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
引用: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唯一選項、恐龍法官來判也一樣、萬一不是無期、那真的會有太陽餅運動出現)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認為我隨便說說 那就當成笑話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
引用:
整串裡面你的發言不知道錯了幾次 然後你就又這ooxx我不清楚,這ooxx錯了沒關係,然後又繼續ooxx扯下去 整串發言把很多不相關的東西卻扣在一起,甚至時間與因果錯置,倒果為因回來講 講的頭頭是道,憂國憂民,卻講錯一堆東西 還能形塑自己是理性知識份子,別人都是錯的理盲,甚至台獨 自己已經先扣帽子,卻又說別人扣帽子,真是佩服 ![]() ![]() ![]() 你沒說錯的一點是台灣的企業競爭力越來越差,跟台灣有很多問題 但卻把企業競爭力跟你自己想支持的扣在一起 拿你跟大家最愛講,與我們相近的韓國來說 你只看到韓國後來自由貿易的表像,有看到韓國積極邁向工業強國的堅毅以及決心嗎 韓國是主要先提升產業工業競爭力->再用實力進行關稅減免自由貿易獲取最大利益 你卻導成韓國主要靠關稅減免自由貿易->等於提升產業競爭力 偶很久以前就說過,韓國拚造船業世界第一,台灣在拚鳳梨酥 自由貿易在台灣算是被過度吹捧的名詞 關稅減免對一個國家的經濟是輔助性質 我認為這是好的跟對的方向,我也認為服貿最後會過(政治現實面) 但他的效果在目前台灣沒有想像中得這麼大 關鍵因素還是在一個國家的工業競爭力跟經濟體質,這也是我認為的產業競爭力跟你認為的不同 歐盟,自由開放的這麼多年 歐洲最強大的國家,也一樣是工業體質最完善的工業強國 歐洲有的國家反而因為迷信自由貿易走火入魔,偏向泡沫式的經濟 結果泡沫爆掉,造成08年世界性的金融風暴.. 愛爾蘭這個國家在08年以前就是某群跟鼓吹自由貿易者最愛吹捧的 因為愛爾蘭靠著泡沫式經濟跟自由開放的確有短暫榮景 當時還有位不是經濟專才的小妹大,可以開一個帶狀節目專門宣揚討論經濟,這才是神奇XD 歐洲五豬跟愛爾蘭都被她拿來節目稱讚,講的頭頭是道 結果08年愛爾蘭五豬玩到極限爆掉之後,這群人就絕口不提愛爾蘭.. 這群人反而以當初吹捧的國家造成的金融風暴,來當作執政不力的開脫理由XD 一個國家的工業、產業競爭力,決定了他自由貿易能開放的極限程度 講白話點,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洩藥 韓國就是體認到這點 努力朝著工業體系完整國家邁進 中韓FTA談了九年就是因為韓國在工業產品上斤斤計較 還是老話 台灣只看到韓國自由貿易的表像 有看到韓國積極邁向工業強國的堅毅以及決心嗎 看看台積電聯電十年前跟十年後的差距 那個鼓吹完全開放=完全西進的傢伙跑新加坡去了,留下一個跟台積電差距越來越大的聯電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
引用:
剛剛問了我在台灣的同行朋友... 實踐上他們比較相信法條會是出自這頁... 否則民進黨跟台聯全部都被取締了, 到時候恐怕就不只是靜坐吃太陽餅能解決的了.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七 章 妨害秩序罪 第 149 條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 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50 條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 152 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第 154 條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金;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 155 條 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 156 條 未受允准,招集軍隊,發給軍需或率帶軍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57 條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 以下罰金。 第 158 條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金。 冒充外國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亦同。 第 159 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160 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
引用:
謝謝 見解不同 給予尊重 拭目以待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08
|
引用:
至少我有承認錯誤的雅量,而你除了見獵心喜、拼命加油添醋、搬弄是非還有甚麼? 「別人都是錯的理盲」、「韓國主要靠關稅減免自由貿易等於提升產業競爭力」都是你說的,我並沒有說過。所以我認為你這句「自己先扣帽子,卻又說別人扣帽子,真是佩服」用在你身上比較恰當。 此文章於 2014-04-01 12:40 PM 被 浮出水面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
引用:
![]() ![]() ![]() 承認錯誤的雅量,絕對不是你那種承認法,那是急著想抹一抹就說算了 結果還是拿著錯的東西當前提得到你的結論 你是沒講出我上面說的"完整"字句,但是意思就是那樣 不就玩文字遊戲而已,要我找出來給你看嗎? ![]() ![]() ![]() 扣帽子我絕對是輸你跟其他幾位,我也沒扣你帽子 大家可以從頭看這整串就知道了,不知道出現了幾次 ![]() ![]() ![]() 另外我也沒見獵心喜,我上面不就說了,我很久以前就說過韓國在拚造船世界第一 這東西我不是第一次講,不需要見獵心喜 我也沒加油添醋、搬弄是非,明明講錯最多的是你 怎麼會是我搬弄"是非"? 是跟非都搞不清楚了嗎 ![]() ![]() ![]() 我只是做出了我一套的論述 大家可以參考你跟我那個說的比較像是論述 你跟我再爭也是繞圈子的文字遊戲,最浪費時間 留給大家看整串後自己評斷就行 此文章於 2014-04-01 12:52 PM 被 NXT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08
|
引用:
文字遊戲是你在玩,我的「原話」並沒有你說的那些意思,所以我才說你是拼命加油添醋、搬弄是非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
引用:
你一開文不就在扣台獨的帽子? ![]() ![]() ![]() 其他的還有需要我整串一句一句找? ![]() ![]() ![]() 我是有點懶得整串找完再貼過來 不過你想的話,我有空時可以再貼 還是老話,你跟我再爭也是繞圈子的文字遊戲,最浪費時間 留給大家看整串後自己評斷就行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08
|
引用:
「台獨」是事實,沒扣帽子。你在極短的時間裡大量打字兼回文,已暴露了你的「強烈針對性」,所以別再鬼扯甚麼「浪費時間」,太假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屏東東港
文章: 259
|
引用:
你還是沒說你公道在那裡???? 經濟衰退可不是佔領立法院的學生們弄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