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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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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他一直想表達的就是他無法超載了,因為規定要繫安全帶,如果沒有繫罰金很重,
以往超載罰金才200,現在沒繫安全帶動輒數千。

那真的是靠夭(不是說Quaker2002您),真的...不好意思,你生氣我還是要說你靠夭

講了老半天,你他媽的是在超載
     
      
舊 2012-02-01, 09:37 AM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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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MOSWU
看到你被逼著得付出這些成本
我覺得這個法立的真好




+1

漠視自己家人安全,被這條規定逼得不能超載並使用安全帶,立的好!
 
舊 2012-02-01, 09:38 A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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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如果因車禍而喪失生活能力甚至是生命,再多金錢都無法補償。


在我還沒喪失生活能力甚至是生命的時候,
我先喪失了我行的自由.
或者所謂違法的風險.

那些肇事的,出車禍的,哪件與我有關?
我卻要為他們負出成本.

說後座要繫安全帶,我贊同.
但是要這個立法,和高額罰款,我不贊同.
尤其對於政府亂花錢,只會找人民開刀,
又美其名為為了你好,我都是不贊同的.

政策的推動,可以用罰的,也可以用鼓勵的.
如果改用鼓勵的,我想,必然不會有那麼多民怨.

以此政策為例,只要人民在1年之內,都沒有被查到後座沒有綁安全帶的紀錄,
就可以減少汽車險的支出%,能在愈多年之內都沒有被查到,那%數愈大.
同樣有那個效果.

甚至是,只有1年之內,沒有任何違規,就可以提出政策獎勵.
至於重大的違規,則用政策處罰.

比較 安全帶的罰責, 重大違規的罰責 明顯太輕.
但卻無人去想,這樣做,到底合理嗎?

其餘多說無益.
舊 2012-02-01, 09:48 AM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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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離線中  
foxtm
Power Member
 
foxt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Smile

引用:
作者幻影
這棟樓都沒歪.....奇蹟喔
看了這麼多
結論是............
有戴安全帽比較有保障
有繫安全帶也是
那當初應該立法開車應繫安全帶外加戴安全帽才對
其實最好再加上鋼鐵衣......這樣更安全
其實車禍發生腿部骨折.....很多
為了安全...其實應該再加上護膝
這樣更安全
奇怪那些立法委員是怎樣
為了人民安全立這種半套的法
簡直是不把人民的安全當一回事
拖出去重打50大板
公車阿公車原來搭乘的都是賤民.....你們的安全....自求多福吧
基本上
到底是哪來叫一般自小客成員戴安全帽的天兵提議阿 ="= ~~

機車可沒ABC柱跟靠背及汽車體積造成的眾多死角在,所以安全帽是可行的。
賽車一方面是高速競技,另一方面都是跑專用的跑道,不會有十字路口紅綠燈平交道或後方追撞的砂石車等。
叫一般自小客成員戴安全帽,你們是覺得汽車死角不夠多,想在增加各式車禍嗎 ="=

這個坑看了兩天了都沒人提 ~~
是想挖大一點讓人來跳嗎
舊 2012-02-01, 09:48 AM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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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_ei
你知道,在市區,大部份時速也才40公里,而且前座有綁安全帶了.


大客車在市區只要不撞固定物(牆壁、柱子等)不翻覆,乘客基本上都很安全,跟一般客車
對撞可能也沒甚麼損傷,之前高速公路車禍,客運連撞十幾台車乘客毫髮無損,自小客跟
保齡球一樣東倒西歪。
舊 2012-02-01, 09:50 AM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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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kyoeuge
Basic Member
 
kyoeug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3
這不是為了安全嗎?
不然到時交通事故時,再來說政府沒做事?

舊 2012-02-01, 09:50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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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euge離線中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kyoeuge
這不是為了安全嗎?
不然到時交通事故時,再來說政府沒做事?


政府應該做的是減少違規,和重大違規.
不是用強制罰款的方式,要人民保護自己.
舊 2012-02-01, 09:53 AM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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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_ei
在我還沒喪失生活能力甚至是生命的時候,
我先喪失了我行的自由.
或者所謂違法的風險.

那些肇事的,出車禍的,哪件與我有關?
我卻要為他們負出成本.

說後座要繫安全帶,我贊同.
但是要這個立法,和高額罰款,我不贊同.
尤其對於政府亂花錢,只會找人民開刀,
又美其名為為了你好,我都是不贊同的.

政策的推動,可以用罰的,也可以用鼓勵的.
如果改用鼓勵的,我想,必然不會有那麼多民怨.

以此政策為例,只要人民在1年之內,都沒有被查到後座沒有綁安全帶的紀錄,
就可以減少汽車險的支出%,能在愈多年之內都沒有被查到,那%數愈大.
同樣有那個效果.

甚至是,只有1年之內,沒有任何違規,就可以提出政策獎勵.
至於重大的違規,則用政策處罰.

比較 安全帶的罰責, 重大違規的罰責 明顯太輕.
但卻無人去想,這樣做,到底合理嗎?

其餘多說無益.


我也覺得應該增加重大違規罰款,至於未繫安全帶罰金照舊,這樣你才會遵守。 XD
舊 2012-02-01, 09:55 A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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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a_ei
政府應該做的是減少違規,和重大違規.
不是用強制罰款的方式,要人民保護自己.

全世界的政府制定交通法規

都在做減少違規還有強制罰款

況且你這句話有邏輯問題

政府不讓你超速,是不是要減少違規,是不是要人民保護自己?

照你的邏輯,政府只要抓超速,但不要罰款嗎?




我真的覺得啦,這串看下來,真的很多人一副就是台灣交通法規有夠嚴我快要死掉的樣子

你們最好永遠都沒有機會在國外開車

此文章於 2012-02-01 09:58 A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2-02-01, 09:57 AM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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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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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_ei
政府應該做的是減少違規,和重大違規.
不是用強制罰款的方式,要人民保護自己.


減少違規也不能將事故減到0阿,所以主、被動安全都要做,而不是單方面減少違規就好了。
舊 2012-02-01, 09:57 A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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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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