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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f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PPREMC
最可怕的是
這種人回來台灣還可以繼續領高額退休金+18%領到死


不曉得是不是按照現在月薪24萬領?這樣活到80歲還可以領4500萬。
     
      
舊 2011-11-13, 05:46 PM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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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fan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如果是大陸的外交官, 我就不信美國人敢這樣抓.

但話說回來, 奴役勞工真的是不好, 我寧願讓美國人調查, 因為外交部實在是太爛了. 這些人拼外交拼到臉丟到國外還自認為專業, 無藥可救啦.
 
舊 2011-11-13, 05:46 P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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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離線中  
會游泳的豬
New Member
 
會游泳的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
引用:
作者Elros
基本上那3個人要不要作證是他們的事
如果這是涉及美方強制這三人一定要作證不認同這三人的外交豁免

外交部的說法就不是下面這樣

楊進添:駐處人員作證 違公務倫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4528.shtml)
(公務倫理?! 應該說是官官相護吧 )

更別提是你自己外交部同意FBI在駐美辦公室外的場所對駐外人員訪談

讓FBI在外館人員口中取得不利劉的證詞
(聰明反被聰明誤 去搞甚麼形式上避免 卻忘記實質上可能往往不是這一回事)
所以你現在要硬凹不能作證已經來不及了
(因為相關證詞已經被FBI掌握)




所以別再瞎扯啥豁免權了...


很明顯的你還在腦補我的發言,FBI高興怎麼說都好,但這可不代表咱們外交部長就不該
再主張一次外交豁免權喔!該說的還是得說,總不能啥都不表示乖乖的等法院發傳票來叫
人上法院吧?既然這麼有研究,那你可以說一下為啥咱們外交部長不可以主張外交豁免權
嗎?
舊 2011-11-13, 05:59 PM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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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游泳的豬離線中  
duf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引用:
作者hba1c
如果是大陸的外交官, 我就不信美國人敢這樣抓.

你信不信與現實情況好像有點落差?
請自行google
中國大陸駐休士頓總領館副總領事郁伯仁
舊 2011-11-13, 06:10 PM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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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ff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會游泳的豬
很明顯的你還在腦補我的發言,FBI高興怎麼說都好,但這可不代表咱們外交部長就不該
再主張一次外交豁免權喔!該說的還是得說,總不能啥都不表示乖乖的等法院發傳票來叫
人上法院吧?既然這麼有研究,那你可以說一下為啥咱們外交部長不可以主張外交豁免權
嗎?

自己講得漏洞一大堆 還說人家腦補

外交豁免權?!
誰說你台灣有外交豁免權的
你有的只有功能性的執行公務豁免權
先講清楚虐傭算不算公務再來談豁免權

向外館人員取得證詞違反外交豁免權
呵呵 是你外交部同意FBI在駐外辦事處以外的地方對外館人員對此事進行訪談
也沒禁止外館人員接受訪談
是你同意在先 既然同意了 那人家因此取得證詞哪裡違規?!

之後要不要上法院作證是人家的事
重點是要封口也不封好一點 還要故作大方讓人家來取證詞
好啦 現在人家取得不利我方駐外人員的證詞
你有的也不是絕對的外交豁免權 我看你以後是要怎麼拒絕人家傳喚上法庭
畢竟你有的只是建立在行使公務時才有的豁免權
拒絕配合他國法院審理司法事務是不是公務這可不是你說的算
別忘了你可是在人家的地盤 犯的是人家的重罪....

此文章於 2011-11-13 06:17 P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11-11-13, 06:16 PM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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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hba1c
如果是大陸的外交官, 我就不信美國人敢這樣抓.

但話說回來, 奴役勞工真的是不好, 我寧願讓美國人調查, 因為外交部實在是太爛了. 這些人拼外交拼到臉丟到國外還自認為專業, 無藥可救啦.


有時候求助對岸的外交官比求自己的外交官有用
舊 2011-11-13, 06:18 P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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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duff
你信不信與現實情況好像有點落差?
請自行google
中國大陸駐休士頓總領館副總領事郁伯仁

你是說這個嗎?

警方說逮捕郁伯仁時,不知道他是外交人員,雙方起爭執時,看不到總領館工作人員有任何作為。

在逮捕過程中,郁伯仁受輕傷,送院診治後回家。


你信不信兩件事好像有點落差?
舊 2011-11-13, 06:27 PM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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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離線中  
duf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引用:
作者hba1c
你是說這個嗎?

警方說逮捕郁伯仁時,不知道他是外交人員,雙方起爭執時,看不到總領館工作人員有任何作為。

在逮捕過程中,郁伯仁受輕傷,送院診治後回家。

你信不信兩件事好像有點落差?


"在領館".........................

怪了
我看到的怎麼是...
中共外交官去年在領館被銬 仍不了了之
【聯合報╱編譯組/報導】

儘管郁伯仁表示他是中國外交官,警察也置之不理,仍然將他銬住。
事發後北京政府向美國發出抗議。美國國務院則表示會調查,並非常「嚴肅地」看待,不過後來仍是不了了之。

你信不信?我也不在乎!美國國務院好像也不在乎!反正在自己領館被銬的是中共外交官!

此文章於 2011-11-13 06:41 PM 被 duff 編輯.
舊 2011-11-13, 06:37 P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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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游泳的豬
New Member
 
會游泳的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
所以我才說你腦補啊!咱們外交部長是這麼說的

引用:
楊進添說:「我們不同意駐處人員當證人。」


從頭到尾我只說他只是主張我方駐外人員該有的權利。我有說過劉老虐傭該被豁免嗎?老
美要怎麼做都好,咱們外交部長該說的話還是得說!況且就像你說的,台美外交豁免權的
確不是上來打打嘴砲你我說了就算,得看下星期怎麼跟國務院喬。但這可不代表楊進添就
該乖乖啥話都不說。

不過我看你的意見倒是老美說了就算,咱們乖乖聽話就好,所以我可以再請你解釋一下
『為何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不可以主張駐外人員外交豁免權嗎?』

至於台灣駐外人員拒絕美國司法機關的傳喚這件事有多嚴重,這我的確不清楚,想必你知
之甚詳?不過就我所知前駐美代表的確提過拒絕簽收傳票這檔事。

引用:
作者Elros
自己講得漏洞一大堆 還說人家腦補

外交豁免權?!
誰說你台灣有外交豁免權的
你有的只有功能性的執行公務豁免權
先講清楚虐傭算不算公務再來談豁免權

向外館人員取得證詞違反外交豁免權
呵呵 是你外交部同意FBI在駐外辦事處以外的地方對外館人員對此事進行訪談
也沒禁止外館人員接受訪談
是你同意在先 既然同意了 那人家因此取得證詞哪裡違規?!

之後要不要上法院作證是人家的事
重點是要封口也不封好一點 還要故作大方讓人家來取證詞
好啦 現在人家取得不利我方駐外人員的證詞
你有的也不是絕對的外交豁免權 我看你以後是要怎麼拒絕人家傳喚上法庭
畢竟你有的只是建立在行使公務時才有的豁免權
拒絕配合他國法院審理司法事務是不是公務這可不是你說的算
別忘了你可是在人家的地盤 犯的是人家的重罪....
舊 2011-11-13, 06:40 PM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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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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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會游泳的豬
所以我才說你腦補啊!咱們外交部長是這麼說的



從頭到尾我只說他只是主張我方駐外人員該有的權利。我有說過劉老虐傭該被豁免嗎?老
美要怎麼做都好,咱們外交部長該說的話還是得說!況且就像你說的,台美外交豁免權的
確不是上來打打嘴砲你我說了就算,得看下星期怎麼跟國務院喬。但這可不代表楊進添就
該乖乖啥話都不說。

不過我看你的意見倒是老美說了就算,咱們乖乖聽話就好,所以我可以再請你解釋一下
『為何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不可以主張駐外人員外交豁免權嗎?』

至於台灣駐外人員拒絕美國司法機關的傳喚這件事有多嚴重,這我的確不清楚,想必你知
之甚詳?不過就我所知前駐美代表的確提過拒絕簽收傳票這檔事。

屁啦!!
真的一開始就有主張
那後面這2句是怎麼回事
引用:
外交部僅同意駐處人員在FBI辦公室以外的公開場所如咖啡廳,接受訪談,形式上避免被美執法單位解讀三人「放棄外交豁免權」。

楊進添說,沒有外交部授權,三人作證「違背公務倫理」。

既然主張其他駐外人員有豁免權那幹麼同意人家來訪談
直接拒絕不就好了...
抓到把柄後再來說"不算啦 我們是有豁免權的"
你覺得人家會理你嗎?!

而且更有趣的是他說的不是"美方向我方人員取證是違反豁免權 而是我方沒授權駐外人員作證"
(甚麼時候公務人員揭發長官弊案還要得到所屬機關授權?!)


這種霹靂無敵大的矛盾之處竟然有人會無視
還說我給他腦補真是越想越好笑...

此文章於 2011-11-13 06:53 P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11-11-13, 06:46 P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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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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