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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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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嘖...把內容先砍掉..先問你是阿肉還是陽光走路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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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此文章於 2011-11-08 10:53 AM 被 BLUESKYVF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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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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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有人還是搞不清楚人類社會的法治是怎麼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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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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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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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難猜嗎 ? 就發言的內容跟文字使用 , 應該是如出一轍吧 . ~~~ 追我追很久的他都猜出來了 . 此文章於 2011-11-08 11:26 AM 被 法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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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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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歸根究柢問題是出在誰身上? 人如果有心要亂搞,"路過""+1""讚", 甚至有發言的通通都可以告下去(跑路的差不多就是這樣搞) 你是想表達無論對錯,某個人就是不能被批評、挖苦 大家就是要把他當草莓冰淇淋一樣呵護? 草莓冰淇淋,一壓就爛,室溫下會融化所以要放冷凍庫 ![]() 自由意志、言論自由跟被人告了會有點麻煩, 比較起來孰輕孰重?這個個人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真的要照你這種說法玩,不只討論區 評測網站、部落客、甚至報章雜誌社論都可以收起來了 看到不利自己的言論告了再說,只要告下去就可以逼對方低頭 你可以接受,是你的事; 我不會買單的,這裡多數的人也不接受自己發言的權利被箝制 從一開始我就說,這根本就是齣鬧劇+猴戲 我現在還是同樣看法,喔,再加上拖棚歹戲 要怎樣發言要說什麼內容,是我的權利 事後要來檢查?可以啊,自己講話自己負責 要告?去告阿,是他的權利. 相對的,這個人的人格跟道德標準在哪,大家都有眼睛看 他自己選擇自己造成的,說真的我同情他可憐他.... 然後,同一事實上跟法律上的理由,再多來個幾次 我看他什麼時候會自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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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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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他.我很笨的...嗚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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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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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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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啦 , 我就是各位口中的那個打棒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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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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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你很好笑,
你真這麼好心的為網友著想,那怎麼不在機車串裡註冊一個帳號提醒大家? 很多人酸擋主席,酸更大啊,怎麼沒看你這麼好心的提醒大家? 結果為了這一串又特地註冊一個帳號,一付好心的耳提面命... 你的立場從陽光走路人那一串一開始就很明確了,所以也不用裝好心人, 當然站在省事的立場上,很多人是應該是要聽你的, 可是呢,有人想告還管你說了什麼,我看你不爽,隻字片語就可以告你了,還需要什麼理由 要嘛從此不要上論壇,不然遇到陽光走路人這種狀況,你就省下你的口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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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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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吧 , 路邊有一坨大便 (這不是在影射任何人,請任何人都不要對號入座) 有人說那個大便很髒很臭 , 千萬不要去碰 . 但是就是會有人學阿拉雷去戳戳 , 然後抹了一身後才說真的好臭 ! 那你 , 或者各位要當哪一種 ? 先聽別人說 , 選擇遠離 . 或者不管別人怎麼說 , 然後自己親身體會 . 記得上次在飛禽某個討論串中 , 有一堆人還是看不過去而酸 , 或者罵了一堆 , 結果後面有人加上關鍵字 , 讓那一串暴露在辜狗的搜尋下 , 我記得兄臺 也是其中之一位 . 當然兄台表現出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 , 這點讓人佩服 . 但是我們好幾個人跑去跟站長求情 , 希望站長能特別往開一面把關鍵字在 還沒被建立到搜尋引擎資料庫前趕快改掉 . 老實說那篇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 但是我也是不希望有人再度出事 , 所以我才會那樣求站長的! 或許兄台認為被告沒事 , 了不起就是跑跑法院 , 但是其他人呢 ? 我選擇在這邊當提醒勸告的人 , 只因為沒跟那些人站在同一邊 , 所以也被當成敵人? 被告不一定有事 . 而這個不一定 , 當然包括有可能有事 . 當法官都可以出現親吻是國際禮儀這種 讓人啞口無言的判決理由的時候 , 你怎麼期待你遇到的是哪種檢察官跟法官 ? 要是你遇到那種恐龍判決的法官的時候 , 怎麼辦 ? 要是可以 , 選擇置身事外不是很好 . 當然嘴巴跟手都長在各位的身上 , 各位決定要怎麼做 , 我都無法干涉 , 只是不用把跟各位意見不同的人都當成敵人 引用:
所以我成了 pcdvd 裡面圍事的嗎 ? 所有糾紛都要我出面提醒才算是嗎 ? 我只參予一篇不可以嗎 ? 這段時間我被站長停權 , 我現在才註冊進來再度發言 , 也算是我的錯囉 ? 此文章於 2011-11-08 12:05 PM 被 法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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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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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
我是局外新人,我想知道在日本的那位風俗刑事到目前是不是沒事? 感謝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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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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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馬照跑,****跳 風俗兄現在的困擾是搶不到半價便當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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