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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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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人拿不付錢做例子,可是他有付錢,付了40/60。
你去提款機按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看看會不會多吐一張給你? 你去買買2送1,一直加加減減,最後老闆頭暈了,沒有特價也特價給你了。 然後你暗爽,兩個月買了100件60萬,付了40萬。 5個月後老闆越想越不對,報警告你詐欺! 大家說老闆是對的。 所以恐龍滅絕了,神經反射弧時間是5個月…… 千萬別跟這家公司有利害關係,國防安全要是給他們做,要5個月才會發現錯誤, 其他沒發現的不知道有多少…… +++++++++++++++++++++++++ 銀行是財團惡霸,法律是站在銀行那邊的。一般糾紛消費者輸面比贏面大。 光是一條現金離櫃,恕不負責!這一條就不平等。消費者是唯一要負責的。 你交女友,你們一起吃飯妳負責,你不吃的也要負責。幹過就要負責。 有人幹過銀行嗎?! 而且很多人都習慣不平等,二等公民當習慣了吧…… ++++++++++++++++++++++++++ 我不贊成這種購物行為,但是這公司的白痴到底誰來制止?! 此文章於 2019-06-08 08:49 AM 被 GCVinc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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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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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太閒的人
還有別有用心的人 才會在提款機那邊左左右右上上下下 才會在那邊折扣碼剪下貼上 OK 如果說他這樣做了一次兩次也就算了 兩個月用了一百多次 平均一天兩次 這已經是蓄意了 無意跟蓄意 就是有罪無罪的差別 所以他如果夠聰明就是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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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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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有用心或者不用心或者三心兩意去提款,結果有差嗎?
我從來沒想過領錢還有心態問題…… 如果沒有限制金額次數,你管人家一天提幾次? 有人一晚七次,七晚一次、七年一次。 別有用心兩個月一百次犯法嗎? 一切有違法,應做如是觀。 有犯法就依法行政。 此文章於 2019-06-08 09:01 AM 被 GCVinc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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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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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有人喜歡把消費者的權益無限上綱
人是將心比心 用這種方式貪到便宜 就該知道自己的下場是什麼 被告是剛好而已 完全不值得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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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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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藤笑話:
在當今亞洲幾個華人聚集的地方。 香港 :一切准許,除非法律禁止。 新加坡:一切禁止,除非法律准許。 台 灣 :一切准許,包括法律禁止。 中國大陸 :一切禁止,包括法律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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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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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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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買家:這一定是上帝的恩賜,佛祖的磁杯,阿拉的安排. 引用:
很有哲學性.耐人尋味 ![]() 此文章於 2019-06-08 09:19 AM 被 bibo98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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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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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認同你說的, 親身體認過, 也看過不少奴隸還死命的為惡霸辯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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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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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銀行臨櫃存52萬 一通電話變42萬 [YOUTUBE]aIcYa-LmEWQ[/YOUTUBE] 「收訖後又稱客短付2.4萬」 https://news.tvbs.com.tw/other/76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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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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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上是有差的,一個有犯意一個沒有。 隔壁篇才有人提到Googoro因為30秒內還沒熄火被誤騎事件, 裡面有提到以前也有誤騎判例,結果是沒有偷車意圖,偷竊罪名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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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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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件事有後續嗎? 還是被摸頭了? 資料全在銀行端,轉進轉出不用透過客戶同意,完全自行作業 客戶只能任人宰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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