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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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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曾經違規紅燈右轉的人~就一輩子不能指責他人做的壞事?一輩子不得做好事? 這才是您心目中完人的正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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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Hsinchu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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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就說躲在網路上做這種事情的人對別人談品德 ![]() level由此可見~一目瞭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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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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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大師加封你為獵偽正義大使,綽號"獵無赦",並傳授自衛術乙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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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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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不想搶別人功勞而以,人肉搜索小弟沒那麼厲害。 會撿到錢的不一定是畜牲,但是撿到錢不還的人就跟畜牲沒什麼兩樣。 撿到錢強索三成的人,倒是很喜歡跟畜牲呆在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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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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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法律沒有規定,路上撿到東西不還有罪 還會有人把撿到的東西拿去還嗎? 「不是我的不要拿」這句話人人都會說 但是不用刑法嚇阻,就是「只要我拿到就是我的」 這就是人性 ![]() 所以說既然現在大家都知道只能拿十分之三,那就是法律產生效果,最大限度地抑制了人類的貪婪 法律存在的意義就在這裡 道德是會隨著地域和時代及所處情況不同而有所改變的 今天那些支持無償還錢、同情貧窮失主的鄉民 說得難聽點,他們只不過是那名水果日報記者的傀儡,在為水果報贊聲而已 因為他們既不是當事人,對雙方的家庭情況,對當時的情境也完全沒有瞭解 他們的所知,完全來自記者的一根禿筆;他們的所想,也完全是跟著記者的明示暗示在走的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報紙的記者是為拾遺者說話,說拾遺者是有多麼困難和不得已、貧窮的媽媽拿了錢也不是做家用等等 那麼網路鄉民也會毫不猶豫地一面倒支持拾遺者,口誅筆伐那位失主 如果這樣就能代表所謂的道德和正義,那麼記者豈不成為了能夠劃分何謂正義的世界領袖? 這也可以看出所謂的道德和公義,是多麼地薄弱和令人可笑 如果說連錢該不該拿都要讓法律來判很奇怪的話,那麼「由眾人公評」豈不更有趣? 要讓鄉民公評,你還不如寄信去問水果的主編該怎麼做呢 ![]() 此文章於 2010-12-14 08:06 PM 被 千島雷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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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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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您拍拍手!!! 說的好...... 小弟最不願見得的就是""鄉民的正義""淪為媒體操控的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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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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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誰不是天天和畜牲待一塊? 不然謎片哪來的 ![]() 畜牲會變成人不外乎是有法律和警察當外骨骼 真的哪一天沒有法律和警察了 哪個人不是畜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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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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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王倒是很好奇您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 願聞其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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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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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支持無償還錢的大大們
上次有發生運鈔車掉了X百萬在地上的新聞 撿到錢的人可以得到3成 導致有好幾個人說他們是第一位撿到錢的人 請問 如果你是第一位 你會不會說 我不要 那位小姐堅持他要3成 完全沒有錯 錯的是有點無情 加上事後改變說法 有點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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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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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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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完整看完~但恕刪一些... 您說的,我沒有反對過。 但我還是想問~就假裝真有一樣的事情發生好了~ 經濟較為困窘的婦人遺失金錢,您的孩子撿到了。 您希望他怎麼做? 當然,他可以將錢藏起來(就假設沒攝影機沒目擊者) 當然,他也可以路不拾遺的拿去警局。 也絕對可以,跟遺失金錢的婦人"研討"應該取多少回饋~ 以上,都是在現實中會發生的選項。 您有無更好的選項可供參考? 或者若僅有上述三個選項,您希望如何教育您的孩子? 您希望自己要選擇哪個選項以身作則? 在假設一個不太可能發生的好了~ 若有一天,法律訂定殺人無罪(無論原由),您也要教育孩子,沒事路上砍個人不會犯法~ 或乾脆就"以身作則"的殺人嗎? 有些是非,真的用不到法律來告訴我們,該不該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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