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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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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以他的因,而造成這種果 我想每個消費者種的因都應該是種---便宜,沒假貨,用料好 那廠商應該回個果也是---便宜,沒假貨,用料好 這才對咩,幫他做ending了,免的這位民族幼苗晚上都不敢睡覺了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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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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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跟統計有什麼關係?也不需要統計吧 還回頭修改之前的文章來說明我舉例的必然性 簡言而之,當我那些舉例有可能成立下,你的理論就不可靠 還記得你說過什麼吧?"什麼因造成什麼果;就是好因中好果,壞因中壞果" 當一件事情把層次擴大追本溯源,任何事件都有因有果 生活****於細微不堪的事物都可能造成不同的巨大結果,但是我們並不需要把問題一昧追究於最初的源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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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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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對啦 我們就是喜歡samsung啦
迎合我們?那x亨用真正的samsung顆粒就好啦 他為了要迎合消費者就把samsung remark成vdata 那就是"黑"! 而且還把vdata -6ns的顆粒reamrk成samsung -4的顆粒 更"黑"! 連ATI官方記憶體運作時脈的標準值都達不到! 因果關係? 消費者喜歡賓士 那如果福特在他們車的引擎蓋上挖一個洞 然後製造賓士的mark插在那個洞上 這也是消費者的錯?這也是我們種的因?這也是福特為了迎合我們所做的手段? 自己想想吧! PS樓主想必是被轟的很慘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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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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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舉例實在太好笑了。笑死我了。好有趣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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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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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需要強調我修改嗎?那跟必然有啥關,我是愈看覺得愈好笑,才回來編輯,因為真的粉好笑的例子,還美女,還撕破臉,真是笑話例子。 什麼叫你舉的例子成立,別人的就不可靠,那我也可以說我的也是成立,你的根本就不成立,這是你隨口說說就算的阿,你是立委阿,還是一代宗師,抱歉,啥都不是。 我在說依次,請從第一頁慢慢看,看他的論述和眾人的回應,你就知道我說的因果是啥了,不要用斷章取義的來分析整件事情。 難怪當不成宗師,卻自認為宗師,怪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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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天涯咫尺
文章: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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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嗎? 俺是覺得俺比不上這位網友 他寫的才好笑~而且更一針見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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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05-01-02 08:23 PM 被 kuza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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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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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整個我有看過,老爹你該不會沒看到我對你的因果論以外的意見吧?
如果你還要看我是不是大師才能決定你的理論有沒有價值 那你自己也不是大師,又有什麼立場將自己的觀點定於固若金湯、無懈可擊的不敗立場呢? 你看到我的意見認為不夠?還要實證你的論點就先請出你其他的相關論點 不要搬什麼"其他人的說法",特別是其他人的說法跟我在與你討論的因果論本質無關 訴諸對象完全錯誤 簡單來說,大家意見交流而已...你的觀點不充分,我提出質疑與反駁如此而已 理論交流需要的是實證與邏輯的演譯,可不是"你又不是大師為何要大家都要信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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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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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抱歉的是你先否定我的說法 你說”簡言而之,當我那些舉例有可能成立下,你的理論就不可靠” 所以你要否定我的說法,請說明憑什麼你說的才是真理,我說的就是不可靠,既然你那們肯定,那代表你應該是一代宗師吧,不然憑什麼說我的就不可靠。 至少在這篇裡面,你是否能找到超過半數支持樓主說法的,你看看這裡大多數的人是否認同樓主的因果論,看看大家是否同意樓主認為的因是否就是消費者的錯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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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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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不多說,就樓主所言的因果論,你認為他想表達什麼?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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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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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懷疑你樓主那篇有沒有看,他把廠商賣假貨的因果怪罪在消費者貪小便宜身上
這樣看懂了沒,連主題因果都搞不懂的宗師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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