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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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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煉心
說實在,一堆人生活中可以不守規則,卻見不得別人不守規則,
這是是鄉民的正義嗎


所以曾經違規紅燈右轉的人~就一輩子不能指責他人做的壞事?一輩子不得做好事?
這才是您心目中完人的正義嗎?
     
      
舊 2010-12-14, 07:39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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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離線中  
keuuu
Basic Member
 
keuu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Hsinchu
文章: 20
引用:
作者tradestone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537495270

靈異幹的不是我
六千妹懶人包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4&last=24541950



所以我就說躲在網路上做這種事情的人對別人談品德 ?

level由此可見~一目瞭然
 
舊 2010-12-14, 07:44 P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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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uuu離線中  
自衛大師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8
引用:
作者keuuu
所以我就說躲在網路上做這種事情的人對別人談品德 ?

level由此可見~一目瞭然


本大師加封你為獵偽正義大使,綽號"獵無赦",並傳授自衛術乙級
舊 2010-12-14, 07:49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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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大師離線中  
tradeston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引用:
作者keuuu
所以我就說躲在網路上做這種事情的人對別人談品德 ?

level由此可見~一目瞭然

我只是不想搶別人功勞而以,人肉搜索小弟沒那麼厲害。
會撿到錢的不一定是畜牲,但是撿到錢不還的人就跟畜牲沒什麼兩樣。
撿到錢強索三成的人,倒是很喜歡跟畜牲呆在一塊。
舊 2010-12-14, 07:49 PM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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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stone離線中  
千島雷禪
New Member
 
千島雷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Marxs
一個很簡單的"不是我的不強取",這樣的道理真的真的這麼難懂嗎?
為了這3/10,還得靠"法條"才能判定"歸屬",會不會太有趣了點?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法律沒有規定,路上撿到東西不還有罪

還會有人把撿到的東西拿去還嗎?

「不是我的不要拿」這句話人人都會說

但是不用刑法嚇阻,就是「只要我拿到就是我的」

這就是人性

所以說既然現在大家都知道只能拿十分之三,那就是法律產生效果,最大限度地抑制了人類的貪婪

法律存在的意義就在這裡

道德是會隨著地域和時代及所處情況不同而有所改變的

今天那些支持無償還錢、同情貧窮失主的鄉民

說得難聽點,他們只不過是那名水果日報記者的傀儡,在為水果報贊聲而已

因為他們既不是當事人,對雙方的家庭情況,對當時的情境也完全沒有瞭解

他們的所知,完全來自記者的一根禿筆;他們的所想,也完全是跟著記者的明示暗示在走的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報紙的記者是為拾遺者說話,說拾遺者是有多麼困難和不得已、貧窮的媽媽拿了錢也不是做家用等等

那麼網路鄉民也會毫不猶豫地一面倒支持拾遺者,口誅筆伐那位失主

如果這樣就能代表所謂的道德和正義,那麼記者豈不成為了能夠劃分何謂正義的世界領袖?

這也可以看出所謂的道德和公義,是多麼地薄弱和令人可笑

如果說連錢該不該拿都要讓法律來判很奇怪的話,那麼「由眾人公評」豈不更有趣?

要讓鄉民公評,你還不如寄信去問水果的主編該怎麼做呢

此文章於 2010-12-14 08:06 PM 被 千島雷禪 編輯.
舊 2010-12-14, 08:04 P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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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離線中  
小杯子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
文章: 2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法律沒有規定,路上撿到東西不還有罪

還會有人把撿到的東西拿去還嗎?

「不是我的不要拿」這句話人人都會說

但是不用刑法嚇阻,就是「只要我拿到就是我的」

這就是人性

所以說既然現在大家都知道只能拿十分之三,那就是法律產生效果,最大限度地抑制了人類的貪婪

法律存在的意義就在這裡

道德是會隨著地域和時代及所處情況不同而有所改變的

今天那些支持無償還錢、同情貧窮失主的鄉民

說得難聽點,他們只不過是那名水果日報記者的傀儡,在為水果報贊聲而已

因為他們既不是當事人,對雙方的家庭情況,對當時的情境也完全沒有瞭解

他們的所知,完全來自記者的一根禿筆;他們的所想,也完全是跟著記者的明示暗示在走的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報紙的記者是為拾遺者說話,說拾遺者是有多麼困難和不得已、貧窮的媽媽拿了錢也不是做家用等等

那麼網...


給您拍拍手!!!

說的好......


小弟最不願見得的就是""鄉民的正義""淪為媒體操控的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12-14, 08:08 PM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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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杯子離線中  
千島雷禪
New Member
 
千島雷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tradestone
我只是不想搶別人功勞而以,人肉搜索小弟沒那麼厲害。
會撿到錢的不一定是畜牲,但是撿到錢不還的人就跟畜牲沒什麼兩樣。
撿到錢強索三成的人,倒是很喜歡跟畜牲呆在一塊。

現在誰不是天天和畜牲待一塊?
不然謎片哪來的


畜牲會變成人不外乎是有法律和警察當外骨骼
真的哪一天沒有法律和警察了
哪個人不是畜牲?
舊 2010-12-14, 08:09 P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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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離線中  
隔壁老王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keuuu
在大部分人眼中,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最基本的,別說還錢了.光撿到錢就是畜生了


老王倒是很好奇您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
願聞其詳
舊 2010-12-14, 08:11 PM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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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離線中  
tnt2
Master Member
 
tnt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我想問支持無償還錢的大大們

上次有發生運鈔車掉了X百萬在地上的新聞
撿到錢的人可以得到3成 導致有好幾個人說他們是第一位撿到錢的人
請問 如果你是第一位 你會不會說 我不要

那位小姐堅持他要3成 完全沒有錯 錯的是有點無情
加上事後改變說法 有點糗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10-12-14, 08:19 P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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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2離線中  
Marxs
Major Member
 
Marx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法律沒有規定,路上撿到東西不還有罪
.

我有完整看完~但恕刪一些...

您說的,我沒有反對過。
但我還是想問~就假裝真有一樣的事情發生好了~
經濟較為困窘的婦人遺失金錢,您的孩子撿到了。
您希望他怎麼做?

當然,他可以將錢藏起來(就假設沒攝影機沒目擊者)
當然,他也可以路不拾遺的拿去警局。
也絕對可以,跟遺失金錢的婦人"研討"應該取多少回饋~

以上,都是在現實中會發生的選項。
您有無更好的選項可供參考?
或者若僅有上述三個選項,您希望如何教育您的孩子?
您希望自己要選擇哪個選項以身作則?

在假設一個不太可能發生的好了~
若有一天,法律訂定殺人無罪(無論原由),您也要教育孩子,沒事路上砍個人不會犯法~
或乾脆就"以身作則"的殺人嗎?

有些是非,真的用不到法律來告訴我們,該不該做。
舊 2010-12-14, 08:42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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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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