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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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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拖待變!鬼島居民記憶力很差的,像三歲兒童用一支棒棒糖就可以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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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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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懷疑悠活案就是拿來轉移焦點的....
十幾年沒事....忽然之間就爆開了.... 014又可以爽爽過了....反正幫上頭頂著 上頭就會罩著...安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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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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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串的不會演到這麼認真吧,或者是演辯社的想練練辯才?雖然我覺得論點都很奇妙,不過台灣很多法官檢察官或政客律師水準也都差不多,反正只要有權力在手,不管有理沒理都他們說了算 ![]() 此文章於 2013-05-09 11:15 AM 被 Scudd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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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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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他們只管程序正義 然在台灣、法官想判輕判重各有程序 某人想判重點一點…實質影響力有效,某人想判輕一點…實質影響力無效 實質正義是什麼、對那票人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所以有人拿扁案說014判他輕、有人說高志鵬案014判太重 台灣的司法如同月亮,初一、十五它娘的不一樣~~~ 此文章於 2013-05-09 10:29 P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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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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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明明就是法官大小眼雙重標準還在幫法官找藉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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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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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我來說 所有政治人物脅政府權力向人民索錢一律該死 問題不在金額多少、而是這種人根本不能保障 每保障了一個、就會出現一條合法向人民索取金錢的路徑 增加人民遭受權力迫害的風險 利於一人而留害於千萬人,實質正義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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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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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串一下
如果所有的案子都判的一樣,那麼幹嘛要法官?用電腦判不就好了? 014案,法官這樣判,不過是在彰顯法官的價值!!解讀引用法律條文的價值!! 大家如果由這個角度切入,或許會覺得正常多了吧 所以台灣法官的真正價值在於,相似甚至相同的犯行,可以判出天差地遠的判決 人治,才是台灣法律的根本 如果法官缺少對法條的解釋與扭曲功能,那麼台灣真的需要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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