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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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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因為覺得老闆所謂的"不周延"真的是沒什麼大不了的
已經讓對方欠了三四個月,算是仁至義盡 而且很多人也提出了....對方太誇張的地方 另外,有人擔心老闆的作法會傷害到真正貧窮家庭小孩的心,其實你想太多 你這樣想會不會太瞧不起他們了....貧窮小孩也是有自尊的 他們會可能會知道自己沒付錢,不能白吃人家的便當 而不是像案中那小孩,一吃就吃了三四個月 有同情心是很好,但是觀念要正確,對象要正確 不然變成大家口中腦殘的人本了,空有理念,不切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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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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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現今社會來說 孩子生出來整天不是對著保母就是待在安親班 不知道要生這孩子幹嘛 孤-->獨-->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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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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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碗麵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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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荒原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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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的人最大...
有錢不借=為富不仁 欠債還錢=趕盡殺絕 有多餘的錢讓人欠,本身就是一種罪惡... 跟你借錢是幫你消業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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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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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如你先幫我出錢讓我吃四個月的中餐 我們再慢慢討論之後你要如何催討才不會傷我的自尊 錢不是自己的就無關緊要是正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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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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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闆試了四個月啦...大概也試出來是不繳錢 而不是繳不出錢的 而且不是說老闆有親自到學校催過 看人就大概知道家境如何了 而且 如果真的是繳不起的 手頭緊的 小孩都會很自動的 自動跟老闆說先欠錢 延後繳 寬容一下什麼的 不過...這個小孩很明顯沒有啊= =|| AND 如果真的很窮...我想 自己帶便當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吧 國中還有在蒸便當的不是嗎? 窮小孩才更不會去欠人錢的 要欠也是很快就還了 窮人家小孩早當家 老早就知道要怎麼做人處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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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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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如果覺得你有理 就舉出來 以理服人 如果你已經說不出話來 也不需用這種話來噹人 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沒有上百也有幾十 腦子裝廢渣 永遠是自我為中心 我不曉得閣下是受到甚麼樣的教育 會教出你這種偏激無是非 只有一昧偏向自己的論點 不要以為你幫那些假窮人很偉大 那些傢伙心裡不知多高興有你這種盤子 臺灣除了那些真正殘障 造成生活不便難以工作的人以外 其他都是騙子騙子騙子! 而你如果不是幫那些騙子的幫兇 就是傻子傻子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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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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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替國中生辯駁的人,先看我在 #150 的問題(位於第十五頁最底下)或是從頭看起,不要亂插入或是憑著新聞的印象來辯論
引用:
引用:
心中有成見,每件事都是別人的錯? To nightowl: #150 的問題你怎麼回答?都回了我在 #136 #147 的問題了,剩下的呢? To horace0110: 請多去看看其他討論區,不要只看新聞。別再相信各家新聞都會不一樣,這回除了民視有做平衡報導播雙方說詞,其他一面倒批老闆。假若您仍相信看了死亡筆記本動漫會掛點的言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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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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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人提過了
為什麼學生的手機都記得繳費充值用得好好的,還可以發簡訊訴不平 就是忘了打通電話發個簡訊問家人....上個月/這個月/下個月便當錢(中餐)打算怎麼辦?! 用嚴苛一點的標準....欠兩個月好了 起碼兩個多月4X次上學校領便當,一日三餐嘴巴塞過食物起碼有數百次 每一口食物滑下肚之後,都不曾喚醒他一點點吃白食的不安嗎? 如果欠繳便當錢這麼久還不聞不問沒反應無動於衷 是不是該關心一下該名學生可能存在無法與社會正常互動的心理/表達障礙? 說真的,這個年頭真的變了.... 竟然有人會認為要靠它人不斷的施捨、體諒和犧牲,才能維護所謂的"尊嚴" 難怪草莓族會四處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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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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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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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對於這則新聞老實說沒有什麼興趣,所以沒有很認真的去看。 對於現在的很多父母&學生也沒有很大的批評興趣,而且我也認為大部分的網友對於這部分的評論應該為真。 我也對於媒體的報導有沒有平衡沒有興趣。因為這有些主觀判斷,而且媒體幹傻事的比例不會比鄉民低,這不需要多贅敘。但是我覺得自己應該要有自己的看法,只需要不是故意誤導閱聽人就行了。 說實在我覺得便當店老闆被批實在是活該。我不是說事情對或是不對,我是覺得他幹的是傻事。本來就不算大事,他用這樣的方式去做當然會有這樣的結果。我真的覺得會有些更正常的管道可以去做。例如我說過他應該先請老師幫忙,如果他有先這樣做,但是老師拒絕幫忙,這次事情發生之後,他只要說出他有請老師幫忙,但是老師拒絕幫忙,這件事情的報導壓力保證就轉移到老師身上了。 *我的主要意思是做人處事上,並不是自己站的立場是對的,做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做事還是要有些方法的。 PS.死亡筆記本的並沒有看過,所以不是很懂你最後一句話的意思。 此文章於 2007-11-20 06:32 PM 被 horace01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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