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
引用:
其實國外也一樣,黑數多,舉證難,上法庭又容易面對二度傷害, 而且還常聽到同性間的性侵,台灣較少不曉得是真的少還是黑數比例高。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8
|
引用:
我是說聲明 聲明指出發生事情的時候是8-9年前 然後我說的是既然都發聲明了 也差不多等同於公開只差指名道姓 那麼隱瞞的理由也都沒有了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至於講到公審,台灣過去也有很嚴重的無辜受害者,不過大眾卻似乎以霸凌受害者為樂,時間過了這麼久,台灣應該是有比那時候進步了 此文章於 2017-04-30 06:10 P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
引用:
去看一部台灣譯名為驚爆焦點(spotlight)的電影 就會理解"人"絕不會吝惜使用手中的權勢 ![]() 可惜的是台灣媒體沒本事也沒有種去做"正確"的報導 只會跟著輿論(鄉民)起舞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
引用:
希望犯人受到法律制裁,但是為了「自保」所以不會提告,也不會提供任何明確證據, 那是要怎麼辦?叫鄉民們憑著臆測發動私刑嗎?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不再沉默》的倖存者──陳潔晧:我用生命證明,痛苦的記憶不是忘記就會過去 這是一個很深沉的課題,需要所有人一起好好思考。讓那些受害者盡量不被二度傷害,他們才有可能站出來 這種事情從來都不容易,不然受害者也不需要隱忍。是人類社會不夠進步,所以到處都是這種情形 此文章於 2017-04-30 06:43 P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
引用:
![]() 是的,常理判斷其父母是不會說謊,但具名出來說這件事,沒有狼師明確姓名時間地點,有說等於沒說,也沒說要不要追究,那還不如什麼都別說,默默讓愛女一路好走 難不成用意只是要提醒大家注意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讓鄉民在那當元宵節猜燈謎? 那他們女兒的小說不已經釋出同樣的意涵,還是他們不說就沒人知道有這種畜牲存在,C'mon 一直都有好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你還沒看到這篇嗎,底下回應很有趣 基本上我是不愛公審,不過這次主角太可疑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8
|
引用:
主要是我對這個顧慮有點看不懂 因為以近幾年的台灣社會風氣來說 不怕鬧大就怕鬧不大 一旦鬧大 多的是想上位和出名的哩威參與 如果書所述內容皆為真實 證據反而不是最重要 懲罰一個人的方式不一定要法律定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