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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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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懂你的意思 ![]() 我那是什貴公子,沒那麼好命,農家子弟出身 ![]() 我本是是說監牢本來就有電視,現在一牢一台17吋LCD 根本就是浪費錢 ![]() 此文章於 2004-10-21 08:03 A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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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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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怕他們無聊 那還不如多讓他們出來牢房外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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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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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舒服的環境叫服刑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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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馬爾地夫.....才怪!!!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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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要裝CRT或LCD不是重點.
難道每間牢房裝CRT大家就可以接受了嗎? 為何要裝電視呢? 本來看起來應該是提升教誨功能為主.穩定囚情為輔. 但是依現在的狀況看起來.似乎是穩定囚情為主了. 也就是為了讓犯人比較不容易心情浮動所購置. 這目的是什麼? 只是為了讓監獄好管理.不要有鬧事狀況的狀況發生. 這對獄方來說當然是好事. 但是對社會大眾呢? 以目前來看.期滿出監的再犯率高達七成. 監獄教誨的功能很明顯並沒有發揮. 讓犯人在監獄裡安安穩穩度過. 並不表示出監後不會再犯. 對社會大眾來說還是要付出這些累犯所造成的社會成本. 還是老百姓要付出代價. 監獄的功能到底有沒有發揮? 這點值得大家討論 再看看另一個廢除死刑的主張. 亂世就應該要用重典. 死刑或許不是解決犯罪的最好辦法. 但是..... 因為我們沒辦法百分百的導正每個犯了死刑重罪的罪犯. 因為我們沒辦法消除死刑重罪的罪犯的記憶.讓他們恢復剛出生嬰兒般的純潔. 因為我們沒辦法讓受害者死而復生. 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讓時光倒流. 所以死刑是不得不採取的方法. 我並不贊成廢除死刑. 人權這種東西有些時候.有些人是不配擁有的. 20歲以前的犯罪或許還可以藉由監獄教誨的功能來改過. 20歲以後的罪犯.已經是成人了.人格特性可以說都已經定型. 特別對累犯的罪犯來說.監獄能夠揮發多少教誨的功能呢? 或許是有一些殺人放火的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故事. 但讓這浪子回頭的過程會不會犧牲太多生命了呢? 付出代價又有多少?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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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not the Amount of breaths you take,It's the moments that take your breath aw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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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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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大家無聊嗎 討罵嗎 犯罪的 沒有冤枉的話 要好好關起來
這是什麼社會 警察只敢抓小老百姓的違規 真正的大條 都不敢動 抓到 還有這麼好的設備 怎麼政府越來越遜 拿出點魄力吧 惡搞 每次看到政府的新動作 很少有讓我爽過 大快人心的 每次都講一堆 像小學生說的話 作一些小學生的行為 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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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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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法務部矯正司都在睡覺
光裝LCD不用矯正受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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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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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凡事總是一體兩面的,再惡劣的人總有他好的一面。 在南亞塑膠時期擔任管理師的陳定南,不畏王永慶的職權,讓人欽敬。 在宜蘭縣縣長任內,整治東山河與吏制,使發包作業透明化更讓人感佩。 雖在法務部長任內,秉其一貫的龜毛性格,確實亦斷了少部分人的油水。 但對於政府浮濫編列的預算,怎不曾見他發聲抨擊? 概括而論,節少失大。光是他一席要剛竣工的大樓將廁所遷移改建之語, 便需浪費百萬公帑,而此舉僅為滿足他個人好惡。 再說他溢領車馬費一事,起初振振有詞拒不繳還,後來因受輿論壓力後方 被動繳還。這是廉潔知恥的官員應為之事嗎? 至於陳部長是否有因政治立場而因私廢公、黨同伐異之舉。因事涉價值判 斷與政治解讀我不便下結語,但明眼人心中自然有數。 身處高位者,權重事繁,何必連庶務等小事都需親力親為?政策的制訂與 施行才是部長一職最大的使命。 僅以囚房換裝液晶電視一事而論。與軍購相較,實在算不了大事一樁。交 由底下幕僚研擬執行即可,何勞部長親自出馬擋子彈? 我懷念以前的陳定南而非現今的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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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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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完全贊成您的觀點 個人認為所謂的人權是給懂的尊重他人人權的人用的,而不懂得尊重他人人權的人是不配談人權的。 其實監獄中的情形都是受刑人管受刑人,就是越大尾的,越趕衝的在監獄裡的地位越高,因為它可以幫戒護管其他的受刑人,所以通常戒護或是上級長官都會偷偷放一些福利給他們,也就是以暴制暴。 所以大尾的關起來只是會了下次出監時的休養罷了,並沒有達到所謂教化的功用。經過個人的觀察關的時間越久,等這些人的年紀到了一定歲數之後才會比較收斂,而這不只是因為他們看開了,而是他們沒能力再去作**犯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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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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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阿扁不挺他
才會搞成這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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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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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 花一億 可以減低 再犯案率 10% (等同防止犯罪) 那我會支持 畢竟那一億 是受刑人的基金 我的意見只有一個 那就是 花在該花的 就該花 花在不該花的 就不該花 政府應該有能力 去判斷什麼該花 什麼不該花 也應該制定 當花了不該花的錢的時候 要怎逞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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