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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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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家爭論什麼路權、前因後果、精神疾病...其實都沒有用。
看完影片我的理解只有: 當你與家人在車上,有人騎摩托車從前方擋你車,並持球棒下車,來意不善,身為駕駛,你..該做什麼?? 該做什麼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對方持球棒或任何武器,明顯表達出敵意,這時候還道歉?開車窗?甚至下車? 正確的應該是環顧四方環境,有無證人並尋求逃生路線,下車是絕對不能做的大錯誤,只要還在車上就有一定的安全性,當對方已經開始砸車窗,這時候緊張的踩油門落跑,或是順勢撞壞對方摩托車逃逸並報警說明狀況配合行車紀錄器畫面,不管誰錯誰對,先保持自己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至於路權什麼鬼的,按照交通法規來賠錢,不會罰多少,自己挨打受傷醫藥費是未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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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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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啊 ... 我從一開始就表明了我完全不認同機車騎士的暴力行為 . 尤其是一些老面孔 , 表現出來的就是對人不對事的情緒表現 . 我的用路觀念一直都是所有用路人的權利與義務都是相等的 , 都應該彼此尊重跟禮讓 . 就算對方有違規 , 也不可以任何暴力的手段來逼迫或者侵害別人 . 今天就算機車騎士騎乘在不對的道路上 , 當然不可以逼車 . 而如果汽車駕駛有駕駛不當的地方 , 更不可以拿球棒打人啊 . 這些東西參予過交通議題的老屁股 , 應該都看過我說了不少次吧 . 結果你看那些人怎麼表現的 ?! 所以我為什麼會說對人不對事 , 也其來有自 ! 不當的駕駛方式是造成這個暴力事件的起因 , 很符合實際吧 . 他去點燃了機車騎士過激的反應 , 不就是整件事的發展流程 . 反正啊 , 說再說也沒用 . 看看這些人接下來的反應就知道了 . ps. 你應該是我的分身吧 ?! 很多人會這麼對你說了 .. 此文章於 2012-06-15 02:22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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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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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 今天又不是爭精神病的定義,而是何者為因何者為果 先不管鐵棍哥有沒有精神病,但至少那些人知道,鐵棍哥本身才是因,而不是路權是因 精神病跟打人有關係,精神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做為傷害罪的原因 但路權跟打人沒有關係,對方轉彎擋到你車,不能做為傷害罪的原因 這還搞不懂嗎? 此文章於 2012-06-15 02:23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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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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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點傷腦筋 .
謝謝啦 ! 希望你不會被我弄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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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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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子在自己的車道停下來等機車通過再左轉的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了.
今天就是汽車駕駛左轉時.看到機車行駛而來又停在對向車道上侵犯到機車"路權".引發機車駕駛不爽下車打人. 就看你重哪種角度切入而已 以後看到拿球棒的請記得快跑或自我防禦.在那抱歉是沒有用的 最後重申打人是不對的. 此文章於 2012-06-15 03:03 PM 被 二手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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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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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那壺不開提那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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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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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 路這麼小條,等機車通過,也可能引起後方車不滿 機車騎士連小小彎一下都不肯直接爆怒 後方車輛會不會直接撞上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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