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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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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說了...公孫龍兩千多年前的拉機 它可以扛出來玩得很高興、自詡為很高級還沾沾自喜 回過頭來才發現跟他講話跟本浪費時間 用估來的集合概念噹他,嘛...我猜他是不敢正面回什麼 只敢汪汪一些嗆聲的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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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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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過來問,同樣是道路使用人,有幾個開車的真的知道機車可以騎中間那條快車道? 好幾次我都已經跟上車流了,就是會遇上想把我從車道中間擠出去的汽車,甚至還有在彎道上硬要同車道超車的,結果它們真的有跑比較快嗎?還不是跟我等同一個紅綠燈 ![]() 就連家裡的長輩開車出門,也是經常是黏在人家機車的屁股上,連個安全距離都不想留,說也說不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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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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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要你看清楚分隔島在哪,分隔島的兩側寫什麼,你有確認過混合車道是寫在哪嗎? 對圖面沒有感覺的人,可以去參考一下台北市仁愛路、敦化南北路的街景,然後再去對照一下前面提到的好幾條法規,即可知道慢車到底只能走在哪、機車倒底可以走在哪、汽車倒底可以走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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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無垠虛空•夢境之始
文章: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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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要分不同層面來看,某些人(如同我)知道可以騎,自然會騎在上面;某些人認為那是汽車道,自然就不會騎;某些人則是什麼都不知道,看到就騎上去,行為一樣但動機差很多。 為什麼有人認為那是汽車道但還是會騎上去?有種情況是慢車道存在許多障礙,不得不騎上認知中的汽車道,以為違法的事其實是合法的,更甚者連合法違法都不在意的大有人在。 因此由行為來推導成因是有瑕疵的。 引用:
我文章沒打出來的就請不要自行腦補,當我再問他們會不會騎快車道時,多數人表示機車不能騎汽車道。 在交通世界中規則有時不會被遵守,取而代之的是某種共識,也就是其他人怎麼做我就跟著做,是一種從眾效應。在長期的車種分流下,快車道總是行駛汽車,慢車道總是行駛機車,久而久之快車道便形成汽車專用的印象。 你的每篇回文我都有細細閱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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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機 CPU:AMD Ryzen 5 3600 MB:華碩 TUF GAMING B450M-PRO S RAM:金士頓 HyperX FURY DDR4-3200 32GB Kit (16GB *2) VGA:華碩 Dual GeForce RTX 3050 V2 OC Edition 8GB GDDR6 SSD:Intel 545s 512GB HDD:WD Gold 16TB 企業級硬碟 (WD161KRYZ) ODD:LITEON iHAS324 LAN:Intel PRO/1000 PT Server Adapter Cooler:Thermalright AXP-100RH FAN:ARCTIC P12 PWM PST *2 PSU:海韻 FOCUS GX-750 750W ATX 3.0 Case:銀欣 PS-07B Mouse:羅技G304 Lightspeed KB:ikbc KD104 紅軸 + Ducky PBT復古四色熱昇華鍵帽組 灰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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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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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就是有人要玩文字遊戲.
還是有人要陪他玩.我可就真是無言. 什麼等於不等於.是或不是.=/=. 還好我沒理.阿不然只是一堆文字遊戲而已 世界文字符號那麼多.中文字又特別複雜 一個字就有多種意思.還是有人要說文嚼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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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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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命題的前提ABC為獨立事件 如果要問AC之間的關係, 必須要先證明BC之間的關係再去証明AB之間的關係 藉此去推論AC之間的關係.... 但若套用到集合類的問題用這種方式只會顯的很蠢 AC之間有很明顯的包含屬於關系 那就直接比較A跟C之間的關係就好了 A=\=B...那為什麼B=C,他說了就算數?上帝來著? 依照生物學對於"物種"的定義,不同"品種"的生物只要繁殖出來的下一代 同樣具有生殖能力,那就是"同種生物" 白色品種的馬+黑色品種的馬繁殖出來的下一代 說那不是馬的話,建議去看醫生,既然子代之間有繁殖能力 那親代就是同種生物,就生物學上來看,白馬=馬=黑馬 再從文字的角度來看,白=>形容詞,只是用來描述"馬"這種生物的外觀顏色(還不是品種呢 如果不在乎這種生物是什麼顏色的時候,因為沒有意義 白就可以省略,白馬就變成馬了(白馬=馬) 名家衰弱很大部分就是因為命題喜歡玩核同實、辨異名 結果脫離常識被事實打臉,當人家懶的理它的時候 就覺得沾沾自喜像是得勝似的 辨論的時候還只能從他給的有限選項裡面選擇 自創選項是犯規的(這個問題也出現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中) 每個選項都是爛泥,這麼喜歡玩爛泥巴,就讓他自己去玩好了 ![]() 此文章於 2012-07-22 01:59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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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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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笑話. 本來我發那篇就只是開個玩笑,結果你們幾個認真魔人偏偏要認真,那我只好認真跟你們討論了,這還要怪我? 另外,你貼的圖片裡,前兩句前提就錯了,導出錯誤的結論是必然的,這也是歸謬法的例子. 結果就只是證明: [人=吃飯+上班+睡覺+玩]和[豬=吃飯+睡覺]其中之一錯誤,或者兩個都錯. 而只要正常人,不是呆子.就會知道這兩個都是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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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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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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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鬼打牆 不都說了 分隔島是視 路寬或特定情況 決定要不要設置的 以你最出名的代表作 strike!全倒! ![]() 這邊分隔島邊的叫混合車道嗎? 你的成名作耶~怎麼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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