可能是餐盤過重,加上經驗智識不足,或一時大意, 才差點造成自己和客人可能的燙傷。 而我說的公共安全意識的提升, 就像你覺得[很重很危險],於是趕快幫忙拿一樣, 你(客人)看得見危險,於是出手降低風險, 那媽媽(業主)做了什麼?(因為不在現場,背景不了解,只能推論以下) 只有一桌客人,卻要力氣小的孩子,[一次]將所有餐點送出, 為何不能降低餐盤重量、分次送出? 一次送出超重餐盤 = 將燙茶桶放在客人區 可以避免,卻要貪方便、賭運氣, 繼續這樣下去,燙傷的發生只是遲早的問題 而非嬉鬧或不嬉鬧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2 10:28 AM 被 lievil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像是言辭上的性騷擾、恐嚇、侮辱事後都馬說是誤會 但沒關係,我相信你的誤會 ![]() 引用:
像人家舉的例子 有人機警,在危險發生前就想到了 但有的爸媽就是沒危機意識 沒想到菜一多小孩會逞強端餐盤 (這也是父母應該要想到的) 小女孩有沒有被媽媽教訓?沒有對吧∼ 我是事前有徵兆就會大發雷霆,但我會跟孩子講,你這樣搞∼後果是什麼 真的受了傷,我反而溫柔安撫 因為孩子受了傷又嚇壞了,但我還是會把危險的部分再重申一次 這樣他才會記得住教訓 我想在這邊大家表達的是 既然環境無法確定百分百安全,那家長是不是得更注意一些 (我不懂這又有什麼不妥,社會經驗就是危險的居多啊,會少塊肉?) 錢拿到沒命花又怎樣? 又或運氣好命保住 那橫生的肉,將來怎麼見人? 沒有毛細孔排汗多辛苦 要經歷多少次的痛苦的植皮手術,看起來才不會三分不像人、七分到像鬼 男孩子 - 小雞雞將來也不知道能不能用 要這對爸媽將來怎麼跟孩子解釋? < 恐怕不是一句 - 都是別人的錯,這麼簡單 > 萬一求償到的金額,遠遠不夠呢?就不知一口子要怎麼才撐的下去 長大後絕對會對自己的爸媽有所怨懟 ( 為什麼當時不制止我們在餐廳嬉鬧玩耍? ) 事情發生了才在討論誰對誰錯,實在太晚 不如事前的預防,自己做的到的範圍內 - 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最後問你 & 64 (原來是 46)一句 湯桶就擺在角落地上 是身障(包括盲胞好了)的人會跌落,還是追逐嬉鬧的人會跌進去? 那小男孩是因為本身身障才掉下去,還是玩鬧嗨過頭沒注意才摔下去的 ![]() 那是不是父母沒看好身邊的孩子才有這個遺憾的事發生? 當然你要說都是店家的錯,也可以 ( 如果這樣說能讓那夫妻心裡舒坦些的話 ) 此文章於 2012-10-12 01:28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
以個人的觀念來看重點不在於嬉鬧與否 ,而是 :
1. 從事的行為在當下的環境是否合宜 ? 2. 有沒有自行判斷且避開某些危險的能力 ? 隨著年齡成長幼兒具備相當行動能力後 ,離開父母或是大人視線的機會也隨著增加 同時也不可能要求所到之處環境都絕對安全 ,訓練幼兒養成上述兩點更是監護人不可推卸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您這第一句似乎 ![]() 當然餐廳裡也不適於跑步、跳舞、打躲避球...這類的玩樂 ![]() 父母親當然無法看顧其一輩子 太小的孩子不懂這些,要靠家長制止以及教育 才會有相關的經驗值,才能成長 ( 也才不會永遠停留在 6 歲 ) 有的經驗值是長期累積成 - 在餐廳裡是可以玩躲貓貓的,這就杯具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
要百分之百安全的環境
那就把小孩養在籠子裡好了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7
|
新聞不是說那鍋紅茶(?)有蓋蓋子嗎
她媽也說他兒子是正常行走經過 那是要怎樣才會一屁股跌進湯桶裡啊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佛印與蘇東坡關於[佛跟屎]的故事,可以看看 信不信在你心,隨你。 例子中的小女孩有沒有逞強,不重要,就算你猜對了,意外已經發生了 前面就說了 引用:
更說過 引用:
我還從來沒說過[父母不該教育小孩] 意外就像色狼,我們無法預測牠會侵犯誰, 有的喜歡長髮,有的喜歡眼鏡,有的喜歡長裙....... 不是規規矩矩的人家,就不會遇上。 家長能教導孩子,早點回家,不要穿得暴露等.......保護自己的方式 但不可能24小時跟著孩子, 與其費力打聽色狼喜歡什麼(多不可數、防不勝防), 不如集社區之力,組成巡守隊,保護夜歸人, 在昏暗的死角加裝感應燈 鄰居們守望相助,看到可疑人士就通報 同理,店家不要把那個燙茶桶放那,看到的人也請他移開, 嬉鬧的人可能會燙傷,不嬉鬧的也可能 沒人能預測意外如何發生,但能降低環境中的風險。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2 02:58 PM 被 lievil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那正巧∼佛學在下也稍有涉略 師傅有沒有說過 在看這些公案的時候不要著了相 屎就是屎,不管心裡頭存在佛的份量有多大 那就是一坨屎啊,看多了屎也不會變成佛 千萬不要屎、佛不分,為了公案而公案 (那就著了公案的相) 不過,我這人好說話,而你也願意講明白,那我也願意信 只是要提醒您,上述 ( 性騷擾、恐嚇、侮辱 )∼ 只要是當事人有感受到意圖,那就成立,所以舉例非得小心 ( 這下好了你舉這例子,我還得說明我心中是不是裝了一坨屎 ![]() 同樣的道理 不安全的環境再怎麼看就是不安全 不管怎麼被洗腦說 - 法規對於餐飲業有做規範 實際上就不是絕對的安全 要是在加上個不注意,一拍二瞪眼,連相對安全也沒有了 那就算是大羅金仙也難救 父母親在孩子尚小的時候要替他們防範未然 我想等您有了孩子也許就能體會其他網友的苦口婆心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
引用:
你會在餐飲店追趕跑跳碰嗎 會的話我相信大多數鄉民會同意你的說法 連你都不會去做的話 你要如何證明這不是白目的行為 ![]() 你若站得住腳 你怎不敢出來控訴店家如何如何 莫非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 此文章於 2012-10-12 03:52 PM 被 gop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