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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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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strong
你的說法有違逆機車黨主席理論之嫌!!

他的說法 客觀來看並沒有違逆主席
你的思想才有
不要亂拖別人下水阿
     
      
舊 2011-08-10, 07:01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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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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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看來是說權力乃強力訴求與行使暴力得之是機車黨主席小建與一些人協商的共同看法.

所以大家還是要小心點, 可能真的會有暴力行為發生, 黨主席的朋友裡有議員罩著.

有沒有人記得當初黨主席是跟哪一位議員討論的啊? 還是跟哪些朋友們糾眾組黨的?
 

此文章於 2011-08-10 10:30 PM 被 Earstorm-2 編輯.
舊 2011-08-10, 10:28 P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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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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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Earstorm-2
看來是說權力乃強力訴求與行使暴力得之是機車黨主席小建與一些人協商的共同看法.
所以大家還是要小心點, 可能真的會有暴力行為發生, 黨主席的朋友裡有議員罩著.
有沒有人記得當初黨主席是跟哪一位議員討論的啊? 還是跟哪些朋友們糾眾組黨的?

以上皆為Earstorm-2自己個人的延伸想像!

敝黨從沒說過會有暴力事情(不信大家盡可往前翻閱), 所以若日後不幸發生類似暴力的情況... 我們不能排除是Earstorm-2網友刻意安排&嫁禍機車黨的可能性!

相信明理之人都能明辨秋毫,不會被有心人的刻意誤導或抹黑而失去了追求交通公義的信念~
舊 2011-08-10, 10:35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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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小建
以上皆為Earstorm-2自己個人的延伸想像!

敝黨從沒說過會有暴力事情(不信大家盡可往前翻閱), 所以若日後不幸發生類似暴力的情況... 我們不能排除是Earstorm-2網友刻意安排&嫁禍機車黨的可能性!

相信明理之人都能明辨秋毫,不會被有心人的刻意誤導或抹黑而失去了追求交通公義的信念~



原來你也知道嚴重性~ 哈哈. 就怕你是叫別人動手, 那就不好查證了.

此文章於 2011-08-10 10:39 PM 被 Earstorm-2 編輯.
舊 2011-08-10, 10:36 PM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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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qaton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引用:
作者小建
以上皆為Earstorm-2自己個人的延伸想像!

敝黨從沒說過會有暴力事情(不信大家盡可往前翻閱), 所以若日後不幸發生類似暴力的情況... 我們不能排除是Earstorm-2網友刻意安排&嫁禍機車黨的可能性!

相信明理之人都能明辨秋毫,不會被有心人的刻意誤導或抹黑而失去了追求交通公義的信念~

有可能,不過網路嘴砲的機率大一些~~~

小建是實際為機車騎士們在真實世界裡站出來爭取權益的,還要避免在網路世界裡被嘴砲們激怒,辛苦囉!!!
舊 2011-08-10, 10:57 P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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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tony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現在才看完全部……

高手過招啊
舊 2011-08-11, 02:04 AM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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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根據小弟我經歷過的類似經驗...沒上新聞前100%申訴不會過。

但在呆丸上新聞、請立委、找議員出面之後,請況就會很不一樣...
舊 2011-08-11, 02:13 A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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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綠燈後,機車比汽車優先前進,這也是事實.
那也得能鑽到車陣最前面吧?
同向直線道路上沒有車種是優先的...只有誰車速比較快跟誰停的比較前面而已。
舊 2011-08-11, 02:18 AM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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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前面是針對網友提的部分來回應,重點只是指出[機車]的確佔優勢.

但這優勢並不適合於規定的。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除此之外,機車如何到達機車停等區?

這就是矛盾的地方,規定禁止同車道超車,但是規劃一個要違規同車道超車
才能用到的區域給機車.....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綠燈後,機車比汽車優先前進,這也是事實.

這並不是給機車的特權,而是考量效率的結果。官員認為機車輕巧起步較快,
所以讓機車可以到前面等。避免起步較慢的轎車浪費綠燈時間。
這樣對大家都好。
舊 2011-08-11, 08:42 A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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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級距不是我提的,也不是我的重點.

我的重點是,燃料稅(或費)隨油徵收,仍然是公平的,但牌照稅並不公平.

牌照稅的確不公平也不合時宜。
牌照稅的高低的依據是車重,越重的車如果馬力也比較大對道路耗損跟空間佔用都比較大,
以前普遍認為排氣量越大的車會越重,但現在科技進步,這個已經不是絕對的了。
而且套用在機車更顯得不合實際狀況。現在應該改用重量或馬力課稅。
舊 2011-08-11, 08:48 A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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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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