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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知道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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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這樣說,如果從公司到台北市,我會選擇騎機車,因為開車很痛苦 但你不能要我從宜蘭到台北上班,也騎機車吧,那就是要我命了 這個問題點主要是從需求性來看,是不是真的有需要,以快遞來說,不可能叫他們送件坐公車,因為太慢了,貨運你也不可能叫他騎機車,根本沒辦法放貨,如果都從自已的眼光來看其他人,那不會達成共識的 今天不應該來分機車跟汽車,有雙重工具的人很多,所有的要求應該具備合理性而並非盲目的要求,當初開放快速道路給重機走,但是你看現今的使用率上有多少,有沒人去檢討過,這個方法合不合適,推動一個沒用的政策,無形中就是一項浪費,該想的是,那一些才是真的切身之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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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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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的道路(尤其是平面道路), 路權的分配明顯不合理已經是事實! 公聽會中所有與會官員&學者也不否認... 這點, 就無需繼續討論了, 因為這是確定的. 所以方向該放在:如何合理分配&歸還機車所需之路權, 並且做好對應的交通規劃好兼顧效率及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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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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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權的分配明顯不合理已經是事實??? 就機車黨主席幾次和政府單位的協商與公聽會, 回報的成果並不如黨主席的預期喔!! ![]() 明明是壞消息,討論時卻刻意報佳音?? 有亂發煙霧彈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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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1-09-06 11:41 A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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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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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奇怪的論點 使用率低就是浪費? 那降低上快速的標準 從550cc降到250cc好了 這樣使用率應該會增加了吧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豬頭們就是怕使用率太高 才刻意在黃牌之上又增加了紅牌這一級 看來你對豬頭們的想法還不夠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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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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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嗎? 難怪歷史上 改朝換代時 被換掉的常常被滿門抄斬 而無法和平共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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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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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會,我不管開車騎車,都是幾秒鐘就會瞄一下左右後視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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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知道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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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現在的提案,真的安全嗎,在提案的同時,有沒想過,有多少人會因此提案而喪命,這些東西,是否經過合理妥善的規畫,就像我之前所說的,合理分配,是目前最重要的嗎?在道路明顯不足的情況下,提倡路權,是否本末倒置了,如果現今汽機車數量減少,有必要再提路權嗎?我知道在宜蘭,是根本不用提的,路很空,你可以慢慢來,整條路上就你一台車,你想提也沒得提了 請別淪為跟吠屎一般的團體,只要求一個信念,卻未考慮實際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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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知道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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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當初提案,需不需要花費人力? 推動一個沒用的法案,不叫做一種浪費? 從550cc降到250cc,使用量一定會增加嗎?真正不使用的原因,你有實際去了解嗎? 請問你有實際看過,紅牌在上面跑的嗎?我以前騎機車走北宜,看到的重機,都比在快速道路上看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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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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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是自創的,跟實際上路的不符 ![]() 第126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行路線。 但這案例很明顯是這輛肇事的小巴靠的太近了又沒示警才會出意外 ![]() 有人會怪女騎士騎的太出來,不過那一整排的車門不曉得甚麼時候會被打開 正常車速行駛的話,我也不會騎的太靠近路邊停的汽車 昨天有看到一則關於車禍統計的新聞 其中一項肇事原因就是並行時未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真的要超車也要把並行時安全距離給考慮進去 另外這一、二天類似由公車造成的死亡車禍新聞還不少 ![]() 引用:
你走你的陽關道 我過我的獨木橋 彼此盡量不要接觸在一起減少些事故 這樣不好嗎? 不過也不能說黨主席的成效不如預期啦 我還看到副市長提議要開放快車道給機車騎士的新聞哩 這大概也只有路很大條的台北市才辦的到,搞不好真的有一天..... 恭喜北市的汽、機車駕駛朋友 ![]() 真是郝樣的 ![]() 此文章於 2011-09-06 12:02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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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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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 騎車到公司跟開車到公司,我這邊只差在一個可以上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 如果我也可以上快速道路的話,上班時間可以再縮個3分鐘不是問題 ........... 冬天寒流來襲可能就得去搭火車 ![]() 開車的可以有很多理由 1.可以上快速道路、高速公路 2.空氣比較乾淨 3.不用日曬雨淋、冬天寒流下雨 4.被撞,比較沒騎車的痛 5.跑遠地業務比較方便 ..................... .................. .............. 以下繼續 像我上面是鎖定上班族的交通工具,縮小範圍來討論,怎麼路上一堆一人汽車 最好是每個都是遠地、跑業務啦= = 其實關鍵還是在於用某種交通工具後所帶來的效益,是自己去取決的 註:我上班騎車約30分鐘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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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此文章於 2011-09-06 12:01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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